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部队细菌战国家赔偿请求诉讼
历史
- 1995年 留学日本的王选成为180名中国731细菌战受害者诉讼团的原告团长
- 1997年8月11日 中国受害者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起民事诉讼,起诉731部队在1940年到1942年间在浙江省和湖南省飞机散布被鼠疫病菌污染的食物,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 1998年2月16日 第1回裁判,律师和3名原告进行陈述发言
- 1999年12月9日 中国受害者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起第二次诉讼
- 2002年8月27日 东京地方裁判所承认细菌战的事实,但是以“国家无答责”等理由驳回原告请求(平成9年(ワ)16684号、平成11年(ワ)27579号)[1]
- 2003年5月20日 中国受害者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起民事诉讼
- 2005年7月19日 东京高等裁判所承认细菌战的事实,但是以“国家无答责”等理由驳回原告请求(平成14年(ネ)4815号)[2]
- 2007年5月9日 日本最高裁判所驳回原告请求,作出上告不受理判决(平成18年(オ)90号、平成18年(受)第105号)
关联项目
- 太平洋战争韩国牺牲者补偿请求事件
- 重庆大轰炸赔偿请求诉讼
- 中國歸還者聯絡會
- 日本战争赔偿和战后补偿
参考来源
- 东京法院一审驳回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赔偿要求,新浪军事。
- 驳东京高等法院731部队细菌战诉讼案判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人民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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