高雄 (大字)
沿革
高雄的原稱「打狗」於清治時期即已使用,日治時期曾設有「打狗辨務署」,但於明治卅三年(1900年)併入「鳳山辨務署」[1]。而在日治初期,打狗是位在興隆內里鹽埕埔庄底下的一個地名[2]。
大正元年(1912年)9月25日,臺灣總督府公布將臺南廳所管轄的大竹里內鹽埕庄、旗後街、烏松庄,與興隆內里內鹽埕埔庄、哨船頭街等五個街庄合併為「打狗」(街庄層級),納於大竹里轄下。
大正九年(1920年)全臺行政區改制時,將「打狗」改制為「大字」,並將名稱雅化日語漢字諧音的「高雄」二字,納於高雄街轄下,轄區不變。後於大正14年(1925年)將其拆分為14町。
參考文獻
- 劉澤民.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8年12月: 127-131頁. ISBN 978-986-01-6942-3.
- . [2013-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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