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简称中共上海区执委)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最早的区执行委员会之一,领导中共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工作。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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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区执行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施高塔路恒丰里83、84号(今山阴路69弄69、70号)[1] |
机构沿革 | |
1921.12 | 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 |
1922.7 | 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
1924.4 | 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 |
1925.8 | 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
历史
1921年12月,根据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上海地委)成立,直属中共中央领导,陈望道、张太雷先后出任书记。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后,根据新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委托上海地委暂代区执行委员会职权,上海地委随即改组为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领导上海市及江苏、浙江两省的工作。徐梅坤、邓中夏、王荷波、施存统先后出任委员长。至1924年4月,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下属组织包括5个直属党小组、中共南京地执委及中共杭州组。
1924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上海区,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改建为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上海地执委),只管辖上海市区内的工作,南京地执委、杭州组则直属于中共中央领导。庄文恭出任委员长。1925年5月,上海地执委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发动了五卅运动。至1925年9月,上海地执委已有81个支部。
1925年8月21日,上海地执委根据中共中央决议改建为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区执委,又称江浙区执委),重新领导中共在苏浙沪地区的工作。尹宽、王一飞、罗亦农先后担任书记。1926年4月,中共中央又决定,将安徽的地方组织归上海区执委领导。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上海区执委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一、第二、第三次武装起义。3月22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成立,罗亦农、汪寿华等9名中共党员任市政府委员。4月,四·一二事件发生,苏浙沪一带的中共党组织纷纷遭到清洗。此后,上海区执委被迫转入地下工作。
1927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上海区执委撤销,同时成立中共江苏省委、中共浙江省委,上海市区的8个部委归中共江苏省委领导。[2][3]
主要人员
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1922年7月-1924年4月)
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1924年4月-1925年8月)
上海区执行委员会(1925年8月-1927年6月)
- 书记:尹宽(尹硕夫)、王一飞、罗亦农、陈延年(少堂,代理)
- 委员:尹宽、王一飞、庄文恭、顾顺章(顾成江)、郑超麟、何松林、李立三、何量澄(何亮)、梁茂康、罗亦农、陈比难、沈雁冰、林仲楠、郑复他、谢文锦、赵世炎、张佐臣(张祖臣)、郭伯和、贺昌、李泊之、张之甫(张昆弟)、佘立亚、张永和、王亚璋
- 候补委员:张佐臣、戴三(戴起家、戴器言)、陈竹山、朱阿毛(朱英和)、郑复他、丁郁、梅电龙、沈雁冰、余泽鸿、张叔平、江元青、杨培生、刘尊一、李持民、王承伟
- 主席团成员:罗亦农、庄文恭、尹宽、何松林、赵世炎、陈延年、郭伯和
- 主席团秘书长:韩步先
- 宣传部部长、主任:尹宽、王一飞、周恩来、赵世炎(文琪,代理)
- 组织部部长、主任:庄文恭、赵世炎、郭伯和
- 工农部主任:何松林、李立三
- 职工部主任、部长:何松林、赵世炎
- 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主任:何松林、李泊之、赵世炎
- 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主任:陈比难、钟复光、刘尊一、丁郁、王亚璋
- 妇女部主任:杨之华、陈比难、丁郁、刘尊一
- 学生运动委员会主任:余泽鸿
- 民校(国民党)运动委员会主任:沈雁冰
- 农民运动委员会主任:戴盆天、罗亦农
- 军事委员会书记、主任:刘重民、顾顺章
- 军事特别委员会书记:罗亦农
- 军事运动委员会主任:罗亦农、李泊之(专职)、赵世炎
- 武装起义总指挥:罗亦农、李泊之
- 济难委员会主任:王弼
- 济难委员会区特派员:郭伯和
直属地执委、部委、支部
1925年初,根据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上海地执委对下属各组织在党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党支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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