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年教會統一法令
《1558年教會統一法令》(英語:,法令通过的时候已经是1559年,所以又叫做《1559年教會統一法令》[1])规定了全英国教会祈祷时必须使用英语的《公祷书》。每个男人必须一週去一次教堂,或者捐出12便士(相当于2007年的11英镑多[2])。这对于穷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通过这条法律,伊丽莎白一世使礼拜日去教堂义务化。教會統一法令加强了公祷书的权威地位。
注释
- 当时英国法律以议会开始讨论法律的日期定下法律的年份,而不是通过法律的日期
- . [200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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