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
《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英語:;Public Act 2016 No 48)是新西蘭國會的一項法令。該法令管限新西蘭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作為司法體系現代化方案的一部分[1],它於2016年10月11日由新西蘭眾議院通過[2],並於2016年10月17日獲御准。其目的之一是取代及綜合《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及《2003年最高法院法令》。後兩項法令皆由本法令廢除。
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 Senior Courts Act 2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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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國會 | |
制定機關 | 紐西蘭眾議院 |
通過日期 | 2016年10月11日 |
御准日期 | 2016年10月17日 |
施行日期 | 2017年3月1日 |
相關法例 | |
2016年地方法院法令 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 2003年最高法院法令 | |
現狀:已施行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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