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

中華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由公民普通選舉原則平等原則直接選舉原則無記名投票原則投票,投票制度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現任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已於2024年2月1日上任。

  • 根據2005年公告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條文選舉,自2008年選出的第七屆立法委員起,席次總數為113席,任期4年,選制則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1]。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立法委員應於每屆任滿之前三個月內選舉出新一屆委員[2]
  • 《憲法增修條文》所規定的各種選舉,除了立法委員有期限規定,其他選舉並無此種三個月的規定。立法委員雖然是中央層級職務,不過和地方民選職務同樣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立法委員選舉是每逢十年重新劃分選舉區。重新劃分所需的人口數調查,以任期屆滿前兩年兩個月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

現行選制

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005年的七次增修,自2008年選出的第7屆立法委員起,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為113席,且任期為4年,無連任限制。

立法委員選區依各縣市人口多寡改制,約20~30萬選舉人為一區,縣市人口數50萬以下單獨一個選舉區。嘉市、花蓮縣、台東縣及3離島縣市因為人口過少保留一席。

其中:

  • 區域立法委員: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即一個選區僅選出一名立委),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
    • 原則上以人口比例分配,但是每個縣市至少選出1席立委[3]
  • 原住民立法委員: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個複數選區選出,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每個選區得票前三名者當選。
    • 區域立法委員與原住民立法委員之選民不會重疊,原住民身份選民選舉原住民立法委員,一般身份選舉區域立法委員。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當選名單中需有1/2婦女保障名額(假設在不分區中某政黨當選17席,便需要有9席為女性不分區立委)。不雙重提名
    • 如果發生多餘選票的狀況,會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與第六項規定會直接以缺額辦理,另外,因為婦女當選名額不能少於二分之一(但政黨不分區名單之婦女候選人名額不受限制),也因此,若是該政黨的婦女候選人無法填補所分配到的婦女保障席次,也以缺席辦理;但由於政黨不分區席次僅佔全體席次的30.08%,加上沒有雙重提名規則以及各政黨都會提名多於預測席次的候選人數,以避免候選人或當選者因故放棄遞補或辭職,因此缺額情形從未發生過。

選區劃分

立法院於2014年8月19日修法,將選舉區之劃分改為10年檢討一次。2007年進行首次選舉區劃分,於2017年檢討。

現行選區劃分

  • 不分區與僑選合併,並且制定出保障名額。

第一次立委選區重劃

  • 新竹縣選民已超過415,019人成為最大選區,明顯票票不等值,增一席。[4]
  • 台南市選民為1,546,862人現有5個選區。依照人口數比例分配,增一席。[5]
  • 高雄市選民為2,281,338人現有9個選區。依照人口數比例分配,減一席。[5]
  • 屏東縣選民為689,393人現有3個選區。依照人口數比例分配,減一席。[5]

舊制度

以改制前的2004年為例:

  • 區域席次分成29選區:25複數選區、4單一選區。(共有168席)
  • 原住民席次:8席,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4席複數選區。
  • 全國不分區:41席,以區域黨籍侯選人總票數來分配。
  • 僑選席次:8席,以區域黨籍侯選人總票數來分配。

政黨補助款

  • 2015年為因應各界希望調降政黨票得票率門檻及參考西方及其他國家之制度皆較我國為低,於是立法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第43條關於政黨補助款項的政黨票門檻,從原本的5%降為3.5%[6]
  • 2017年11月10日,立法院通過《政黨法》三讀,將立委選舉政黨得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得票3.5%方得分配得票補助款之限制下修為3%[7]

選舉保證金

新台幣20萬元

  • 區域席次為得票數未達「該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除該選區選舉人之商」的10%者會被沒收),但是仍較日本低(300萬或600萬日圓(比例代表),大約新台幣85萬或170萬,但是為「有效票總數」的10%)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未當選者會被沒收。但是日本標準更高(600萬日圓,但是為「歸還保證金時,為當選人數×2×600萬」,即當選名單過半席次全還)

席次分布

歷屆立法委員各政黨席次分布
政黨名稱第1屆增額選舉 第2屆第3屆第4屆第5屆第6屆第7屆第8屆第9屆第10屆 第11屆
增補增1增2增3增4增5增6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845458386831009585123687981(72)643538(39)[註 1] 52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12)21515470878927(32)406861[註 2] 51
 新黨(7)2111110000 0
親民黨 親民黨46341330 0
台灣團結聯盟 台灣團結聯盟13120300 0
 無黨團結聯盟632(1)10 0
 時代力量53 0
台灣民眾黨 灣民眾黨5 8
台灣基進 台灣基進1(0)[註 3] 0
其他政黨1123311091000(1)00 0
無黨籍35612914(2)8(7)412941(0)114 2
總計1151529798100130161164225225225113113113113 113
屆別選舉結果地圖
第二屆
(1993-1996)
199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1992年12月19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61席

註: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的14人中,有7人為自行參選的中國國民黨籍人士。

第三屆
(1996-1999)
199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1995年12月2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64席
第四屆
(1999-2002)
199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1998年12月5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五屆
(2002-2005)
2001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01年12月1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第5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六屆
(2005-2008)
200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04年12月11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第6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七屆
(2008-2012)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08年1月12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
立委任期由三年延至四年
第7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八屆
(2012-2016)
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12年1月14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
任期自2012年2月1日起
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九屆
(2016-2020)
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16年1月16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
任期自2016年2月1日起
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第十屆
(2020-2024)
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20年1月11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
任期自2020年2月1日起
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註:蘇震清有民主進步黨黨籍,但本次以無黨籍身分參選。

第十一屆
(2024-2028)
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2024年1月13日
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
任期自2024年2月1日起
第1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註:中國國民黨籍的陳超明因遭暫停黨權,故以無黨籍推薦登記參選本屆立法委員。

歷屆選區變化

立法委員各選區席次變化
選區 第1屆第2屆第3屆第4屆 第5屆第6屆第7屆 第8屆第9屆第10屆第11屆
增補增1增2增3 增4增5增6
臺北市45588812 181820202088888
臺北縣新北市33489911 16172727281212121212
基隆市1 2233311111
宜蘭縣2 2244311111
桃園縣桃園市336665 7812131366666
新竹縣新竹縣1 2233311122
新竹市1 2233311111
苗栗縣2 3344422222
臺中市臺中市 5599103 4477838888
臺中縣4 771111115
南投縣2 3344422222
彰化縣44 7710101044444
雲林縣 558893 4466622222
嘉義縣嘉義縣2 3344422222
嘉義市1 1122211111
臺南市臺南市2 4466625566
臺南縣4 569883
高雄市高雄市445558 121211111159988
高雄縣5554 669994
屏東縣3 5577633322
澎湖縣1 1111111111
花蓮縣112221 2222211111
臺東縣1 1111111111
金門縣未改選111111 1111111111
連江縣 1111111111
山胞山地山胞山地原住民未設置111112 3344433333
平地山胞平地原住民1112 3344433333
農民團體全國不分區全國不分區及
僑居國外國民
未改選224445 30304141413434343434
漁民團體112222
工人團體224445
工業團體112222
商業團體112222
教育團體112222
東北亞僑居國外國民112222 66888
港澳335555
亞洲其他557556
北美洲445556
中南美洲1111
歐洲222222
非洲1111
大洋洲1111
僑民不分區未設置3555
總額1151529798100130 161164225225225113113113113113

制度漏洞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只有任期限制而无连任次数限制。可能会出现因立法委员长期连任导致议员政治影响力过大,进而导致立法委员选举被操控、架空,甚至出现“民意代表不代表民意”,并较易滋生腐败。假如能够让立法委员只能任两届(无论前后两次任期是否连续)就能有效规避这一问题。这一漏洞,在同样实行民主制度的美国同样存在。[8][9]

注釋

  1. 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加入中國國民黨。
  2. 黃國書退出民進黨。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由民進黨候選人林靜儀當選。
  3. 台灣基進黨籍立委陳柏惟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罷免去職。

      參考文獻

      1. . www.president.gov.tw. [2020-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5).
      2. 修正及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總統令,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87551號。此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憲法》本文第六十五條亦有此規定。
      3. 但是可能造成「一票的差距」變得太明顯。日本曾因為這樣就在2016年將將鳥取及島根,和德島及高知四縣之參議院選區合併成兩個選區
      4. 中時電子報. . 中時電子報. [2018-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31).
      5. .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6. 立院通過 政黨補助款門檻降為3.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翁嫆琄,新頭殼,2015-01-22。
      7. 政黨法三讀/政黨補助門檻 降為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自由時報,2017-11-11。
      8. . www.voachinese.com. [2021-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2).
      9. . 读览天下. [2020年2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2月12日) (中文(中国大陆)).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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