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烏茲別克關係

中華民國—烏茲別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烏茲別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於1925-1949年有領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中華民國對烏茲別克的相關事務由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烏茲別克關係

中華民國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烏茲別克當時是蘇聯加盟共和國烏茲別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由蘇聯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1925年,中華民國新疆省在蘇聯塔什干安集延設立领事馆。1933年,駐塔什干領事館升格為總領事館[2]。1949年,因苏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撤銷駐館[3]

經濟

貿易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4]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烏茲別克年增減排名自烏茲別克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12,652,4239.901%13911,651,3523.052%1211,001,07163.418%156
20209,098,95428.085%1447,711,73133.813%1281,387,22338.574%150
202115,201,89567.073%13712,822,91566.278%1172,378,98071.492%138
202227,344,72079.877%12426,409,881105.958%104934,83960.704%159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烏茲別克的主要項目依序為:美容化粧保養品印刷版滾筒與其他印刷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傳真機乙烯聚合物紙漿纸板製品製造機;橡膠塑料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金屬加工機床車床;經護面、鍍面塗面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自動資料處理機及其附屬單元、磁性或光學閱讀機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其他鋼鐵製品;聚縮醛环氧树脂醇酸樹脂聚碳酸酯聚丙烯酯與其他聚酯聚醚;手用扳手扳鉗、有無把手之可互換扳手套筒;不論是否具有其他氧官能团及其鹵化磺化硝化或亞硝化衍生物;合成纖維絲紗梭織物;無線電廣播电视之傳輸器具、攝影機数码相机;不論是否動力操作之手工具或工具機之可互換工具;針織機、合縫機與簇絨機及其類似機器;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手工具、噴燈老虎钳夹子、手提鍛爐、磨輪;機器之輔助機械或零件與附件;以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聲波放電电化学電子束離子束等离子体弧切削任何材料之工具機以及水刀;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與配製試劑;容器洗滌與乾燥機器、容器盛裝與封口機器、飲料充氣機;車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液體縫紉機等。[5]

自烏茲別克進口的主要項目依序為:初梳精梳棉花香料藥用或殺蟲菌植物及其種子果实;去莢之乾豆類蔬菜、乙烯之聚合物;刺槐豆海草與其他藻類甜菜甘蔗、果實子仁;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其他活動物、僅具有氧杂原子杂环化合物等。[6]

投資

2007年2月1日,哈薩克KazDipper Ltd.總裁有意與台灣廠商合作承包烏茲別克政府銅礦標案。[7]

2014年10月13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執行的「前進中亞新市場哈薩克烏茲別克商機研討會」在台北舉辦。目的在協助台商開發中亞市場、掌握全球清真商機。[8]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烏茲別克可以落地簽證
烏茲別克護照烏茲別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烏茲別克外交部核准的邀請函之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首都的塔什干國際機場辦理單次觀光落地簽證入境。申請一般簽證亦需邀請函,並親自前往烏茲別克駐外機構(例如駐日本韓國大使館)辦理。停留3日以上,須向警察機關或住宿旅館辦理登記。[9][10]

持有烏茲別克護照烏茲別克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1][12]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26日):

注釋

  1. 斜體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而暫停臺灣航點。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2. . 中華民國政府官職資料庫. [2024-03-23].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4.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5.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6.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7. 賴秀華. . 經貿透視網. 2007年2月6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0月30日).
  8. 陳姿君. . 經貿透視雙周刊第404期. 2014年10月29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1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1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1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參見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