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脱
脫脱(蒙古语:,转写:toγtaγa,西里尔字母:,1314年—1356年1月10日),清代以後改譯托克托[1]或托托帖木兒[2],蔑兒乞氏[註 1],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曾出任御史大夫和中書省右丞相。任內恢復科舉制度、平反前任丞相伯顏造成的大量冤案,減輕剝削、放寬稅政,乃元朝末年得民心的難得良官,後世稱為「脱脱更化」。[3]脱脱汉文化修养极高,亦是二十四史中《宋史》、《辽史》、《金史》的主编。
生平
早年
脱脱幼養於伯父伯顏家,從學於浦江吳直方。脱脱膂力过人,而他亦在吴直方的教导下受到儒家文化影响。十五岁时,任皇太子阿剌吉八怯怜口怯薛官。天历元年(1328年),袭授成制提举司达鲁花赤。二年,入朝觐见元文宗,元文宗见而悦之,说「此子后必可大用。」迁内宰司丞,兼前职。五月,命为府正司丞。至顺二年(1331年),授虎符、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元统二年(1334年),任同知宣政院事,兼前职;五月,迁中政使;六月,迁同知枢密院事。至元元年(1335年),脱脱擒获唐其势同党答里及塔剌海。历太禧宗禋院使,拜御史中丞、虎符亲军都指挥使,提调左阿速卫。
至元四年(1338年),进御史大夫,仍提调前职,大振纲纪,中外肃然。跟随元順帝从上都还大都时,至鸡鸣山之浑河,元惠宗准备在保安州打猎,马蹶。脱脱谏言:「古者帝王端居九重之上,日与大臣宿儒讲求治道;至于飞鹰走狗,非其事也。」順帝采纳他的谏言,授金紫光禄大夫,兼绍熙宣抚使。當時伯顏為中書右丞相,權傾朝野,向為元惠宗所忌;脫脫恐受其累,先与父和吴直方筹谋,在吴直方“大义灭亲”典故的教导下,开始與惠宗密謀逼退伯顏。[4]至正五年十一月,伯颜命御史台上章言汉人不得为廉访使,在脱脱建议下,元惠宗将此章驳回,脱脱和伯颜的矛盾开始公开化。次年二月,趁伯颜打猎之时,惠宗和脱脱控制京师,命伯颜就任河南行省副丞相,不得入城,途中改为广东县令。伯顏走到江西時病死。
第一次为相
伯颜倒台后,脱脱父亲马札儿台为右丞相,脱脱担任知枢密院事。至元六年(1340年)农历十月,脱脱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史称“脱脱更化”。主要更化内容有:恢复被伯颜取消的科舉取士,之后恢复国子监,招收蒙古、色目、汉族监员。设立宣文阁,开经筵,遴选儒臣进行选讲,也为之后编修三史奠定了基础。通过为郯王昭雪,召还威顺王,缓和統治集团内部矛盾。允许民间养马,减少盐税和赋税。整顿吏治,对地方官提出六条新的要求。[4]他保育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在自己家中,被惠宗信赖。
至正三年(1343年),脱脱主编《辽史》、《宋史》和《金史》,任都總裁官。除了汉族史学家以外,脱脱还延揽了畏兀儿、哈剌鲁、唐兀和钦察族的史学家,以江南学田钱粮解决了修史的经费问题;通过三史分别撰写,彼此平等,解决了争论不休的何者为正统的问题。至正四年(1344年)农历五月,脱脱因病辭職。脱脱的第一次执政除經驗不足开大都金口河,导致河道淤塞,丁夫死伤,劳而无功外,基本都收到了成效。继任者如别儿怯不花采取与脱脱相反的政策,增加地方官和地方驻军的自主性,反而造成财政收入下滑。[5]
第二次为相
至正七年(1347年),脱脱送被弹劾的父亲到甘肃,八年任太傅,负责东宫事务。至正九年(1349年)闰七月,面对日益恶化的局面,元惠宗命脱脱为中书左丞相(次相)。
至正十年(1350年)四月,脱脱被任命为中书右丞相(首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筹集了一部分资金,但同时引起通货膨胀。
至正十一年(1351年)四月起,脱脱派賈魯治理黃河,动员民夫15万人,戍军2万人,重修故道,使黄河从山东半岛入海。[5]当年十一月顺利完工,脱脱治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上赐号答剌罕,被讚譽為「賢相」。[6]皇帝赐淮安路为食邑,制《河平碑》纪功。
然而就在脱脱信任贾鲁治河的同时,至正十一年(1351年)五月初,韩山童和刘福通在颖上发动起义,组织抗元红巾军。及至年底,各地义军大起,惠宗召脱脱责之“今红军半宇内,丞相以何策待之!”脱脱一时无言以对。不久他亲率军队镇压,至正十二年(1352年)九月占领徐州,杀红巾军领袖芝麻李。脱脱執意屠城,之后因军事成就卓著,功封太師。脱脱趁起义军陷入低潮,在北方种植水稻和进行屯田。[5]
至正十四年(1354年),脱脱被派往討伐声势渐大的高郵(今屬江苏省)張士誠叛軍,由其弟也先帖木儿代理朝政,脱脱命汝中柏作为辅佐。汝中柏认为朝中的哈麻必为后患,也先帖木儿不从。哈麻得知后,以脱脱拖延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册宝之礼”,挑拨皇太子和脱脱关系,命御史弹劾脱脱。[4]以致脱脱於正酣戰即將攻陷张士誠驻守的高邮之際为朝中弹劾,功虧一簣。
至正十五年三月十五日(1355年4月27日),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7]至正十五年十二月初八日(1356年1月10日),哈麻假傳元順帝詔令使其自盡。[8]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脱脱死後七年,监察御史张冲等为其昭雪復官,亦使被流放的脱脱长子哈剌章、次子三宝奴得以被召回。
注释
-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元史》改譯為「蔑里乞」。
参考文献
- 引用
-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元史》
- 柯劭忞《新元史》
- 吳澤. . 明天國際圖書有限公司. 2006/4: 274. ISBN 978-986-7256-81-2 (中文).
- 白寿彝 主编; 陈得芝 分册主编. .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年9月: 365–381. ISBN 978-7-208-04997-0.
- 傅海波、崔瑞德编,史卫民等译.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657-658. ISBN 7-5004-2211-3.
- . [2014-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8).
- 柯劭忞. . 中華民國 (中文).
辛丑,改竄脫脫於雲南鎮西路,籍其家。
- 柯劭忞. . 中華民國 (中文).
己未,哈麻矯詔殺脫脫於阿輕乞之地。
- 来源
- . 维基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