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苗栗縣財政危機

2015年苗栗縣財政危機,於2015年7月開始爆發,起因為2014年卸任的前縣長劉政鴻任內辦活動及建設舉債過度,其負債比率高居全國之冠。也成為第一個無法發出縣政府公務員薪資的縣市。甚至被部分媒體比擬為「台灣版的希臘」。

背景

事件爆發

2015年7月10日,剛上任未滿一年的苗栗縣縣長徐耀昌北上至台北市,請求行政院提供協助,以解決7月份員工薪水發不出來的問題,苗栗縣財政危機的問題才爆發開來[1]。最主要的原因是該月份需發放縣府員工的薪資約6億元,公教人員退休金、撫慰金和撫卹金約6億元,合計12億元,但直到7月9日短缺8億元,確定無法發放該月薪資,故縣長才至中央政府求援,提出由中央紓困100億元的需求[2]。而薪資發放的問題,是從徐耀昌上任以來就已延期發放多次[1]

負債程度

2016年10月6日,監察院通過對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的彈劾案,依苗栗縣審計室公佈的「苗栗縣政府一〇四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記載,至2015年底該縣負債金額達676億元,包含一年以上及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達392.8億元(均超過法定上限)、向中央調借統籌分配稅款及特定專戶與基金調借的167.3億元、前年度應付保留款116.1億元等潛藏性負債等[3],債務占歲出比率居全國各縣市之冠[4],部分媒體比擬為「台灣版的希臘[5]

参考文献

  1. 管瑞平. . 中央社. 2015-07-10 [2022-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2. . 自由時報. 2015-07-10 [2022-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3. 林良昇、張勳騰、許展溢. . 自由時報. 2016-10-07 [2022-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4. 林芳如. . 中國時報. 2015-05-06 [2022-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5. 余佩樺. . 天下雜誌 (606期). 2016-09-13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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