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上海市设立的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总部
合署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主要领导
主任 (空缺)
党委书记 宣昌能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机构类型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组成部分
行政级别 副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000MB2F305303在维基数据编辑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银都大厦
 邮政编码 200120
對外官網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05年
影像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大楼

沿革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初期,按行政区划实行总行、区行、分行、支行4级建制。总行设在北京市。区行设在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1950年代初,按大行政区划陆续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设区行。省级分行设在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为省(市)内管辖行,接受区行直接领导,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指导。1949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同时成立。华东区行作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华东区内各分行,办理区内金融行政管理事务。上海市分行作为业务机构,办理上海市银行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建立后,根据总行“边接管、边建行”的方针,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建立起了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同时还在整顿金融秩序、稳定物价、支持工农业生产地恢复发展等方面贡献卓著。1953年到1957年,上海市分行整顿改造私营金融业,建立起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同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北京召开五省市分行汇报会,8月在上海召开现场会,两次会议的中心是“鼓干劲、破陈规”,上海市分行随之提出大搞群众运动,否定了信贷管理的部分基本原则,导致信贷投放失控,贷款发放过多。1961年,为纠正“大跃进”及“反右倾”的“左”的错误,中共中央决定对国家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1962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银行工作六条”),恢复对银行业务完全的垂直领导体制。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贯彻“银行工作六条”,控制货币投放,严格信贷管理,取得明显效果。“文化大革命”期间,1971年3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并入上海市财政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仅有“银行业务组”办理银行业务,工作人员仅剩10余人,分行其余干部全部下放“财贸五七干校”劳动。同时,银行规章制度被视为“修正主义的管、卡、压”,“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海市的银行贷款继“大跃进”之后再度失控,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产值资金率最高的时期[1]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多方面进行了探索。上海市分行在上海市范围内建立起银行行长会议制度。1985年,上海改革信贷管理体制。1987年,上海被列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此后上海市分行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落实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将上海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构想,上海市分行制订了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和《上海金融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1995年6月28日,上海市分行迁至浦东陆家嘴路18号,这标志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转入功能开发[1]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消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全国设9个跨行政区划的分行。管辖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1998年11月18日挂牌,1999年1月1日正式成立,是全国首个成立的大分行[1]

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揭牌仪式在上海浦东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出席,并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共同为上海总部揭牌,上海市市长韩正、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项俊波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分别讲话和致辞,仪式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兼上海总部副主任马德伦主持[2][3]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基础组建,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2]

职责

(一)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等。 (二)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负责对区域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 (三)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 (四)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事务。 (五)承担上海地区的人民银行有关业务。 (六)根据管理权限,负责上海总部及辖区的人事、党建、内审、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在上海的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机构的协助管理工作。 (八)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4]

机构设置

历任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参考文献

  1.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018-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2. . 新浪. 2005-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3. . 网易. 2005-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4).
  4.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018-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5. . 新浪. 2007-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6. . 网易. 2014-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1).
  7. . 新浪. 2013-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8. . 网易. 2017-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1).
  9. . 中国上海. 2017-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10. . 新浪. 2015-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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