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号

专名号,舊稱私名號,用于标明人名、地名、朝代名、種族名、國名、機構名、姓氏等[1][2]专名所使用的符号。它的使用方法是橫排時劃在專名之下,直排時則劃在專名左旁。

专名号

專名號在近年的中文出版物中已十分罕用,但台灣香港澳門的中文教科書仍然繼續使用,電視劇電影中文字幕中仍偶見保留;中國大陸則只用於古籍文史哲作品,與書名號配合使用。

例子

太平洋是七大海洋之中面積最大的。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史记·陈涉世家》)

電腦應用

現在一般在電腦文書文件需要用專名號的話,會直接用「底線」(下划线)功能。例如:

中正紀念堂位於台灣台北。

直接使用底線功能會變成:

中正紀念堂位於台灣台北

用下划线代替专名号有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无法断词,在上例中“台灣”、“台北”是两个词,不应使用连着的专名号。另一个问题是,下划线太過接近文字(這是由於底線功能原來是為西方文字而設,兩者的基線不同)。

正確的專名號,在「灣」和「台」下方的线之間應有少許空隙,以表示「台灣」和「台北」是兩個詞語;此外線條和文字之間要有適當空間:

中正紀念堂位於台灣台北

在使用文書處理軟件時,如果要解決前述的無法斷詞的問題,可以在兩個字詞之間加入一個字體大小為一號的空格。

其他

CNS 11643 標準提供「直式私名號」( , 對應 U+FE33)[3][4],「橫式私名號」( ,對應 U+2574)[5]

Unicode 還有提供全形頂線「」和全形底線「」,但於常用文書軟件難以實際配合文字使用。

其它语言

一些使用字母文字的语言(如英語)利用首個字母大写来表示专有名词。以英語為例:“”(我来自台灣。),“”(台灣)因为是专有名词,所以首個字母以大写字母書寫。

參見

註釋

  1. 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臺灣學術網路三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3. PRESENTATION FORM FOR VERTICAL LOW LINE,「直排底線」
  4. . [2014-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6).
  5. . [2014-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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