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
龙江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西部,是齐齐哈尔市下辖的一个县,邻接内蒙古。
龙江县 | |
---|---|
县 | |
坐标:47°20′04″N 123°10′52″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政府駐地 | 龙江镇 |
下级行政区 | |
面积 | |
• 总计 | 5,887.24 平方公里(2,273.08 平方英里) |
人口(2020年) | |
• 總計 | 41.43万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郵政編碼 | 161100 |
電話區號 | 452 |
車輛號牌 | 黑B |
行政区划代码 | 230221 |
網站 | 龙江县政府网 |
历史
清天聪年间为索伦、达斡尔两部游牧地,隶属索伦总管。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黑龙江右翼副都统移驻齐齐哈尔,受其管辖。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黑龙江右翼副都统改称齐齐哈尔副都统,隶属黑龙江将军管辖。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二月设黑水厅,废齐齐哈尔副部统。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由黑水厅升为龙江府。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龙江县,划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所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龙江县直隶黑龙江省,为一等县,满洲国建国之初仍沿用旧制。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满洲国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国内划分十四省,龙江县划归新设的龙江省管辖。康德三年(1936年)由龙江县析置齐齐哈尔市。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龙江县从齐齐哈尔市区迁至富拉尔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为九省,取消龙江省,龙江县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龙江县划属黑龙江省所辖。1955年9月,龙江县由富拉尔基迁驻朱家坎镇。1956年景星县又并入龙江县。1958年9月,朱家坎镇改名为龙江镇。1985年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撤销嫩江地区,龙江县归齐齐哈尔市所辖。
人口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龍江縣常住人口為414285人。[2]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www.citypopulation.de. [2023-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2).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