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英語:),简称海关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海关事务的正部级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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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或口号 | |
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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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署长 | 俞建华 海关总监 |
副署长(4) | 王令浚 海关副总监 孙玉宁 海关副总监 吴海平 海关副总监 赵增连 海关副总监(办公厅主任) |
纪检监察组长 | 王林 海关副总监 |
政治部主任 | 吕伟红 海关副总监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00000000014154E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海关总署委员会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
對外官網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49年10月 |
影像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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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主要负责进出境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并承担口岸管理、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海关合作等工作。海关总署垂直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沿革
1949年9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海关总署为其下设机构,主管全国海关事务。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在北京成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直接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1950年12月,海关总署将原有的173处海关调整为70处(其中关26处、分关9处、支关35处)。1953年,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领导。
1961年,各地海关建制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关总署改为对外贸易部的一个局,称海关管理局。1967年7月,海关停止征收关税。1969年,海关被正式解除货运监管职责,1972年逐步恢复。
1980年,海关建制收归中央,设立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1998年4月,海关总署升为正部级[1]。
2013年,原屬海关总署的海上緝私警察併入新成立的中國海警局。
2018年4月20日起,因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撤销,原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管理[2]。
2018年10月,海关总署党组升格组建为党委。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海关缉私公安、民航公安由双重领导、以行业部门为主调整为双重领导、以公安部为主[3]。2019年,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调整为公安部与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以公安部为主,同时列入海关总署、公安部内设机构序列。序列号由公安部二十四局调整为十四局[4]。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海关总署主管的中国口岸协会、中国报关协会、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等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海关总署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其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5][6]。
职责
根据《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关总署承担下列职能[7]:
- 负责全国海关工作。拟订海关(含出入境检验检疫,下同)工作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海关规划、部门规章、相关技术规范。
- 负责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岸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口岸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口岸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协调开展口岸相关情报收集、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口岸工作。
- 负责海关监管工作。制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依法执行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负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负责海关标志标识管理。组织实施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制定加工贸易等保税业务的海关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审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设立和调整。
- 负责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拟订征管制度,制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并组织实施和解释。牵头开展多双边原产地规则对外谈判,拟订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并依法负责签证管理等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执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 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收集分析境外疫情,组织实施口岸处置措施,承担口岸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相关工作。
- 负责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验证、质量安全等。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依据多双边协议实施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 负责海关风险管理。组织海关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和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机制。实施海关信用管理,负责海关稽查。
- 负责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发布海关统计信息和海关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建立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负责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走私、违规案件,负责所管辖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组织实施海关缉私工作。
-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关科技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和技术保障规划。组织相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 负责海关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署并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
- 垂直管理全国海关。
-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关总署设置下列机构[7][8]:
内设机构
- 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 政策法规司
- 综合业务司
-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
- 风险管理司
- 关税征管司
- 卫生检疫司
- 动植物检疫司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 商品检验司
- 口岸监管司
- 统计分析司
- 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 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部十四局)
-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 财务司
- 科技发展司
- 督察内审司
- 人事教育司
- 政治部(副部级)
-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机构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 海关总署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
- 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 北京海关
- 天津海关
- 石家庄海关
- 太原海关
- 呼和浩特海关
- 满洲里海关
- 大连海关
- 沈阳海关
- 长春海关
- 哈尔滨海关
- 上海海关
- 南京海关
- 杭州海关
- 宁波海关
- 合肥海关
- 福州海关
- 厦门海关
- 南昌海关
- 青岛海关
- 济南海关
- 武汉海关
- 郑州海关
- 长沙海关
- 广州海关
- 深圳海关
- 拱北海关
- 汕头海关
- 黄埔海关
- 江门海关
- 湛江海关
- 南宁海关
- 海口海关
- 重庆海关
- 成都海关
- 贵阳海关
- 昆明海关
- 拉萨海关
- 西安海关
- 兰州海关
- 西宁海关
- 银川海关
- 乌鲁木齐海关
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欧洲联盟使团海关处
-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警务联络部海关联络处
直属事业单位
-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
- 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
-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 中国海关博物馆
-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 上海海关学院
-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直属企业单位
- 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
主管社会团体
- 中国海关学会
- 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
历任领导
- 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署长
- 孔 原(1949年10月19日-1953年1月1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长
- 王潤生(1980年5月-1984年11月5日)
- 戴 杰(1984年11月5日-1993年1月)
- 钱冠林(1993年1月-2001年4月)
- 牟新生 海关总监(2001年4月-2008年3月13日)
- 盛光祖 海关总监(2008年3月13日-2011年2月25日)
- 于广洲 海关总监(2011年4月5日-2018年3月22日)
- 倪岳峰 海关总监(2018年3月22日-2022年5月18日)
- 俞建华 海关总监(2022年5月18日至今)
参考文献
- 刘臻. . 中国海关. 1998, (5).
- . 新华社. [2018-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瓜尔佳. .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2) (中文(中国大陆)).
- 南方都市报. .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7) (中文(中国大陆)).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中文(简体)).
-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中文(简体)).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 [201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中文(中国大陆)).
-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0) (中文(简体)).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海关总署缉私局、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边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 国家税务总局
- 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財政部關務署
- 香港海關、澳門海關
国务院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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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
国务院海关部门 1980年至今 |
現任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口岸办公室 |
国务院口岸管理部门 1998年3月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务院关税税政调查研究部门 1998年7月4日至今 | |
国务院关税税法起草和法制解释部门 1998年7月4日至今 | ||
职能设立 | 国务院海关缉私部门 (与公安部双重领导) 1999年1月1日至今 | |
前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务院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国务院国境卫生检疫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
国务院海上海关缉私警察主管部门 1980年至2013年3月23日 |
繼任: 中国海警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