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高雄氣爆事故
1997年高雄氣爆事故,又稱鎮興橋爆炸案、913爆炸案,是1997年9月13日上午,發生在中華民國(臺灣)高雄市前鎮區鎮興路與鎮洋路口(鎮興橋附近)的液化石油氣爆炸案[3]。
日期 | 1997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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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8時59分(UTC+8) |
地点 | 高雄市前鎮區 |
22°35′24″N 120°18′51″E | |
别名 | 鎮興橋爆炸案 |
影响 | 前鎮區 |
分級 | 爆炸 |
死亡 | 11[1][2] |
受伤 | 17[1][2] |
财产损失 | 新臺幣4.14億元(賠償金額) |
事件經過
1997年(民國86年)9月13日上午8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在高雄市前鎮區鎮興橋一帶,進行管線切割汰換工程。工程人員測試管內是否有殘存的液化石油氣時,以挖土機在直徑12吋管線上開0.9公分小洞,發現前2天頂水作業(將水灌進管線清洗殘留的液化石油氣)的用水湧出[4]。為加速管線內的水排出,工程人員將洞挖至拳頭大,卻突然湧出大量液化石油氣。8時59分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通報[3]。但消防車一抵達現場,旋即發生嚴重氣爆。多名消防隊員嚴重灼傷,當中2人殉職[2]。附近23戶民宅被燒毀或玻璃被震碎,當場造成2人死亡,附近民眾二十多人被氣爆波及。大火到當天晚上10時才完全撲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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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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