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
魏廷朝(1935年3月27日—1999年12月28日),祖籍臺灣桃園龍潭烏樹林,出生於今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小旁的一間民宅,桃園客家人,[1]他的父親魏維崇是小學老師,對日本統治台灣極為憤慨,遂將兒子取名「廷朝」,朝廷的顛倒,意為「顛覆朝廷」。臺灣的人權工作者與政治人物,被稱為「人格者」。其弟魏廷昱,亦為活躍之人權與政治人物,台灣民主運動時期黨外人士稱兄弟二人為「大魏」、「小魏」,頗受敬重。妻子為立委張慶惠,許信良親家,女兒魏筠,曾任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書記官和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書記官,現任桃園市議員。魏廷朝是魏侃夫系十八代魏飛龍之後,族譜記載一世祖為南京江寧魏侃夫。
魏廷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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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臺灣新竹州桃園郡八塊庄 | 1935年3月27日
逝世 | 1999年12月28日 臺灣 | (64歲)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5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9年) |
政党 | 民主進步黨(1987年-1999年) |
配偶 | 張慶惠 |
儿女 | 魏筠(女)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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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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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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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魏廷朝1948年進入桃園中壢義民中學就讀,受歷史老師黃賢忠、教務主任姚錦、國文鄧姓老師啟蒙,對社會主義產生憧憬,孕育其「反骨」個性。[2]:40魏廷朝在就讀國中的時候,因為不願在台上演講歌頌總統蔣中正,而被列為「問題學生」。1952年6月,魏廷朝在臺北火車站公佈欄,看到國中老師黃賢忠、姚錦因參加省工委會組織遭槍決,使其對政府產生懷疑,為何不見容政治異議者。[2]:50就讀成功高中二年級結束時,因不願配合校長潘振球推動的救國團政策,率領全班同學拒絕參加救國團,最後只有他一個人堅持,被校方要求轉學,魏廷朝和父親魏維崇討論後,決定不與校方妥協,先辦理休學,保留學籍,再退學,靠自學一年之後再報考大學。[2]:52之後靠半工半讀方式考取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並且於1958年7月6日畢業。8月15日入伍,進入高雄鳳山步兵學校受義務役預官第七期訓練,1959年2月入臺南砲兵學校受訓12週,5月入淡水68師,7月入32師,12月24日隨32師到金門,1960年2月14日退伍回到楊梅埔心。[3]之後曾擔任過中學教員、國防部情報次長室聘任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等職。
魏廷朝與經常和大學同學謝聰敏、以及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共同討論國際情勢與台灣前途。1964年三人決定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主張國會全面改選、台灣前途由人民自決,這份歷史文件出自魏廷朝手筆。1964年9月20日三人因此被捕並以叛亂罪嫌起訴。1965年4月8日謝聰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1970年出獄之後,魏廷朝又於1971年因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被誣為台獨暴力事件,與李敖等一同被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又於1979年美麗島事件遭逮捕。在臺灣解嚴之前,魏廷朝一共坐了十七年三個月又七日的政治牢。
1987年5月27日清晨五點,魏廷朝從仁愛教育所假釋出獄。8月27日經由江鵬堅之介紹加入民進黨,隨即接任民進黨桃園縣黨部執行長。10月擔任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會長。1988年4月魏廷朝前往日本擔任大阪經濟法科大學中文講師;1990年回台,1991年出任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1994年出任民進黨中常委。1995年參選第三屆立法委員,以近四萬票的高票落選。
1997年4月魏廷朝完成《台灣人權報告書 1949-1995(The Report of Human Rights in Taiwan 1949-1995)》,由台北市文英堂出版社發行。1999年12月28日因心肌梗塞病故,享年六十五歲。
著作
- 張慶惠總策畫,魏廷朝回憶錄編輯小組編:《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台北:前衛出版社,2017年)
編著
- 《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5》(台北:文英堂出版社,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