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师制
导师制在改革开放之后,被引入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是研究生、博士生阶段主要的教育模式。2002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后扩大到全国[1]。2010年代後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些省份的高中開始引入導師制[2][3]。
在导师制下,高校导师和学生之间形成从属关系,双方关系全面异化[4]:40。2014年时,主管中国大陆高校的中国教育部面对高校导师压榨、性侵学生的丑闻此起彼伏的现实,试图从制度方面解决的尝试未能成功[5]:103。
争议
中国高校对教师的考评体系,是以论文数量和课题项目为核心。办学的初衷——教学,反成为边缘工作,学生亦沦为导师控制下的廉价人力资源。2005年,中国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推行导师”。或认为,以本科生为廉价劳动力资源方是推广本科生导师制的动力[6]。
在研究生、博士生阶段,导师个人主宰学生学业,决定学生命运,形成人身依附。而在理工科类高校实验室中,其工作团队通常以企业的方式运作。导师作为负责人,职责与企业老板相同[7]。学生的学习过程实质变为工作,双方形成隐形的雇佣关系或从属关系,故学生多将导师称为老板[4]:40。但此种劳动关系不被中国法律承认,亦不受保护。与普通劳动者相比,甚至在校外、休息时间,学生仍需为导师无休止的劳动[6]。对于导师压榨学生,高校可能会因经济利益而不愿干涉,进而纵容[8]。2007年的研究文章指出,师生关系在导师制下呈现冷漠化、利益化、紧张化、简单化的特点[4]:41。
自2000年代起,因导师制造成师生关系的异化,双方冲突化、紧张化愈演愈烈[4]:40。2014年,中国教育部出台"红七条"规定,试图为高校师德治理方面提供制度支撑,但实施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目标[5]:103。全国各地高校,因导师压榨学生,学生举报,以及学生以自杀寻求解脱的个案比比皆是。2018年曝光的陶崇园事件,2020年曝光的南开大学曹亚安教授画大饼欺骗、压榨研究生事件,即是此类情况中的典型。各类导师性侵犯女生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2022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南开大学多名导师侵犯女生的新闻——天津南开大学四位教师尹沧海、陈泰锁、李文韬,邢晓东分别被实名举报玩弄女学生[9]。
注释
- 杨晓玲. . 杨晓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高等教育学会). 2010, (2010年第9期). ISSN 1671-9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6) (简体中文).
- . [2020-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 .
- 何作井、李林、周震. . 外国教育研究 (吉林省长春市: 东北师范大学). 2007, (2007年第6期): 40—43 [2023-05-26]. ISSN 1006-7469 (简体中文).
- 翟高远、王彦. . 内蒙古电大学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开放大学). 2018, (2018年第4期): 103—106 [2023-05-26]. ISSN 1672-3473 (简体中文).
- 陆慢慢. . 2018-04-14 [2018-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1) (简体中文).
- 李隼. . 腾讯网,来源:羊城晚报. 2008-01-07 [2018-05-05] (简体中文).
- . 腾讯网,来源:现代教育报. 2008-01-07 [2018-05-05] (简体中文).
- . 新语丝网,来源:新语丝网. 2022-08-05 [2022-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3) (简体中文).
外部链接
- 谁来约束“野蛮”导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来源:腾讯网、今日话题·第485期、2008年1月8日
- 高校教授学术造假、滥用科研经费、压榨学生、违规利用学校资源谋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来源: 未名海外人才网 2022年5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