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
毒性(英語:)是指化學物質或特定物質的混合物,它們能損害生物體的程度。[1]毒性可指對整個生物體(例如動物、細菌、或是植物)的影響,以及對生物體的亞結構(例如細胞)的影響(稱為細胞毒性),或是對器官(例如肝臟)的影響(稱為肝臟毒性)。這個字延伸後,可用來隱喻對更大和更複雜的群體(例如家庭單元,甚至是整個社會)的毒性作用。有時這個字在日常使用時,或多或少與“中毒”的意思相同。
毒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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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髏頭和交叉骨頭標誌是通用顯示有毒物質的標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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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學的中心概念是有毒物質的作用是經由劑量定。甚至在攝取過多水的時候,也會導致水中毒,而對於毒性強大的物質(例如蛇毒),也會因劑量低過一種程度,而無法發揮毒性作用的情況。因有這種劑量反應關係的存在,有種新的藥物毒性指數(Drug Toxicity Index ,DTI)在最近被提出。[2][3]DTI把藥物毒性重新定義之後,可用來確定含有肝臟毒性的藥物、提供機能方面的見解、預測臨床的結果、並具有作為篩選工具的潛力。
毒性具有物種的針對性,因此在做跨物種分析時會碰到問題。而當前在從事研究毒性結果的時候,較新的範式和指標是朝著避開動物試驗的方向發展。[4]
毒性類別
有毒物質的類別一般分為四種-化學的、生物的、物理的、和輻射的:
- 化學毒物包括無機物質,例如鉛、汞、氫氟酸、氯氣,有機化合物(例如甲醇),多數藥物和毒素。某些具備較弱放射性的物質(例如鈾)也是化學毒物,而放射性較強的物質(例如鐳)卻不是,其有害作用(輻射中毒)是來自這種物質所產生的游離輻射,而非本身的化學作用所引起。
- 廣義而言,會致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蟲是有毒的,但它們通常被稱為病原體,而非有毒物質。病原體的生物毒性可能不易測量,因為“門檻劑量”是單一生物體。理論上,一種病毒、細菌、或是蠕蟲,會因繁殖而引起宿主嚴重的感染。然而,如果宿主有完整的免疫系統時,生物體的毒性與宿主的反擊能力處於平衡狀態。那麼毒性就由這兩種關係之間的表現而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霍亂,疾病主要是由生物體所分泌的非生物物質所引起,而非由生物體本身引起。這種由微生物、植物、或真菌所產生的非生物毒物,通常被稱為毒素;如果是由動物所產生者,則被稱為毒液。
- 物理毒物是由於物質的物理本質會干擾到生物的生物過程。例如煤灰、石棉纖維、或二氧化矽微粒,吸入之後會有致命的可能。腐蝕性化學品因為會破壞身體組織而具有物理毒性,但它們並非具有直接毒性,而是干擾生物活性後的結果。如果喝下極高數量的水,水會成為一種物理毒物,因為體內的過多的水分,會導致離子的濃度急劇降低。窒息氣體可被視為物理毒物,這種惰性氣體會取代環境中的氧氣而發生作用,他們並非化學有毒氣體,。
- 如前所述,輻射會對生物產生毒性作用。[5]
- 行為毒性是指對於給定的疾病所提供的治療藥物,會產生不良的作用。這些不良作用可能包括抗膽鹼劑作用、α-交感神經阻斷劑(Alpha-adrenergic blocker)作用、和多巴胺能作用等。[6]
衡量
衡量毒性,可透過它對目標(生物體、器官、組織、或是細胞)發生的作用來達到。因為不同的個體對相同劑量的有毒物質,通常反應的程度會不同,所以經常會用到整個群體的毒性衡量結果,來假設為群體中單一個體的反應程度。 半數致死量(簡寫為LD50)就是其中一種衡量數據。如果沒此類的群體數據,則可利用已知的類似有毒物質,或類似生物體的類似接觸量做比較和估算。然後,再加上“安全係數”,以抵消數據和評估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例如,如果有毒物質的劑量對實驗大鼠是安全的,則可假定相同劑量的十分之一對人類而言屬於安全,把安全係數10當作是大鼠和人類兩種哺乳動物之間的效果差異。如果數據來自魚類,則會使用安全係數100來表明兩種脊索動物(魚類和哺乳動物)之間較大的差異。同樣的,額外的安全係數可用於被認為會對毒性作用更加敏感的個體,例如是在懷孕或罹患某些疾病的情況時。或者,對於某些新合成,且尚未研究過,但被認為與另一種化合物非常相似的化學物質,而給予額外的安全係數10,用於處理可能小得多的效果差異。使用這種方法有明顯的相似性,而且在增加安全係數時會刻意的謹慎,這種方法在各式的應用時都有很大的用處。
全面評估致癌物質的毒性時,會涉及到額外的問題,因為尚不確定致癌物質是否有最小劑量的問題,也不確定是否風險會小到無法察覺。另外,或許只要一個細胞轉化為癌細胞,就會發揮致癌的作用(癌症發生的“一擊”理論)。[7]
對化學混合物毒性的確定,與純化學品相比更為困難,因為混合物中每種成分都有本身的毒性,並且各成分間會相互作用,可能會把毒性增強,或是減弱。常見的混合物有汽油、吸菸產生的煙霧、和工業廢料。碰到超過一種有毒物質的時候,情況會更加複雜,例如污水處理廠發生機械故障後,所排放者,會同時含有化學性和生物性的毒物。
對不同生物系統做特定物質的臨床前毒性測試,可顯示它們對於各物種、器官、和劑量的毒性作用。物質的毒性可透過(a)研究與物質的意外接觸(b)使用細胞/細胞系做In vitro研究(c)在實驗動物身上做In vivo研究。毒性測試通常用於檢查特定的不良事件,或是特定的病症,例如癌症、心毒性、和皮膚/眼睛不適。毒性測試還有助於計算出未觀察到毒性的最高劑量(NOAEL),並有助於臨床研究。[8]
分類
要對物質做適當的管制和處理,必須要有正確的分類和標記。分類是透過核准的測試方法或計算來確定,並有政府和科學家設定的臨界濃度(例如,未觀察到毒性的最高劑量、閾限值、和每日耐受量)。農藥是個有完善的毒性分類系統和毒性標籤的例子。當前許多國家對測試類型、測試次數、和臨界濃度有不同的規定,但是世界各國開始採用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HS)[9][10]之後,做法已漸趨統一。
GHS著重在三個領域:實體危害(爆炸和煙火)、[11]]健康危害[12]、和環境危害。[13]
健康危害
物質的各式毒性可能對整個身體或是特定器官產生致命的影響、產生重大/次要損害、或引發癌症。這些是全球對於毒性公認的定義。[12]超出特定定義範圍的任何物質都不能歸類為那類的有毒物質。
急性毒性
談論到急性毒性,是著重在口服、經皮、或吸入後的致死作用。作用嚴重程度則分成五個類別,其中類別1表示最少量的致命性接觸,類別5表示最高量的致命性接觸。下表列出每個類別的上限。
施用方式 | 類別 1 | 類別 2 | 類別 3 | 類別 4 | 類別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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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LD50根據身體重量“公克/公斤”衡量 | 7 | 50 | 300 | 2 000 | 5 000 |
經皮注射: LD50根據身體重量“公克/公斤”衡量 | 50 | 200 | 1 000 | 2 000 | 5 000 |
氣態吸入式: LD50根據“百萬份率”衡量 | 100 | 500 | 2 500 | 20 000 | 未定義 |
蒸汽吸入式: LD50根據“公克/公升”衡量 | 0.5 | 2.0 | 10 | 20 | 未定義 |
粉塵和霧氣式吸入: LD50根據“公克/公升”衡量 | 0.05 | 0.5 | 1.0 | 5.0 | 未定義 |
附註:未定義的部分與類別5的口服以及經皮給藥數量約略相同。[14]
其他接觸方式和嚴重程度
皮膚腐蝕和皮膚不適可透過貼布試驗來確定。試驗用來檢查傷害的嚴重程度、何時發生及持續多久、是否可逆轉、及發生多少受測反應。
皮膚腐蝕的定義是接觸的物質在四個小時內從表皮滲人真皮,需要14天的時間來逆轉損傷。皮膚不適的定義是損傷在接觸後72小時發生,或是接觸後14天之內持續不適三天;或是導致發炎,在14天內對測試發生兩次反應,皮膚不適的損害的程度比皮膚腐蝕輕微。輕度皮膚不適是指接觸後72小時內,或接觸後連續三天出現的輕微損傷(程度比皮膚不適輕微)。
其他類別
環境危害
凡對環境會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條件、過程、或是狀態,均可被定義為環境危害。這些危害可能是物理的,或是化學的,並存於空氣、水、和/或土壤之中。這些情況會傷害到生態系統中的人類和其他生物。
常見的環境危害類型
- 水污染:清潔劑、肥料、未處理的生活污水、處方藥、農藥、除草劑、重金屬、多氯聯苯
- 土地污染:重金屬、除草劑、農藥、多氯聯苯
- 空氣污染:懸浮粒子、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石棉、對流層臭氧、鉛(由飛機燃料、採礦、和工業過程時產生)[15]
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備有一份必須優先處理的污染物清單。[16]
職業危害
在有些領域的工作人員會有較高接觸到某些毒性(如神經毒性)的風險,。[17]《愛麗絲夢遊仙境》一書中“像帽匠般的瘋子”和“瘋帽匠”的說法,詞源來自早年英國帽匠在生產時使用有毒化學品,而發生的職業危害。對工作場所中接觸到化學品的問題,需要工業衛生專業人員做評估,以為預防。[18]
處置醫療廢物和處方藥所帶來的危害
醫療廢棄物是有害的生物醫療廢棄物的來源。醫療廢棄物的產生和處置是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在衛生條件差而且人口眾多的國家。醫院、診所、以及其他提供診斷和治療的場所,都會產生高度危害的廢棄物,讓人們陷於致命疾病的風險中。相關單位應制定政策,透過妥善處理的規範,來避免感染傳播。並應透過溝通方式和教育手段,讓社會各階層意識到這種風險,而把疾病傳播風險降至最低。[19]不當的處方藥處置會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可能導致意外中毒、也可能打開藥物濫用之門。[20]
藝術行業中存有的危害
在幾個世紀以來,藝術行業中的工作者一直有毒性危害的問題,他們使用的工具、方法、和材料的毒性並未被充分了解。那些有毒的材料,如鉛和鎘等,經常被套用在藝術家的油畫顏料和色素的名稱中,例如“鉛白”和“鎘紅”(請參考鎘顏料)。
20世紀的版畫家和其他畫家開始注意到膠水、塗料介質、顏料、和溶劑中的有毒物質、有毒的技術、和有毒揮發物,但多數都未在標籤上標識有毒性。其中一例是使用二甲苯來清洗絲網印刷的絲網。畫家開始注意到吸入塗料介質和稀釋劑(例如松節油)會危害人體。版畫家Keith Howard意識到工作室和車間中的有毒物質,於1998年出版《無毒凹版印刷(Non-Toxic Intaglio Printmaking) 》一書,詳細介紹十二種創新的凹版印刷技術,包括照相製版、數位成像、丙烯顏料手工製版方法,並介紹一種新的無毒石板印刷技術。[21]
影響毒性的因素
物質的毒性受許多不同因素的影響,例如給藥途徑(施用在皮膚、吞入、吸入、注射)、接觸時間(短暫或長時間接觸)、接觸次數(一段時間內的單劑量或多劑量),毒物物理形態(固體、液體、氣體)、個人的遺傳組成、個人的整體健康狀況、及其他方面。用於描述這些因素的幾個名詞如下述:
- 急性接觸
接觸有毒物質一次,就會導致嚴重生物傷害或死亡;急性接觸的特徵是在一天之內。
- 慢性接觸
持續接觸毒物一段較長的時間,通常的長度是數個月或是數年;這種接觸會產生不可逆轉的副作用。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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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Agency for Toxic Substances and Disease Regist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Whole Effluent, Aquatic Toxicity Testing FAQ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TOXMAP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nvironmental Health e-Maps from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 Toxseek: meta-search engine in 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