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蒲隆地關係
中華民國—蒲隆地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蒲隆地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蒲隆地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駐法國台北代表處、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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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經濟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與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委託當地人、關係人或旅行社,向該國航空、邊境暨外事警察局(Police de l′Air, des Frontieres et des Etrangers,PAFE)申請入境許可(Autorisation d′Entree),持許可在抵達該國唯一的布松布拉國際機場時繳交簽證費,停留最多30天,可延長。經蒲隆地轉機,需申請過境簽證,並具備目的地之有效簽證。[7]
持蒲隆地護照的蒲隆地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8][9]
交通
航空
資料截至2023年6月26日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年7月 [2023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9月28日).
- . 中華民國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2024-03-20].
- . 中華民國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2024-03-20].
-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雙二組第三科.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7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9月21日).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蒲隆地駐外機構列表
- 駐蒲隆地外交機構列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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