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宁州(离石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廉吏。
于成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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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龍画像,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作 | ||
大清兩江總督 | ||
籍貫 | 山西永寧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北溟,號于山 | |
諡號 | 清端 | |
出生 | 明萬曆四十五年 1617年9月26日 山西永寧州 |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5月31日 (66歲)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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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出生,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康熙十七年(1678年),升福建按察使。福建巡撫吳興祚向朝廷舉荐,稱為“閩省廉能第一”。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康熙“特簡”于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於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至二十三年(1684年)擔任兩江總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龍逝於任上,享壽66岁。
著有《畿輔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
生平
為官生涯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時年45歲的于成龍,接受清廷委任,到廣西羅城擔任知縣。當時羅城地處偏遠,加上久經戰亂,縣城人口稀少,縣城中僅有六戶人家,沒有城郭和官署。于成龍安撫百姓,在當地建立保甲制度,嚴懲盜賊。治安逐漸穩定後,由於當地的人力不足,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並向上級請求放寬徭役。另外還動員百姓修建民宅、學校和養老院、救濟院,使百姓接受教育,窮人和孤寡老人能有所養。深得民心後,又以剛柔並用的方法,解決地方豪強欺壓百姓的行為。三年內,羅城出現百姓安居樂業的景象。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因為政績卓著被廣西巡撫金光祖和兩廣總督盧興祖舉薦為「卓異」[1][2],升任為四川合州知州。當地由於經過長期戰亂,人口只有百餘人,而賦稅徭役卻十分繁重。他到任後,嚴禁官員剝削百姓。為了使荒蕪的土地開墾,規定土地為最先耕作的人所占有,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的具體困難,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田和種子,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一個月內,合州人口便增加至一千餘戶[1]。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升任為湖廣黃州府同知,當時黃州治安問題嚴重,影響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為了瞭解盜情,他多次微服訪查,了解情況後,將地方上的盜賊一舉抓獲,對待案犯,于成龍主張慎刑,以教育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成效明顯[3]。
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精於從細節上發現問題,常微服私訪,體察民情,秉公處理地方上的疑案、懸案,使許多錯案得到平反,於是百姓稱呼他為「青天」,于成龍再次因為政蹟卓著被湖廣巡撫張朝珍舉薦為「卓異」[3][4]。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于成龍代理湖廣武昌知府。適逢三藩之亂,湖廣不少地區發生動亂。他出面招撫,穩定地方百姓情緒,並隻身犯險,說服暴民停止行動。同年八月,于成龍調任黃州,叛軍聯絡當地豪紳造反,聲勢浩大,形勢危急。他召集當地鄉間勇士迎戰,他自己身先士卒,使得士氣大振。最終,于成龍以「民眾兩千,破敵數萬」,平定了這場動亂[4]。
康熙十六年(1677年),調任下江防道道尹。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出任福建按察使。當時清廷為了對付臺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員不顧連年兵禍,時常以「通海」罪名屢興大獄。他得知此事後,對這些案件提出重審,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有千餘名無辜百姓獲得釋放,于成龍因為此事第三度被舉薦為「卓異」[3]。
康熙十八年(1679年),于成龍升任為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興祚並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提拔为直隶省巡抚。
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親自召見,賜予他白銀千兩、御馬一匹,親自賦詩一首表彰其廉能,並稱讚他為「清官第一」[5]。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成龍升任兩江總督加兵部尚書、,升官前,将通州知州小于成龙提拔为江宁知府。任職總督之初僅轄江南兩省,江西總督由董衛國擔任,據悉于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南京布价急速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即婚嫁無敢用音樂,士大夫減驅從,至有惊恐喘臥不能出戶者,……奸人猾胥各鳥獸竄”。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為官太清廉導致兩江沒有送紅包給中央,成為公敵,受馬世濟參劾被下屬蒙蔽以及辱罵學政 (此兩件參劾極為空洞,被下屬蒙蔽無法舉出具體事例,總督辱罵學政則很難說有罪)。康熙知道于成龍得罪太多準備收兩江紅包的大官,加上不明真相,給予處分降五級留任,以平納蘭明珠等眾怒。康熙知道于成龍不服氣,特地將江蘇、安徽巡撫升走,暫由于成龍代理,等於總督兼兩巡撫,兩江的事于成龍說了算。[6]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龍逝於兩江總督任上,南京當地百姓聞訊後,「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由時任吏部侍郎的陳廷敬書寫碑文,作為對其廉洁一生的表彰[5],葬於家乡永宁。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查明馬世濟參劾案的真相後,大舉追悼于成龍,並親撰碑文、祭文。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召見于成龍孫子準,興奮地對大臣們說:<這就是老總督的孫子啊!> 隨後,晉升為四川布政使。四個月後,又升貴州巡撫。很快又從窮省貴州升到富省江蘇巡撫。
逸事
于成龍一生勤政廉潔,無論在窮鄉僻壤的小城,還是在富庶繁華的江南,他始終不改節儉作風,“屑糠雜米為粥,与同僕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註 1]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人稱“青菜”;深得百姓愛戴,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他不僅自己生活清苦,也要求家人和僕役儘量儉樸,不論在何處,從沒有任何家眷隨行,他的妻子闊別二十年以來只見面一次[4]。
于成龍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藩臬按察使、布政使二司、督撫大員,所到之處,皆有政績。尤其是始終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愛戴,史書評價:「于成龍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見。」[7]。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卯時去世。替他辦後事的官員看到寢室“皆見床頭敝司中惟綈袍[註 2]一套。堂后瓦瓮米數斛,鹽豉數器而已,無不慟哭失聲。”“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註 3]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嘆道:“居官如于成龍者有幾?”,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8]後歸葬山西,谥号“清端”[9]。
左都御史魏象樞極力在康熙面前推薦于成龍,但沒有告知于成龍,兩人也沒有見過面。于成龍死後,魏象樞感嘆道:神交已久,沒有見面是最大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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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作品
年份 | 劇名 | 演員 | 剧中姓名 |
2017年 | 電視劇《大清總督于成龍》 | 成泰燊 | 于成龍 |
註釋
- 音ㄧㄡˋ,陪伴尊長或賓客而食。在這有「以什麼什麼為配菜」的意思。
- 綈音ㄊㄧˊ。粗絲製成的袍子。
- 音ㄔㄨˇ,指祭祀用的冥錢(紙錢)。
參考文獻
引用
- 龔書鐸. . . 2011: 62頁.
- 童超. . . 2010: 36-37頁.
- 龔書鐸. . . 2011: 62-63頁.
- 童超. . . 2010: 37-38頁.
- 龔書鐸. . . 2011: 63頁.
- 王振川 <于成龍> 崧燁文化出版
- 童超. . . 2010: 38-39頁.
- 《康熙起居注》
- 姚廷遴《上浦經歷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