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舊社遺址
龍門舊社遺址,為一處位於臺灣新北市貢寮區的考古遺址,座落於雙溪河口北岸沙丘,海拔5.6公尺,目前為龍門河濱生態公園的一部分。被歸類為十三行文化晚期舊社類型遺址,推測為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山朝社)的文化遺留。[1]:22[2]:33
發掘
1962年龍門舊社遺址由盛清沂首次發現,1982年由謝繼昌進行首次正式發掘,2003年~2004年再由國立臺灣博物館與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合作進行較大規模的發掘。遺物種類眾多,包括石器、陶器、貝類、獸骨與瑪瑙珠,以及貝與螺等生態遺留,並發現帶有隨葬品的屈肢葬。遺址年代經放射性碳定年法檢測,約為17世紀初至18世紀中葉。[1]:22[2]:33、34
出土文物
陶器
龍門舊社遺址出土數量頗多的自製陶器殘片,器身不大且薄脆,燒製火候不高,另出土1件陶網墜殘件。以圓底、鼓腹而侈口的罐形器數量最多,且其上具多樣化的幾何印紋。外來硬陶則共計出土59件,多有施加釉料,以中國東南沿海民窯所產粗質硬陶為主。此外亦出土3件瓷器,其中有1件青花瓷壺。[1]:25
石器
龍門舊社遺址共出土16件石器,包括石錘、磨石、砥石與石砧四類,其中以用於敲碎貝殼與獸骨的石錘數量最多。皆為加工用具,並未見生產用的石器類型,由於遺址內生產用的骨角器亦不多,推測生產工具以金屬器為主。[1]:25
參考資料
- 吳佰祿. . 國立臺灣博物館. 2009. ISBN 9789860215038.
- 周子揚. (PDF).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民族學系. 2011年12月 [2021-04-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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