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時業
三時業,又稱三時報業、三報業、三定業、三業,佛教阿毗達摩(論藏)術語,根據異熟業受報的時間順序先後而做出的分類,其中包括了順現受業(現世業)、順次受業(下世業)、順後受業(後世業)三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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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論
三時業,又稱三報業,是以業報生起的先後順序來作為分類:在此生受到業果,為順現受業。在下一生受業果,稱順次受業。在下下生及之後才受報,稱為順後受業[2]。
《俱舍論》將業分為定業,與不定業二者。定業之下,分為三時業,加上不定業,稱為四業。另一個說法,將不定業分為二者,形成五業[3]。
註釋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4:「復有三業,謂: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
玄奘譯《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4:「又業差別有三種,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 - 《成實論》卷8:「問曰:經中佛說三種業,現報、生報、後報業。何者是耶?答曰:若此身造業,即此身受,是名現報。此世造業,次來世受,是名生報。此世造業過次世受,是名後報。以過次世故名為後。」
《大乘義章》卷9:「三報業者,所謂現、生、後報業也。受果於今,名之為現。次現報起,目之為生。過生方受,謂之為後。現起善惡,造作彼報,名三報業。」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5:「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定復有三,一順現法受,二順次生受,三順後次受。此三定業,并前不定,總成四種。或有欲令不定受業復有二種,謂於異熟有定、不定,并定業三,合成五種。」
- 玄奘譯《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7:「順現法受業云何?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彼業即於此生受異熟,非餘生,是名順現法受業。」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4:「云何順現法受業?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則於此生受異熟果,是名順現法受業。」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5:「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即此生熟。」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9:「順現法受業者,謂能感現法果業。」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90:「順現法受業者,謂由如是相狀意樂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良田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為順現法受業。」 - 玄奘譯《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7:「順次生受業云何?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彼業隨第二生受異熟,非餘生,是名順次生受業。」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5:「順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 - 玄奘譯《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7:「順後次受業云何?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彼業或隨第三生,或隨第四生,或復過此,受異熟,非餘生,是名順後次受業。」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4:「云何順後次受業?謂若業、此生造作增長,隨第三生、或隨第四、或復過此,受異熟果,是名順後次受業。」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5:「順後次受者,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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