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利用
生平
黃利用在1856年(咸豐六年)出生於臺南,他的先祖來自湖南。黃利用在年幼時讀於臺灣府學。
1875年,黃利用於臺南耶穌小學校擔任教讀,並在後來轉至岸裡大社任職。1878年(光緒四年),黃利用入埔里社堡烏牛欄的基督教會任職,並先後於烏牛欄耶穌教小學及當地的官設義學擔任教讀長達16年,也曾擔任臺灣北路協協鎮府秘書官;但是,他並非基督教徒。
清治時期末年,枇杷城庄屯番余青雲讓渡五港泉原野一半土地的開墾權與黃利用。
臺灣日治時期初,黃利用曾擔任辨務署參事,後於埔里社公學校烏牛欄分校設校時擔任漢學教師兼該分校學務委員。同時,黃利用因協助日本軍隊入埔里地區而獲任埔里社警察署警吏。
1898年(明治31年),黃利用取得鴉片煙膏鑑札,並於大埔城西門街經營「隨安商店」至1902年。
此外,黃利用也與當地平埔族群建立良好關係,並於每年農曆十一月十五舉辦「番仔過年」活動時獲邀參加,同時,他也會捐贈約2円資金作贊助費用。黃利用也與當地阿里史地區漢人王氏家族往來密切,並有2名孫女送與王家收養。[1]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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