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鼓水道撞船事故
龍鼓水道撞船意外是於2008年3月22日,發生在香港水域的船難,共18人死亡,為1971年佛山號翻沉事故後至2012年南丫島撞船事故前,香港最嚴重的海上事故。
2008年3月22日星期六晚上9時26分,一艘烏克蘭遠洋拖船Neftegaz-67,在香港龍鼓水道近大小磨刀洲對開海面,跟一艘中國大陸散裝船發生碰撞,拖船其後沉沒,船上25位船員中,7名獲救,包括船長,其餘18人失蹤。事後,廣州打撈局的起重船南天馬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可惜水流太急,沉船太重,其後拖船公司租用亞洲大型的起重船華天龍打撈沉船。
烏克蘭政府表示關切,並且派遣烏克蘭駐華大使館館員處理事後工作。
涉案船隻是中國大陸貨船耀海,全長150米,總噸位70,000噸[1]。沉沒船隻在2003年曾經來香港,當時因為安全設施不合格,被海事處一度扣查。
時序(2008年)
3月23日
- 04:20,水道測量船發現沉船在400米外的海底,船底向天。
- 06:00,蛙人接近沉船,敲打船身,但是回應全無,估計凶多吉少。
4月27日
- 沉船開始由華天龍撈上水面,下一步是修補船身,令之能夠自浮。
4月29日
- 最後一具失蹤船員屍體已被尋獲。
刑事起訴
烏克蘭補給船船長Kulemesin Yuriy、耀海號船長劉波、領航員鄧鐸華、副領航員秦華德被控以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在2010年1月1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Kulemesin Yuriy和鄧鐸華均被判入獄36個月,其餘兩被告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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