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海峽公約
倫敦海峽公約(英語:),1841年7月13日,由当时的欧洲列強——俄罗斯、英國、法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等國締結。公約重新確認奥斯曼帝国對連結黑海與地中海的土耳其海峽(博斯普魯斯海峽與達達尼爾海峽)的「古代規則」。公約規定,在平時,任何外國軍艦禁止進入海峽;而戰時,蘇丹盟友的軍艦可進入海峽。此公約使俄羅斯無法將海軍直接開入地中海,從而確保了英國的海上優勢。[1]
公约是一系列涉及博斯普鲁斯海峡、馬爾馬拉海和达达尼尔海峡眾多協議中的一個。該公約是對1833年俄土互助條約的回應。1833年的互助條約中,奥斯曼帝国允許俄羅斯海軍自由通行海峽,而「外國軍艦」不可以任何藉口進入。[2]現在處理海峽問題的條約是1936年的蒙特勒關於海峽制度公約。
背景
公約是列強間為加強奧斯曼帝國實力所達成的協議[3], 演變自1809年的英土达达尼尔條約。
1831年开始,埃及在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的领导下,反抗奥斯曼帝国,导致了第一次土埃戰爭。俄国沙皇尼古拉一世选择支持奥斯曼帝国。1833年,俄罗斯派遣了军队支持奥斯曼帝国在君士坦丁堡的防御。英国也同样地支持奥斯曼帝国。[3]
然而,俄罗斯在当时是奥斯曼帝国的主要盟友,两国签署了反映此一联盟的互助条约。该条约保证,如果俄罗斯受到威胁,奥斯曼帝国将封閉海峽,不允許外國軍艦進入。[3]
谈判過程與結果
然而,1839年,土耳其人與埃及人間的敵意再度导致了第二次土埃战争。埃及再次威胁帝国。1840年,英國的巴麥尊勋爵在伦敦與俄罗斯、奥地利及普鲁士召開會談。[3] 結果便是1840年的倫敦條款。
不過,穆罕默德‧阿里帕夏最初不接受1840年的倫敦條款,故英國也努力说服支持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的法國接受多边协定。最終,這些努力達成了1841年的倫敦海峽公約,內容包含了與1809年達達尼爾條約相同的保證,也涵蓋了1840年的倫敦條款。
《海峡公约》在英俄兩強间建立了一段相對和谐的时期:俄罗斯海军不進入地中海,英国海军不進入黑海。[4]
然而,公約後英俄在该地区的紧张关系最终导致克里米亚战争。
參見
參考資料
- Christos L. Rozakis. .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7: 24–25.
- 摘自本条约的原文
- . Encyclopedia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The Gale Group, Inc.). 2004 [2018-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2).
- J. Clarke, British Diplomacy and Foreign Policy 1782-1865: the National Interest (London, 1989), p.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