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英語:,简称:)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布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它允许企业与软件开发者使用,或将LGPL授权的软件整合至他们自己的软件内(即使该软件是私有软件也被允许),同时不会受到Copyleft特性的许可证强制对软件开源的限制。该许可证常被用于一些(但不是全部)GNU程序库。
GNU LGPL v3标志 | |
作者 | 理查德·斯托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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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3 |
发布者 | 自由软件基金会 |
DFSG | 是 |
自由软件 | 是 |
OSI认证 | 是 |
GPL | 是 |
Copyleft | 是 |
与不同代码 | 可以 |
网站 |
这个许可证以前被称为GNU程式库通用公共许可证()。此许可证最新版本为“第3版”,2007年6月29日发布,较早的版本有2.0和2.1版。此種授權之出現,是為了在GPL與許可式授權(如MIT许可证及柏克萊大學的BSD许可证)間取得折衷。
採用LGPL之計畫本身雖然仍有“Copyleft”之限制條件,但這些限制不感染僅僅只到本計畫的軟體。不過此等軟體仍會受到其他限制。
LGPL主要使用之標的為軟體函式庫(Software Libraries),但是其亦可使用於獨立存在的應用程式。比較有名的例子為Mozilla跟OpenOffice.Org。
歷史
LGPL原本被稱爲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最初於1991年發布,爲與GPLv2保持一致而採用2.0版的編號。許可證的2.1版與1999年在修訂後發布。與此同時,它被重命名爲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以顯示FSF認爲並不是所有程式庫都應當採用該許可證的態度。LGPL的第3版於2007年發布,它以在GPL第3版之上附加應用一系列許可的方式表現。
LGPL與GPL差異之處
LGPL有一特點是LGPL軟體可以被轉換成GPL(參見Section 3)。這種特性對於在GPL函式庫或應用程式中直接使用LGPL程式有一定程度之幫助。
编程语言要求
LGPL 协议主要是面向使用 C语言 以及类C语言。Franz Inc. 发布了 LLGPL 协议,增加了序言部分以澄清 LISP 语言中的上下文问题。[1]
另外 Ada 语言还有一个特殊的特性——泛型,所以需要使用 LGPL 的另一个变种 GNAT Modified General Public License:允许代码链接一些特殊情况,以避免被 GPL 所覆盖。
C++ 模板和只有头文件的库也会遇到类似于 Ada 的泛型问题。LGPL 的第三版在第三小节中专门处理了这方面的特殊情况。[2]
可闭源特性
由于许多程序员都弄不清各種許可證之間的差別,導致一些开源项目成為了小部份別有用心人士所利用的對象,較著名的例子有DivX,早期DivX雛形是一個使用LGPL许可证的自由軟體,由大部份優秀的軟體高手義務地開發,但當軟體漸漸成形時,DivX的公司DXN利用LGPL的漏洞對DivX進行了閉源,大部分軟體愛好者都感到被出賣,所以著手開發了XviD。雖然XviD在軟體方面明顯比DivX優秀,但市場占有率卻不如DivX。
参见
- Copyleft
- GNU Affero通用公眾授權條款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 BSD授權條款
- Mozilla公共授權條款
- MIT授權條款
- Apache授權條款
- 使用LGPL许可证的软件(分类)
外部链接
- LGPL英文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LGPL v2.1非正式中译版2.1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LGPL v3非正式中译版3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中譯版)1999年2月,2.1版(繁體中文)
- 五种开源协议的比较(BSD,Apache,GPL,LGPL,MIT) - 整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