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福建省二級行政區列表
目前,中華民國福建省法理上轄有[註 1]兩個二級行政區,全數為縣,分別為金門縣和連江縣。其中,前者是中華民國福建省最大、人口數最多、人口密度最大和下轄三級行政區數最多的二級行政區,面積為151.6560平方公里,人口共139,273人,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918人,下轄6個三級行政區(3鄉、3鎮);後者則是中華民國福建省最小、人口數最少、人口密度最小和下轄三級行政區數最少的二級行政區,面積為28.8000平方公里,人口共13,056人,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53人,下轄4個三級行政區(4鄉)。中華民國福建省的兩縣皆由離島組成,故全境皆被海洋包圍。
歷史
秦漢
中華民國福建省的行政區劃可追溯至秦朝。秦朝曾在福建設置閩中郡,使秦朝成為首個在福建設立行政機構的中國政權。惟秦朝並未能對福建實施直接管辖,使福建地方政權作為秦朝的實際藩屬國而存在[1]。汉昭帝始元二年(前85年)立为冶县,东汉改为东侯官,260年设建安郡,282年设晋安郡。南朝時设南安郡,治南安,后设闽州和丰州。隋朝开皇元年(581年)废郡,改丰州为泉州,大業初年更名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年)又废州改设为建安郡[2]。
唐宋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建安郡改为建州,治闽县(今福州)。武德五年设置丰州,治志安,武德六年分设泉州,治闽县;貞觀初年丰州并入泉州;垂拱二年(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设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历二年(699年)泉州析地设置武荣州,治南安;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更名为泉州,治晋江,改泉州为闽州,治闽县(今福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福建经略使,「福建」一詞始出現;天宝元年(724年)改属江南东道,改福建经略使为长乐经略使;乾元元年(758年)以长乐郡为福州都督府,经略使改为都防御使;上元元年(760年)升格为节度使。後梁开平三年(909年)封王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920年)在福州设立大都督府;长兴四年(933年)福州升为长乐府;开运二年(945年)改长乐府为东都。[2]
宋朝時置福建路,下辖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六州及邵武、興化兩軍,又稱「八閩」[1]。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建州升为建宁府[3]。宋末,福州升為福安府,兴化軍升為兴安州。
元代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治福州路,寻更名泉州行省徙泉州路,十七年(1280年)复置福州行省,同年省入泉州行省,后又分置福建行省,二十年(1283)省泉州行省并入福建行省,又一度省入漳州,二十一年(1284年)省福建行省并入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置分省于泉州路;寻复置福建行省治福州路,二十八年(1291年)改置福建道宣慰司并入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二十九年(1292年)复置福建行省。大德元年(1297年)更名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徙泉州路,又复为福建行省复治福州路,三年(1299年)罢福建行省为福建道宣慰司,改属江浙行省。至正十六年(1356年)改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福建等处行中书省置福州路、建宁路、泉州路、兴化路、邵武路、延平路(原名南剑路)、汀州路、漳州路八路[4]。
明清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泉州路、建宁路、延平路、汀州路、兴化路、漳州路分别改置泉州府、建宁府、延平府、汀州府、兴化府、漳州府;二年(1369年)置福建行中书省,治福州府,辖福州府、泉州府、建宁府、延平府、邵武府、汀州府、兴化府、漳州府;九年(1376年),福建行省改置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成化九年(1473年),福宁州升為福宁直隸州,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時轄八府一直隶州[5]。清沿明制,以为省,省治福州府[6]。
中華民國
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省政府成立,全省並划分为東路道、南路道、西路道、北路道4道。民国3年(1915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及建安道(闽北)。民国14年(1925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民国22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閩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省、延建省、兴泉省、龙汀省4个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辖64县。民国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福建省政府成立,同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仍辖64县。民国24年(1935年)设立厦门市。民国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市、62县、7个特区。民国30年(1941年),日軍攻占福州,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民国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市、64县、2个特区。民国34年(1945年),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2市、66县。民国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67县、2市。[2]
內戰與分治
民國37年(1948年)後,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漸趨劣勢,福建省多數縣市皆遭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民國38年(1949年)10月17日,中華民國國軍主動放棄廈門,集中兵力固守金門[7]。同月,福建省政府由軍方全面接管,實行軍管制度,停止金門、東山及馬祖的縣制,改設民政處管轄地方行政。民國39年(1950年)3月成立金門及馬祖兩軍管區行政公署,代理原來的金門、連江、長樂、羅源以及莆田等五縣實際轄區之政務;5月,國軍撤離海南島,並主動放棄舟山群島,15萬國軍及大量物資轉運台灣[8]。民國44年(1955年)1月18日,解放军发起一江山岛战役,1月19日攻占一江山岛。1月20日,福建省政府於金門恢復建制,並於馬祖設立閩東北行政公署,管轄連江、長樂、羅源3縣之政務。一江山岛陷落後,大陳島等浙東沿海地區陷入不利;中華民國政府經多方評估後,決定放棄浙江沿海剩餘島嶼,集中力量防衛臺澎金馬,至此中国大陆沿海仅剩下福建沿海的金门、马祖由中華民國控制[9]。民國68年(1979年),考虑到当时国际环境,解放军停止对金门砲擊[10]。
列表
註:本章節表列之區域代碼係為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代碼,與已停止適用之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或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及村里代碼同號(僅在鄉鎮市區以上僅直轄市之區不同號),資料來自內政部戶政司[14][15][16];縣市旗、縣市徽及下轄三級行政區數資料來自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官網[17];面積、人口數及人口密度資料來自內政部統計處發行之《內政統計月報》,面積的單位是平方公里(取至小數點下第4位),人口的單位是人,人口密度的單位則是人/平方公里(取至個位),數據以2018年(民國107年)12月底為準[18]。
中華民國福建省共有2個縣。
名稱 | 區域代碼 | 縣旗 | 縣徽 | 面積 | 人口數 | 人口密度 | 下轄三級行政區總數 | 下轄鎮數 | 下轄鄉數 | 政府所在地 | 地圖 |
---|---|---|---|---|---|---|---|---|---|---|---|
連江縣 | 09007 | 28.8000 | 13,056 | 453 | 4 | 0 | 4 | 南竿鄉 | |||
金門縣 | 09020 | 151.6560 | 139,273 | 918 | 6 | 3 | 3 | 金城鎮 | |||
注釋
- 因中華民國福建省已虛級化,此處的「下轄」僅指法律上的隸屬關係。
參考資料
- 徐晓望. .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6. ISBN 9787211038916.
- . 行政区划网. 2009-10-22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5).
- 东方血脉. . 行政區劃網.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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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血脉. . 行政區劃網.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4).
- 李守孔. . 台北: 三民書局. 1973: 173. ISBN 978-957-14-0663-3.
- 陳布雷. .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64.
- 三野战史编辑室. .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 1996: 443. ISBN 978-7-5065-5397-1.
- 徐向前. .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4-25).
- 顧荃. . 中央社. 2018-06-28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6).
- 邱柏勝. . 中央社. 2018-06-23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6).
- . 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2019-01-04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1).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6).
-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8).
- . 內政部戶政司.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7).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 . 內政部.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3).
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政府機關網址索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