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德

佛兰德荷蘭語荷兰语发音:[ˈvlaːndərə(n)] 法語:法语发音:[flɑ̃dʁ]德語:德语发音:[ˈflandɐn]英語:英國 /ˈflɑːndərz/美國 /ˈflæn-/),又称佛兰德斯,是比利時北部的一個荷蘭語地區,人口主要为弗拉芒人

佛兰德
荷蘭語
法語
德語
 比利时地区
佛兰德旗幟
旗幟
佛兰德徽章
徽章
佛兰德的位置
坐标:51°00′N 4°30′E
国家 比利时
省份 安特衛普省
林堡省
 东佛兰德省
 西佛兰德省
 
主要城市安特卫普
根特
布鲁日
鲁汶
面积
  总计13,522 平方公里(5,221 平方英里)
人口(2018年1月1日)
  總計6,629,143人
  密度490人/平方公里(1,270人/平方英里)
佛兰德伯国,14世紀

地名

“佛兰德”一名来自古弗里斯兰语“*flāmdra”[1][2],意为“洪泛之地”,其派生自原始日耳曼語“*flaumaz”,意为“洪水、溪流、泥浆”。

传统意义上的“佛兰德”指的是佛兰德伯国涵盖的地区,大致对应今比利时东、西佛兰德省法國北部的法國法蘭德斯与荷蘭南部的泽兰佛兰德,如今“佛兰德”一称指代了更大的区域,用于表示比利时整个荷兰语区。

“佛兰德”与“弗拉芒”

比利時當前行政區劃与社群的名稱中,弗拉芒大區弗拉芒布拉班特省弗拉芒社群皆作“弗拉芒”,而东佛兰德省与西佛兰德省作“佛兰德”,其中“弗拉芒”(荷蘭語法語:德語:)为“佛兰德”(荷蘭語法語:德語:英語:)的形容词形式[3][4][5],意即“佛兰德的”。在印欧语中,国家或较大规模的地区及城市大多有对应的形容词形式,汉语中习惯将地名与其形容词的译法统一(如“Scotland”译作“苏格兰”,搭配其形容词形式“Scottish”的“Scottish Premiership”译作“苏格兰足球超级联赛”而非“苏格蒂什足球超级联赛”),此处“弗拉芒”与“佛兰德”的分译属于特例。而在部分语言中,“佛兰德”与“弗拉芒大區”两名称也常常混用[6][7][8]

弗拉芒运动

2010年比利时眾議院选舉结果显示,分裂派政党“新弗拉芒人聯盟”在弗拉芒大区处于领先地位;该政党的终极目的是与南部的法语区彻底决裂。荷兰语党派与法语党派对于组建联合政府之事无法達成協議,因而导致比利时陷入了长達18個月的无政府状态。由于荷兰语区经济远远好于法语区,荷兰语区要求至少经济独立的呼声由来已久。

另见

参考文献

  1. (英文) Thomas L. MarkeyFrisian, Mouton, The Hague, 1981, blz. 46.
  2. .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3. . www.woorden.org.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4. Larousse, Éditions. . www.larousse.fr.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法语).
  5. . www.wissen.de.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6. Anonymous. . ec.europa.eu. 2010-08-02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英语).
  7. . phoenix.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德语).
  8. . www.hogent.be.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荷兰语).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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