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祥瑞

龚祥瑞1911年7月3日—1996年9月3日),男,浙江宁波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1]

生平

1911年7月3日(清朝宣统三年六月初八日)出生。12岁,入读美国浸礼会办的浸会中学。1929年,被保送入上海沪江大学生物学系学习。1931年,转入清华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学习。1935年,本科毕业,毕业论文在教授沈乃正的指导下撰写。同年,通过留美公费生考试,1936年赴英国留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哈罗德·拉斯基艾沃·詹宁斯爵士(Sir Ivor Jennings),研究“公务员任用制”。1938年,获得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政治学硕士学位。1939年,获得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未颁发证书)。[1][2][3]

1939年夏,龚祥瑞回国受聘为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此后先后在重庆中央青年干部学校重庆中央大学任教。1948年夏,到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49年12月,到中共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工作。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恢复,龚祥瑞到该系任教,曾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1968年,随北京大学师生被发往江西省鲤鱼洲农场教育改造。1971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编译室从事翻译工作。1980年重执教鞭,为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79级学生授课,讲授《外国宪法》、《比较宪法》。1982年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招收研究生。1980年代,龚祥瑞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学生中,包括李克强姜明安王绍光等人。[2][1][3]

龚祥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成为在中国开设比较文官制度和司法制度课程的第一人。1980年代,致力于当代宪法和行政法学说与制度的引进,由此成为中国比较行政法学的奠基人。[2][1][3]

1993年7月,龚祥瑞开始写作《龚祥瑞自传》,历时三年完成。1996年9月3日,龚祥瑞在北京大学医院逝世。[2][1][3]

身后

2011年,《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家庭

  • 妻子:方备
  • 儿子:龚晓

著作

专著

  • 龚祥瑞、楼邦彦,欧美员吏制度,世界书局,1934年
  • 龚祥瑞,北平市民营公用事业之监督,国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1935年
  • 龚祥瑞、罗豪才吴撷英,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
  • 龚祥瑞,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3年
  •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
    •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 龚祥瑞,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5年
  • 龚祥瑞,法与宪法近论,北京大学法律系,1992年
  • 龚祥瑞,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主编

  • 龚祥瑞主编,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 龚祥瑞主编,宪政的理想与现实——宪法与宪政研究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

译著

  • 〔英〕W. Ivor·詹宁斯 著,龚祥瑞、侯健译,贺卫方校,法与宪法,三联书店,1997年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训诫,群众出版社,1985年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界碑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正当程序
  • 〔英〕丹宁勋爵 著,龚祥瑞等译,法律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3-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2).
  2. . 雅虎. [2011-07-16].
  3. . 新浪. [201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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