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湘省軍政府
中華民國湖南省軍政府是武昌起義成功後、1911年10月23日於湖南成立的革命軍政府,武裝力量是焦達峰、陳作新所領導的湖南新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湖南省軍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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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912年 | |||||||||
國旗 | |||||||||
首都 | 長沙 | ||||||||
常用语言 | 漢語 | ||||||||
政府 | 军政府 | ||||||||
都督 | |||||||||
• 1911 | 焦達峰 | ||||||||
• 1911-1912 | 譚延闓 | ||||||||
立法机构 | 湖南諮議局 | ||||||||
历史 | |||||||||
• 武昌起义 | 1911年10月10日 | ||||||||
• 建立 | 1911年10月23日 | ||||||||
• 解散 | 1912年1月1日 | ||||||||
货币 | 中華民國金幣券 清朝貨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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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史前時期 | 旧石器时代 | ||||||||||
新石器时代 | |||||||||||
夏 | 三苗 | ||||||||||
商 | 于越 揚越 | ||||||||||
周 | 楚国 罗国 | ||||||||||
春秋 戰國 |
百越 楚国 | ||||||||||
秦 | 长沙郡 黔中郡 | ||||||||||
漢 | 武陵郡 长沙郡 零陵郡 桂阳郡 | ||||||||||
三国 | 武陵郡 长沙郡 零陵郡 桂阳郡 | ||||||||||
晉 | 荆州 湘州 江州 | ||||||||||
南北朝 | 荆州 沅州 湘州 | ||||||||||
隋 | 沅陵郡 武陵郡 澧阳郡 巴陵郡 长沙郡 衡山郡 桂阳郡 零陵郡 | ||||||||||
唐 | 江南西道 | ||||||||||
五代 | 马楚 | ||||||||||
宋 | 荆湖南路 | ||||||||||
元 | 湖广行省 | ||||||||||
明 | 湖广布政使司 | ||||||||||
清 | 湖南省 | ||||||||||
中華民國 | 湖南省 | ||||||||||
中華人民 共和國 |
湖南省 | ||||||||||
1911年4月 圖謀響應廣州黃花崗起義,未果而避居武漢。與湖北共進會孫武、居正等商議兩湖起義,訂下「長沙先發難,武漢立即響應;武漢先發難,長沙立即響應」之盟約。
1911年10月22日 與陳作新率湖南新軍最先響應武昌起義,攻佔長沙,次日建立湖南軍政府,被推舉為都督。
1911年10月28日 派出援鄂軍從長沙出發支援武昌。
1911年10月31日 被從邵陽趕到長沙的新軍第25混成協第50標第2營管帶梅馨殺害,同一天陳作新也被殺害。隨後梅馨迎立譚延闓任湖南都督。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湖南省成為中華民國中的一省。中華民國臨時總統孫中山在南京追授焦達峰大將軍銜,遺體安葬於長沙嶽麓山。
國旗
辛亥革命時期,各省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並不一致。其中,廣東省與廣西、福建、雲南及貴州省沿襲同盟會傳統,使用青天白日旗。陳炯明在惠州舉兵時曾採用藍白井字旗,會師廣州後,未再使用。
然而與此同時,其他省份之革命軍所使用的旗幟不盡相同。湖北、湖南、江西省跟隨共進會使用鐵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中国同盟会則使用五色旗,以代表五族共和。
後來,中華民國於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在南京肇建,1月2日起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行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職權。1月1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決議以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取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意;定铁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紅旗為海軍旗,請孫中山頒行全國[1]:16[2]:10。
革命中出现的各省旗帜
外交關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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