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净肉
三淨肉,是佛教术语,在《律藏》中,指没有看见、没有听可信人说、不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類。《律藏》規定,佛教出家眾化緣所得的食物,不能夠因為口味等因素而不食用,但如食物含有肉類,則必須屬三淨肉才允許食用。南傳上座部佛教遵守《律藏》規定,允許僧侶食用三淨肉,佛教在家弟子的五戒和八戒不需要遵守比丘戒的三淨肉規定。
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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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前漢傳佛教「律中無有斷肉法」[1],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後漢傳佛教僧團才開始遵守《梵網經菩薩戒》禁止吃肉[2]。此後漢傳佛教主張完全素食,即使是三淨肉,出家僧侶也不得食用。南传佛教與藏傳佛教則無此完全素食習慣。此外,在漢傳大乘佛教經典中還有五淨肉之說。
律藏記載
在部派佛教《律藏》中,佛陀釋迦牟尼制戒要求,僧人不殺生但允許食用三净肉。殺生是十惡之首,在家居士應當盡量持五戒,其中不殺生是首戒,世人都不應為供養僧人而殺生[3]。比丘戒規定比丘不可食可惡肉,如世人不食而於其死後送給鬼神的象、馬之肉,旃陀羅食用的狗肉,以及蛇和諸猛獸之肉等[4]。對於普遍食用之肉,沒有見到為自己而殺,沒有從可信之人處聽聞為自己而殺,不懷疑其人會為自己殺,即可食用。
如《四分律·藥揵度》規定:
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若見為我故殺。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腳、血,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 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乃至持十善,彼終不為我故,斷眾生命,如是三種淨肉,應食。 若作大祀處肉,不應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辦,具來者當與,是故不應食,若食,如法治。 |
又如《五分律·食法》有相同的規定:
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聽隨意食。 若為比丘殺,比丘及沙彌,不應食,聽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食。若為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殺,亦如之。 |
戒律要求,屠殺者殺生時心懷的目標食肉者,只要含攝到某持出家戒之人,此人就不可明知其為己殺而仍食用此肉,比如祭祀時屠殺而得之肉,目標食用者為在場的所有人,在場的僧眾不可食。在部派佛教理論中,在殺生場所賣肉或食肉,屬於殺生惡業後起[5]。
是否見聞到屠殺場面,不是觸犯戒律與否的要素,在赤銅鍱部《善見律毘婆沙》中,在不見、不聞、不疑[6]之後,還有見得食、聞得食、疑得食等更細化的規定:
有見得食,云何有見得食?若見人屠殺,不為比丘,後若得肉,食無罪,是名有見殺得食無罪。聞者,比丘自聞殺聲,不為比丘,比丘若得此肉,比丘得食無罪,是名聞。疑得食無罪,疑者,比丘入聚落乞食,見新肉疑,不敢受,若檀越言,不為比丘殺,得食無罪,是名疑得食。 若檀越為比丘殺,若不見、不聞、不疑,得食無罪。若檀越請二人與食,下座心自念言,此當為上座殺,不為我,我食無罪;上座復自念言,此當為下座殺,本不為我,我食無罪;若如此者,兩各自疑為彼,上、下座疑,俱食無罪。若人為比丘殺,比丘不知,食竟方知,如此者無罪。 若比丘得肉食,應問然後食,何以故?為欲分別淨、不淨得食故,熊、猪肉相似故,不但熊、猪,更有相似者,是故應問。 |
《四分律·藥揵度》[7]和《五分律·食法》[8]等都記載了制定此戒律的因緣,有信眾到市場買肉置辦美食供養僧眾,遭到吃素苦行裸體外道耆那教沙門的誹謗,稱其為僧眾殺生,佛陀不懷疑此供養者為僧眾殺生,相信他是買肉置辦美食,允許僧眾食用,佛吃完三淨肉後說隨喜偈隨喜在家弟子買三淨肉供養佛和僧團的功德。在佛教律藏中,魚和肉屬於正食[9],或稱為美食[10]。
提婆達多曾經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他主張苦行戒條,提出天授五法,反對食用任何肉類[11],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嚴格素食主義者。因為戒律見解與僧團領導權問題,提婆達多另立僧團,稱提婆達多派,這個歷史事件被稱為破僧。《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記載佛和佛弟子吃肉,提婆達多批判佛和佛弟子吃肉是殺生並因此禁止弟子吃肉[12]。《十誦律》記載提婆達多破和合僧時在佛教僧團推行不吃肉,佛言:「癡人。我聽噉三種淨肉。」佛拒絕提婆達多禁止吃肉的戒律[13],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有504比丘追隨提婆達多捉籌成立不吃肉的新僧團[14]。
漢傳佛教的《摩訶僧祇律》記載佛滅之後佛教僧團並沒有禁止吃肉的戒律[15]。
上座部佛教的觀點
根據佛教第一次結集經典,佛教中主張推行吃素不吃肉的人只有破和合僧的提婆達多和其信徒,在上座部佛教裡並沒有「吃素能助禪修者更快或更容易見到法」的思想[16]。 上座部佛教律藏《破僧犍度》記載提婆達多要求佛規定僧團必須終身不吃魚不吃肉被佛拒絕[17],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毘舍離之跋耆子有比丘五百人追隨提婆達多取籌支持終身不吃魚不吃肉破和合僧[18]。 上座部佛教《臭穢經》(《葷腥經》)記載吃素外道批評佛食肉是臭穢,於是佛回應吃素外道:貪瞋癡才是臭穢,食肉不是臭穢[19]。上座部佛教《本生經》二四六油教訓本生譚記載佛吃了師子將軍供養的三淨肉後被吃素苦行裸體外道耆那教尼乾子非難,於是佛解說釋迦牟尼佛前世被燃燈佛授記未來成佛當了菩薩後修菩薩道時一樣因為吃肉被尼乾子非難,佛說菩薩吃肉「不為罪污染」[20],釋迦牟尼過去還是菩薩修菩薩道走向成佛時並沒有遵守不吃肉戒律。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減損經講記》開示說明:比丘不應該吃非三淨肉,比丘吃非三淨肉,會違犯比丘戒禁吃非三淨肉規定,不過不會違犯不殺生戒,吃非三淨肉不會造殺生的業[21]。
大乘佛教的观点
大乘佛教中的如來藏學派,其經典如《大般涅槃經》、《楞伽經》、《楞嚴經》記載釋迦牟尼佛後期已經禁止弟子吃肉完全素食[22] [23] [24],但漢傳佛教的《摩訶僧祇律》記載世尊涅槃後佛教僧團並沒有禁止吃肉的戒律[15]。
漢傳佛教受如來藏學派影響,出家僧侶通常完全素食,不能食三淨肉。認為三淨肉或五淨肉是幫助初信者過渡到素食的權宜之法,所以設立漸進戒律讓佛子自願選擇。佛子受不殺生戒的仍可食三淨肉,而進一步受《梵網經菩薩戒》的則須全素。在南北朝時期,南梁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前漢傳佛教「律中無有斷肉法」[1],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後漢傳佛教僧團才開始遵守梵網經菩薩戒不吃肉[2]。梁武帝在漢傳佛教僧人通行純素食的轉變中起了重要作用,現代漢傳佛教僧人大多是素食,與日本佛教僧人仍可食三淨肉不同。
藏傳佛教在蒙藏地區因地理環境關係,高原地帶缺乏五穀、蔬菜,且高原气候寒冷,需要攝取更多動物性脂肪以禦寒,所以不要求僧侶完全素食。現代蒙藏經濟交通發達,社會比之前的千多年穩定,原本的外在限制少了,一些著名藏傳僧人開始了素食運動。十四世達賴於2005年宣布自己已開始素食,並鼓勵西藏青年開展素食的風氣。2008年醫生表示達賴年邁,需要肉食營養,所以還是得吃肉,但英國巨星保羅麥卡尼勸達賴別吃肉[25]。
註釋與引用
- 《斷酒肉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二十三日。會其後諸僧尼。或猶
。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其月二十九日。又勅請義學僧一百四十一人義學尼五十七人。於華林華光殿使莊嚴寺法超。奉誠寺僧辯。光宅寺寶度等三律師。昇高座御席地施座。餘僧尼亦爾。
制旨問法超等三律師曰。古人云。止沸莫若去薪。息過莫若無言。弟子無言乃復甚易。但欲成人之美使佛種相續與諸僧尼共弘法教。兼即事中亦不得默已。故今集會於大眾前。求律中意。聞諸。
僧道。律中無有斷肉法。又無懺悔食肉法。 - 聖嚴法師《律制生活》佛教的飲食規制:制斷肉食,皆出大乘經律,小乘國家未能見到大乘經律,故未斷除肉食,也是很難怪的,我們不必攻擊他們。即在我們中國的佛教,從東漢開始,直到梁武帝時,所有的僧侶弟子,均未斷除肉食,到了梁武帝捨道信佛,聽了《涅槃經》以後,便極力主張素食,從他本人開始,並勸一切僧俗佛子,皆斷肉食,他以朝廷的力量,來影響社會,所收的效果,自然很大。從此之後,中國佛教的素食主義,也就形成風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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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僧法顯傳》:「中國寒暑調和,無霜雪,人民殷樂。……舉國人民,悉不殺生,不飲酒,不食葱、蒜,唯除旃荼羅。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國中不養猪雞,不賣生口,市無屠店及沽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漁、獵師賣肉耳。」
《摩訶僧祇律·雜誦跋渠法》:「佛住王舍城,時瓶沙王象死,有諸小姓、旃陀羅食肉,諸比丘亦有食者。……從今已後,不聽食象肉,乃至象髓亦不聽食;聽以象牙骨,作鉢支衣細結,無罪。……一、人肉,二、龍肉,三、象肉,四、馬肉,五、狗肉,六、烏肉,七、鷲鳥肉,八、猪肉,九、獼猴肉,十、師子肉。蒜者,生熟皮葉,一切盡不聽食;若須外用塗瘡,聽用,若塗已,不得眾中住,當在邊小房中住,差已應淨洗浴,還聽入眾,是名肉蒜法。」 -
《四分律·藥揵度》:「爾時,世尊在波羅奈國,時世穀貴,乞食難得,時諸比丘乞食不得,往至象厩乞,時,彼有鬼神信敬沙門者,即令象死,於彼得象肉食之。世尊慈念,告諸比丘,此是王之兵眾,若王聞者,必不歡喜,自今已去,不應食象肉。……此是王之兵眾,若王聞者必不歡喜,自今已去,不應食馬肉。……此龍有大神力,有威德,……自今已去,不應食龍肉。……往旃陀羅家,於彼得狗肉食之,諸比丘乞食,諸狗憎逐吠之。……自今已去,不得食狗肉,若食,得突吉羅。……不得食人肉,若食,偷蘭遮,及餘可惡肉,不應食,若食,突吉羅。」《四分律·毘尼增一》:「有五種肉,不應食,象肉、馬肉、人肉、狗肉、毒蟲獸肉,是為五;復有五,師子肉、虎肉、豹肉、熊肉、羆肉。」
《五分律·食法》:「從今,食肉不問,犯突吉羅。若食人肉,偷羅遮。有諸比丘食象肉,波斯匿王,象死輒送諸鬼神,以沙門食象肉故,便殺諸象,比丘使淨人,取肉持還。諸居士見,譏呵言:『此沙門釋子,無肉不食,過於鵄烏,云何噉此不淨臭穢,來入我家,無沙門行,破沙門法。』……從今,食象肉,突吉羅;馬肉,亦如是。諸比丘,食師子肉、虎肉、豹肉、熊肉,諸獸聞氣,遂殺比丘。……從今,食此四種肉,突吉羅。諸比丘,食狗肉,諸狗聞氣,隨後吠之。……從今,食狗肉,突吉羅。……今諸比丘,食蛇肉,或能是龍,傷害比丘。……從今,食蛇肉,突吉羅。」 -
《大毘婆沙論》:「今當顯示,十不善業道,根本、加行、後起,三種差別。彼斷生命三種者,謂:
- 若屠羊者,彼先詣羊所,若買,若牽,若縛,若打,乃至命未斷,爾時所有不善身、語業,是斷生命加行。
- 若以殺心,正斷他命,爾時所有不善身表,及此剎那無表,是斷生命根本。
- 從是以後,即於是處,所有剝皮、斷截、支肉,或賣,或食,所起不善身、語表、無表業,是斷生命後起。」
- 《善見律毘婆沙》:「佛言:『除三疑不食。』云何三疑?一者、見,二者、聞,三者、疑。云何見?見檀越為比丘殺。云何聞?聞檀越為比丘殺。云何疑?疑為比丘殺。若見疑者,云何見疑?比丘從阿蘭若處,入聚落乞食,道逢見諸白衣入山行獵,明日聚落作大會,諸比丘於會得肉,心自念言:『昨日見諸檀越行獵,疑此肉當是為獵得也?』是名見疑,不得食;若檀越言:『我本為王及自為行獵,不為比丘,大德但食。』若如是者,食無罪。聞疑者,比丘在阿蘭若處,聞聚落行獵設會,檀越請比丘食,比丘疑心,若食得罪;若檀越言:『我自為行獵,不為比丘。』若如是者,食無罪,是名聞疑。若不見、不聞、不疑為比丘殺,如是食無罪。」
- 《四分律·藥揵度》:「時,有私呵將軍,是尼揵弟子。……白佛言:『我今第三,盡形壽,歸依佛、法、僧,不殺生,乃至不飲酒,唯願世尊,受我明日請食。』時,世尊默然受之。時,私呵見佛許已,即起禮佛足而去,於其夜,辦具種種美食。……爾時,尼揵子等,往詣離奢住處,舉手大哭,稱怨言:『此私呵將軍,自殺大牛,與沙門瞿曇,及諸比丘,設飯食,為己殺,知而故食之。』爾時有人,即往私呵所語言:『當知有諸尼揵子,……』私呵言:『此,常日夜,為佛比丘僧,作怨家,我終不為命故斷眾生命。』爾時,私呵將軍,以多美飯食,飯佛及比丘僧已,……佛為方便說法開化。」
- 《五分律·食法》:「佛漸遊行到毘舍離,住獼猴江邊重閣講堂。有一將軍名曰師子,是尼犍弟子,聞佛世尊來遊此城,有大名聲,稱號如來、應供、等正覺,歎言:「善哉!願見如是請佛!」即嚴駕出,遙見世尊容顏殊特,猶若金山,前到佛所,頭面禮足,却坐一面。佛為說種種妙法,乃至苦集盡道,即於座上得法眼淨。即從坐起,[跍*月]跪白佛:「願佛及僧明日顧我薄食!」佛默然受之。將軍知佛受已,還歸其家勅市買人:「此間所有死肉,莫計貴賤,盡皆買之。」如教悉買,通夜辦種種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辦,唯聖知時。」佛與比丘僧前後圍遶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將軍手自下食,歡喜不亂。時諸尼犍聞師子將軍請佛及僧,極設肴膳,生嫉妬心,即於街巷窮力唱言:「師子將軍叛師無義,今乃反事沙門瞿曇,手殺牛羊而以供養。」諸比丘聞不敢食,師子將軍[跍*月]跪白佛:「此諸尼犍長夜毀佛,我今乃至絕命終不故殺。願勅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飽食!」佛即告諸比丘:「隨意飽食。」食畢行水,取小床於佛前坐。佛為如前說隨喜偈,從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諸比丘:「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聽隨意食。若為比丘殺,比丘及沙彌不應食,聽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食;若為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殺亦如之。」
- 《四分律·九十單提法》:「食有二種,正食、非正食。……正食者,飯、麨、乾飯、魚及肉。」
- 《大毘婆沙論》:「如說:『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喜足,具杜多行;薄矩羅,少病節儉,具淨戒行。』……問:何故尊者薄矩羅,簡去妙食,而食麁者?答:意樂力故,有情意樂不同,隨所意樂而食,不可責其所以。……有說:美食,必因害多生命,斷百千頭,在於地上,以多身分,血肉所成,愍彼有情,是故不食。……問:如所說,薄矩羅簡去妙者,為初即不受?為受已棄之?設爾何失?若初即不受,云何名受行次第乞食杜多行者?若受已棄之,云何不損壞施主施物?答:應言初即不受。問:若爾,云何名受行次第乞食杜多行者?答:彼尊者,得天眼願智,將乞食時,先觀何方何村邑、里巷,唯有麁食,知已便往,次第行乞。」
- 《大毘婆沙論》:「破法輪者,謂:立異師異道,如提婆達多,言我是大師,非沙門喬答磨,五法是道,非喬答磨所說八支聖道。所以者何?若能修習是五法者,速證涅槃,非八支道。云何五法?一者、盡壽著糞掃衣,二者、盡壽常乞食,三者、盡壽唯一坐食,四者、盡壽常居迴露,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昧鹽蘇乳等。」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於是提婆達多謗毀聖說,決生耶見定斷善根,但有此生更無後世。」作是知已,於其徒眾別立五法,便告之曰:「爾等應知!沙門喬答摩及諸徒眾,咸食乳酪,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令彼犢兒鎮嬰飢苦。又沙門喬答摩聽食魚肉,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於諸眾生為斷命事。又沙門喬答摩聽食其鹽,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於其鹽內多塵土故。又沙門喬答摩受用衣時截其縷績,我等從今受用衣時留長縷績。何緣由此?壞彼織師作功勞故。又沙門喬答摩住阿蘭若處,我等從今住村舍內。何緣由此?棄捐施主所施物故。」
- 《十誦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佛言:「癡人!我有何妬心?過去諸佛讚歎納衣、聽著納衣。我今亦讚歎納衣、聽著納衣,亦聽著居士衣。癡人!過去諸佛讚歎乞食、聽乞食。我今亦讚歎乞食、聽乞食,亦聽請食。癡人!過去諸佛讚歎一食、聽一食。我今讚歎一食、聽一食,亦聽再食。癡人!過去諸佛讚歎露地住、聽露地住。我今讚歎露地住、聽露地住,亦聽房舍住。癡人!我不聽噉三種不淨肉: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眼見是畜生為我故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疑者,是中無屠賣家,又無自死者,是人凶惡,能故奪畜生命。癡人!如是三種肉我不聽噉。癡人!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兒,是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我聽噉如是三種淨肉。癡人!若大祠,所謂象祠、馬祠、人祠、和闍毘耶祠、三若波陀祠、隨意祠,若諸世會殺生處祠,如是大祠世會中,不聽沙門釋子噉肉。何以故?是大祠世會,皆為客故。」
- 《十誦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爾時調達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憙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唱已調達及四伴即起捉籌。調達第二復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喜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唱第二語已,有二百五十比丘,從坐起捉籌。調達第三復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憙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第三唱已,復有二百五十比丘,從坐起捉籌。爾時調達,即將是眾還自住處,更立法制。調達作是言:「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不憙樂、不忍受是五法者,是人去我等遠,與我別異不共語。」
- 《摩訶僧祇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賊肉段者,世尊涅槃後,長老比丘依王舍城住。時有盜賊偷牛,夜在尸陀林中殺噉有殘,語林中坐禪比丘言:「尊者須肉不?」答言:「須。」即與滿鉢。比丘取已持還精舍自食,分與餘比丘。餘比丘問言:「老!何處得此肉?」具說上事。諸比丘言:「長老!汝賊邊取物滿五錢,波羅夷。」諸比丘不了,往問長老比丘。長老比丘言:「出家人前人如法、不如法,有主施無罪。」如是毘尼竟,是名賊肉段。
- 班迪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解脫道上》:在此,我想談論一下「素食主義」。有些人認為吃素才是道德的。在上座部佛教裡,並沒有「吃素能助禪修者更快或更容易見到法」的思想。佛陀並未完全禁止「吃肉」。提婆達多曾要求佛陀立下戒律禁止食肉,但佛陀思考了這事的利、弊後,回拒他的要求。在佛陀時代,一般人們吃菜也吃肉。比丘必須依缽而食,他們沒辨法知道哪一家吃素,哪一家不是。而且,他們必須接受在家眾所給與的任何食物。如果佛陀立下這條戒律而禁止肉食,這將會影響比丘們的修行。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如佛陀所教的方式進食,思惟食物的不淨,不去執著任何的食物。不一定得吃素才能修行。
- 《破僧犍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時,提婆達多至俱伽梨、迦留羅提舍、乾陀驃、三聞達多之處。至已,言俱伽梨、迦留羅提舍、乾陀驃、三聞達多,曰:「諸友!我等破沙門瞿曇之僧伽、破〔法〕輪。」如是言時,俱伽梨言提婆達多,曰:「友!沙門瞿曇有大神通、大威力,我等如何破沙門瞿曇之僧伽、破〔法〕輪耶?」「諸友!我等至沙門瞿曇處,請求五事,曰:『世尊以無數之方便,讚歎少欲、知足、漸損〔諸惡〕、頭陀、淨信、損減〔諸障〕、精進。此處有五事,以無數之方便,資益少欲、知足、漸損〔諸惡〕、頭陀、淨信、損減〔諸障〕、精進,即願:諸比丘盡形壽當住林,若入村邑者有罪;盡形壽當乞食,受請食者有罪;盡形壽當著糞掃衣,受居士衣者有罪;盡形壽當坐樹下,至屋內者有罪;盡形壽當不食魚肉,食魚肉者有罪。』沙門瞿曇不許此五事,我等以此五事告眾人。諸友!以此五事得破沙門瞿曇之僧伽、破〔法〕輪。諸友!眾人因信樂樸實。」
時,提婆達多與眾俱詣世尊住處。詣已,敬禮世尊而坐一面。於一面坐之提婆達多白世尊曰:「世尊以無數方便,讚歎少欲……食魚肉者有罪。」「止!提婆達多!若欲常時住林者住林,若欲住村邑者住村邑,若欲常時乞食者當乞食,若欲受請食者當受請食,若欲常時著糞掃衣者著之,若欲受居士衣者當受之。提婆達多!我許八月坐臥樹下,許不見、不聞、不疑三事之清淨魚肉。」
時,提婆達多〔知〕「世尊不許此五事」,歡喜踊躍,與眾俱起座,敬禮世尊,右繞而去。 - 《破僧犍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時,是日行布薩。提婆達多從座而起,令取籌,曰:「諸友!我等至沙門瞿曇處,請求五事,曰:『世尊以無數之方便,讚歎少欲……食魚肉者有罪。』沙門瞿曇不許此五事。我等持此五事而住。具壽忍此五事者請取籌!」
時,毘舍離之跋耆子有比丘五百人,新出家而不明辨事。彼等思此是法、律、師教而取籌。時,提婆達多破僧伽,率五百比丘向象頭山去。 - 《臭穢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殺生宰割並繩縛 盜取妄語與詐欺
習誦邪曲婬人婦 如此之行為臭穢
臭穢非因食肉而
此世諸欲不自 貪求諸味業不淨
邪空邪見難化導 肉食不是實臭穢
粗暴冷酷習暗害 害友過慢無悲愍
吝嗇從不行施捨 肉食不是實臭穢
忿憍剛愎反抗心 諂曲嫉妒自矜揚
親諸不善有過慢 肉食不是實臭穢
賴債行惡與讒謗 奸商行詐飾言說
於世為惡最下人 肉食不是實臭穢
對諸眾生無禁制 取他物品施加害
無戒殘忍行不仁 肉食不是實臭穢
貪求諸欲多侵害 常行惡事死至闇
彼等有情入地獄 肉食不是實臭穢
不食肉斷食裸體 結髮塗塵服獸皮
侍火供養於世間 為得不死多苦行
真言祭祀及犧牲 不分季節激烈行
不度疑惑非淨人
守護通路勝根行 質真柔軟樂諦法
斷一切苦去執著 賢者見聞無執著
斯義世尊反復說 通曉吠陀之彼等
牟尼宣說種種偈 知義無著無臭穢
佛示善說為除苦 開涅槃句無臭穢
帝須謙虛禮如來 當場乞求作沙門 - 《本生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二四六 油教訓本生譚
(菩薩=仙人)
此本生譚是佛在毘舍離附近重閣講堂中時,對師子將軍所作之談話。彼於歸依佛之次日,於食物中添肉供佛,尼乾子之徒聞之怒而不悅,思欲害如來之名而非難曰:「沙門瞿曇對決定為供養自己所調理之肉,知之而食。」比丘等集於法堂開始議論:「諸位法友!尼乾子到處非難云:『沙門瞿曇對決定為供養自己所調理之肉,知之而與弟子共同而食。』」佛聞之云:「汝等比丘!尼乾子非難我食決定供養所調理之肉,非自今日始,彼於前生即有非難。」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某婆羅門之家,達成年後,出家入仙人之道。為得鹽與酸味之物,由雪山地方來波羅奈,翌日入都中托鉢。然有某家主人,思欲窘此行者,招行者入於家中設座使坐,獻魚肉之類,於食事終了,自己亦坐於一面云:「此肉決定只為供養尊者而殺生調理者,惡業歸於尊者,於我無關。」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打害殺行施 人無自心
如是取食物 人為罪所污
菩薩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殺妻兒行事 人無自心
智慧人食此 不為罪污染
菩薩如此為彼說法,即起座而去。
結分
佛述此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家主是尼乾子,而行者即是我。」 - 馬哈希尊者《減損經講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比丘應避免吃三種肉,亦即專程為了你的餐食而宰殺的肉;你明白是為了你而宰殺的肉;此食用肉引起猜疑,它是否曾預定要給你的。有些村莊沒有肉販,一般信徒供養咖哩雞給來訪的比丘是可疑的,除非比丘能除卻疑慮,否則不宜食用。食用這三種有疑問的肉不是業的殺害行為,但是根據戒律,那是不道德的,而構成出家人的罪源。
根據耆那教,一個人吃了獸肉,若他知道,這是為了 他的食物而宰殺的,需承擔一半殺害的業果,這個見解和佛 教觀點不合。但是知道這動物是為你而宰,吃了顯示缺乏悲 心,並且可能正為了你而導致進一步的地殺害行為。所以, 比丘不宜吃那種肉使他猜疑,是為了他、或為了另一個比 丘、或為了僧伽而宰殺的任何供養肉品。 - 《大般涅槃經》: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 《楞伽經》:「大慧!世復有人心無慈愍,專行慘暴猶如羅剎,若見眾生其身充盛,便生肉想言此可食。大慧!世無有肉,非是自殺亦非他殺,心不疑殺而可食者,以是義故我許聲聞食如是肉。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癡人,於我法中而為出家,妄說毘尼壞亂正法,誹謗於我言聽食肉亦自曾食。大慧!我若聽許聲聞食肉,我則非是住慈心者,修觀行者,行頭陀者,趣大乘者,云何而勸諸善男子及善女人,於諸眾生生一子想斷一切肉?大慧!我於諸處說遮十種許三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一切悉斷。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亦不現許亦不當許。大慧!凡是肉食,於出家人悉是不淨。「大慧!若有癡人,謗言如來聽許食肉亦自食者,當知是人惡業所纏,必當永墮不饒益處。大慧!我之所有諸聖弟子,尚不食於凡夫段食,況食血肉不淨之食。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尚惟法食,豈況如來。大慧!如來法身非雜食身。大慧!我已斷除一切煩惱,我已浣滌一切習氣,我已善擇諸心智慧,大悲平等普觀眾生猶如一子。云何而許聲聞弟子食於子肉?何況自食。作是說者無有是處。」
- 《楞嚴經》: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即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神鬼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 . [2018-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