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
獨資企業,又名自由職業或个体户,是一种中小型企業。如果登记为公司,可以称一人公司或个人公司。在有些范围内也可以称皮包公司。個體戶的特點是小資本經營者,以出賣勞務為主,或許是創意工業小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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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獨資企業。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獨資企業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獨資企業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特征
- 独资企业不支付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利润按个人所得纳税;
- 独资企业是费用最低的企业组织形式,无需正式章程,并且在大多数行业中,独资企业需要满足的的法律规章很少;
- 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个人资产即企业资产;
- 独资企业所能筹集到的权益资本仅限于企业所得者的个人财富即投资;
- 独资企业的存续期受制于企业所有者的生命期[2]。
各地制度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法律设定了两种个体户:個體工商戶和个人独资企业。两者都必须由自然人建立,都有无限责任。两者的相关法律用同样措施对待家庭财产:如果创业者使用了家庭财产来投资,家庭财产就会被用来承担责任。[3]
在以下比较表排列了两者特征的不同。红色代表比较严格的,绿色代表比较宽容的。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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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但是可以建立 | 需要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 |
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人 | 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自然人 |
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 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
必须用个人身份参入法律活动(如合同) | 可以能用企业身份参如法律活动 |
不需要财务和会计制度 | 需要财务和会计制度 |
另外,创业者也可以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此不属于个体户经营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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