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何景明1483年—1521年8月5日),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河南信陽人。明朝作家。明朝文學家前七子之一,官至陝西提學副使。

何景明

大明陕西提学副使
籍貫 河南汝寧府信陽州
字號 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
出生 成化十九年(1483年)
逝世 正德十六年(1521年)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何景明幼時聰慧,弘治十五年(1502年),20歲即中進士,授為中書舍人,但因向朝廷上書指控宦官劉瑾,被免官。正德六年(1511年)復職,十二年升為吏部員外郎,十三年遷陝西提學副使,正德十六年(1521年)病故,年僅三十九歲。

墓葬

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校园内。

著作

何景明工詩古文,與李夢陽提倡復古,天下從之,文體一變。

何景明性耿介,輕榮利,從他的詩作中可以看出對當時政治黑暗不滿。如在詩作《玄明宮行》等詩中諷刺了皇室的奢慾和劉瑾的用權;在《盤江行》等詩中揭露了官軍屠掠人民的罪行。

何景明是「前七子」之一,地位僅次於李夢陽,「天下語詩文,必並稱何、李」(《明史‧何景明傳》)。他主張文宗秦、漢,古詩宗漢、魏,近體詩宗盛唐。他在《述歸賦》中披露自己的文學思想是「於古人之文,務得其宏偉之觀,超曠之趣」;「不墜古人之餘烈」。這在打擊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閣體詩文及八股文上,有一定積極作用。正德年間,他這種主張產生頗大影響,「四方學士感願知先生,車馬填門巷」(《何大復先生年譜》)。[1]

  • 何仲默集》十捲
  • 何大復先生集》三十八卷
  • 何大復集》二卷
  • 何子雜言》一卷
  • 何氏集》二十六卷
  • 四箴雜言》一卷
  • 大復論
  • 律呂直解
  • 雍大記

佚事

《四友齋叢說》載其為人孤傲,在京期間參加筵席,閉目而坐,不與人言[2]

註釋

  1.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何景明,字仲默,信陽人。八歲能詩古文。弘治十一年舉於鄉,年方十五,宗籓貴人爭遺人負視,所至聚觀若堵。十五年第進士,授中書舍人。與李夢陽輩倡詩古文,夢陽最雄駿,景明稍後出,相與頡頏。正德改元,劉瑾竊柄。上書吏部尚書許進勸其秉政毋撓,語極激烈。已,遂謝病歸。逾年,瑾盡免諸在告者官,景明坐罷。瑾誅,用李東陽薦,起故秩,直內閣制敕房。李夢陽下獄,眾莫敢為直,景明上書吏部尚書楊一清救之。九年,乾清宮災,疏言義子不當畜,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留中。久之,進吏部員外郎,直制敕如故。錢寧欲交歡,以古畫索題,景明曰:「此名筆,毋污人手。」留經年,終擲還之。尋擢陝西提學副使。廖鵬弟太監鑾鎮關中,橫甚,諸參隨遇三司不下馬,景明執撻之。其教諸生,專以經術世務。遴秀者於正學書院,親為說經,不用諸家訓詁,士始知有經學。嘉靖初,引疾歸,未幾卒,年三十有九。
    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夢陽並有國士風。兩人為詩文,初相得甚歡,名成之後,互相詆諆。夢陽主摹仿,景明則主創造,各樹堅壘不相下,兩人交游亦遂分左右袒。說者謂景明之才本遜夢陽,而其詩秀逸穩稱,視夢陽反為過之。然天下語詩文必並稱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並稱四傑。其持論,謂:「詩溺於陶,謝力振之,古詩之法亡於謝。文靡於隋,韓力振之,古文之法亡於韓。」錢謙益撰《列朝詩》,力詆之。
  2. 《四友齋叢說·卷十五·史十一》:東橋言,何大復傲視一世,在京師日,每有燕席,常閉目坐,不與同人交一言。有一日,命隸人攜圊桶至會所,手挾一冊坐圊桶上,傲然不屑。客散,徐起去。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四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明朝前七子
 李夢陽 - 何景明 - 徐禎卿 - 邊 貢 - 王廷相 - 康 海 - 王九思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