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陽光工程
1040陽光工程又名1040工程、純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業、民間互助理財、虛擬經濟、商務商會運作、亮點經濟、經濟邪教、民間資本重新分配等,是中國內地一個層壓式推銷騙局,1998年起源於廣東佛山和廣西來賓,2007年蔓延到廣西北海市,及後擴展至全國超過20個省,包括廣東、山西、廣西、四川、貴陽、武漢、南昌、雲南、重慶等。[2][3]
傳銷特徵
* 類似典型金字塔式龐氏騙局,但1040陽光工程是等腰梯形,最頂層會因「出局制」離開
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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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4條,傳銷活動在內地是違法行为,如果誘使他人參與,要負刑責:「如果引誘或者脅逼別人參加傳銷,最高可以判監五年,是相當重的;即使未到最嚴重程度,被公安拘捕的話最輕微也可以拘留十四日。」[4]
中國政府於2005年通過《禁止傳銷條例》,2009年將有關傳銷行為增補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若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下線的數量或其業績作為報酬依據,即屬違法。最高可處200萬罰款;若任何人引誘、脅逼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款,程度嚴重者更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罰款。[5]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传销_(中华人民共和国)
- 連鎖經營業1040陽光工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1040阳光工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保安局局長談罪案情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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