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禎

余禎—1524年),字興邦,江西奉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初授工部主事,後改兵部武库司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甲申,因大禮議事件中反對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在左順門跪請更改旨意,而被逮捕下詔獄、施杖刑而亡[1]。隆慶改元,贈光禄寺少卿[2]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弘治末鄉 薦。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志。”
  2. 《江西通志》:余祯 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改武庫司。嘉靖甲申議大禮,禎與羣臣伏哭左順門,下詔獄,朴於闕廷,時死杖下者十七人,禎其一也。隆慶改元,贈光禄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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