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吉爾吉斯關係
中華民國—吉爾吉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吉爾吉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中華民國對吉爾吉斯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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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交
1916年,俄羅斯帝國對反抗運動的鎮壓,使不少吉爾吉斯民族從中亞遷徙至新成立的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2013年10月,吉爾吉斯前經濟部長Emil Umetaliev、前教育部長Camilla Sharshekeeva抵臺訪問。[2]
2014年11月,中華民國駐俄羅斯代表處代表陳俊賢等人前往轄區的吉爾吉斯訪問,除順利成立該國國會友臺小組外,亦向商工總會面交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俄羅斯、哈薩克簽署之合作協議影本,希望吉爾吉斯循此模式與臺灣簽署並進而召開雙邊經濟合作會議。但商工總會表示該會僅與有正式外交關係國家之機構簽署合作協議。[2]
2015年4月,吉爾吉斯國會副議長Bodosh Mamyrova率團訪臺。[2]
2016年12月28日,吉爾吉斯國會副議長阿利別科夫傳出因在12月21日訪台與立法院長蘇嘉全見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吉爾吉斯外交部抗議後就自行辭職[3]。阿利別科夫告訴媒體“國家利益高於個人利益,需要注意與中國加強關係”,吉國議長圖爾松別科夫於29日當天即表示,“這起會面違反了吉爾吉斯與中國於2002年的睦鄰條約”[註 1]。其中規定吉爾吉斯承認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此外,這起會面就觀光、產業和農業洽談合作,並無討論政治問題或簽署官方文件[3]。
經濟
貿易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吉爾吉斯 | 年增減 | 排名 | 自吉爾吉斯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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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2,090,761 | ▲30.870% | 180 | 1,952,797 | ▲81.964% | 163 | 137,964 | ▼73.691% | 186 |
2020 | 1,408,843 | ▼32.616% | 181 | 1,328,303 | ▼31.979% | 168 | 80,540 | ▼41.622% | 186 |
2021 | 1,581,725 | ▲12.271% | 188 | 1,415,576 | ▲6.570% | 173 | 166,149 | ▲106.294% | 181 |
2022 | 6,356,089 | ▲301.845% | 164 | 6,134,316 | ▲333.344% | 142 | 221,773 | ▲33.478% | 174 |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吉爾吉斯的主要項目為: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美容或化粧與保養品;自動資料處理機及其附屬單元、磁性或光學閱讀機;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变压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集成电路、印刷電路板;機器之輔助機械、零件與附件;具有獨立功能之电机與器具;機器、工廠或實驗室設備;眼鏡、护目镜與類似品;燈具與照明配件;利用印刷版、滾筒與其他印刷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與傳真機;縫紉機、玻璃鏡;纱线、織物或紡織纖維成品之處理機器;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分析或計量用儀器與器具等。[6]
自吉爾吉斯進口的主要項目為:天然蜜、食物調製品、烟叶;二極管、發光二極管、晶体管與類似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導體裝置;縫紉機;塑料板、片、箔、薄膜與扁條;地毯與覆地物、滾珠或滾珠軸承、鞋靴、紡織壁布、印刷品、箱盒袋類容器、氈呢、帽;編織帶或飾繐、毛球與類似品;女用或女童用服飾;空氣泵或真空泵、空氣或其他氣體压缩机與风扇等。[7]
投資
截至2020年,兩國無互相投資紀錄。[2]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以預審制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吉爾吉斯,事先透過吉爾吉斯旅行社出具落地簽證邀請函向吉爾吉斯外交部申請,核准後持函於首都的瑪納斯國際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停留最多30天。經吉爾吉斯轉機,若未離開機場轉機區,無須申辦過境簽證。[8][9]
持有吉爾吉斯護照的吉爾吉斯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0][11]
交通
航空
資料截至2023年6月18日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 雙二組駐外服務小組. (PDF).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年4月22日 [2022年5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7月15日).
- . 新頭殼. [2016-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31).
- . AKI新聞通訊社. 2016-12-29 [2016-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9).
-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備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 斜體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而暫停臺灣航點。
參見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吉爾吉斯駐外機構列表
- 駐吉爾吉斯外交機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