鱈魚

鱈魚,一種食用魚類的名稱,嚴格來說,鱈屬下的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與阿拉斯加鱈等四種魚可泛稱為「鱈魚」,但因商業行銷,例如裸蓋魚(銀鱈)、庸鰈(大比目魚、冰島鱈、扁鱈)、小鱗犬牙南極魚(南極鱈、美露鱈、圓鱈)等食用魚,甚至是讓人腹瀉的異鱗蛇鯖(油魚),都在市場超市中被冠上「鱈」這個名稱,但是其經濟價值與生物毒性有相當區別。

物種分類

生物學

  • 鱈屬:生物學物種的鱈魚,意指此四類:
    • 大西洋鱈
    • 太平洋鱈
    • 格陵蘭鱈
    • 阿拉斯加鳕:又稱明太鱼,與大西洋鱈魚有近緣關係而被分到鱈屬,价格低于以上三種鳕鱼,麥當勞汉堡王摩斯漢堡速食店中的“鳕鱼堡”,使用的就是这种“鳕鱼”。

非鱈形目, 泛稱通用

  • 裸蓋魚:又称裸頭魚、银鳕,通常香港中国大陆市场上买到的“鳕鱼”,价格高于“真鳕鱼”(鱈科鱈屬,下同)。
  • 庸鰈:又稱大比目魚、冰島鱈魚、扁鱈,在中国大陆和台灣常被冒充成「鱈魚」在出售,但价格低于“真鳕鱼”。
  • 小鱗犬牙南極魚:又稱智利海鱸魚、美露鱈、圓鱈,非鱈屬魚種,但在台灣常被當成鱈魚販售。
  • 油魚:又称蠟油魚、龍鱈,在臺灣、香港和中国大陆等地,常被冒充成「鱈魚」在出售,价格远低于“真鳕鱼”,同时由于人体无法消化该种鱼所含蜡酯类脂肪,食用后易出现大便排泄油脂的现象,日本、美国及印尼政府将其列为有毒鱼种,禁止进口或销售。

法令規定

中華民國(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公告從2017年1月1日起,鱈形目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圓鱈、扁鱈」應標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倘未依規定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分,產品並須依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1]

香港的食物安全中心發出《有關識別及標籤:油魚/鱈魚的指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只有鱈形目的魚類才可以標為「鱈魚」。其他不屬於鱈形目的魚類若充當鱈魚出售,可能會被控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檢控。

參考文獻

  1. . [201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8).
  • Kurlansky, Mark. . . New York: Walker. 1997. ISBN 0-8027-1326-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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