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應期

傅應期16世紀—1649年),兆合江西南昌府進賢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傅應期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會試本來獲考官錄取,但最後卻下第,後授順昌知縣,平息人民紛爭,以道理令各方覺得公允,在任一年流寇散去、人民安樂;適逢楚王朱華奎奉旨造錢通行福建,商人深以為苦,他上啟楚王此事會為害地方,楚王卻指「撫按沒有發表意見,一介縣令反而喋喋不休」,他因此辭官回鄉。

之後傅應期得原官起用,補任廣西宣化知縣,永曆年間擢官右江道參議,入朝為太僕寺卿,到永曆三年(1649年)去世,入祀鄉賢祠[1]

其子傅弘烈為清朝的廣西巡撫,入祀賢良祠[2]

引用

  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二》:傅應期,字兆合,戊午舉于鄉,庚辰【戊辰】會闈擬元不得竟下第,久困公車授順昌縣知縣,寓撫字于催科,凡訟者勸其息爭,隨以理直之務使平情而已,涖任一載盜散民安,臺司交登荐剡偶。楚藩奉旨造錢通行閩省,商賈苦之,期具啟王差借名皷鑄為害地方,王以撫按無言、縣令嘵嘵為怪,期遂掛冠歸。隨奉昌原官起用,補廣西宣化縣知縣,歷陞太僕寺卿,未竟厥施賫志以歿,嘗自言曰:「敦五倫乃為實學舍,一貫皆是異端。」又曰:「養德量以充福量,存仁心以格天心。」皆名言也,祀鄉賢。
  2.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永曆)時張元琳、樊師孔、傅應期、官撫極、劉靖、高𦒰先後官太僕。……應期,字兆合,進賢人。萬曆四十六年舉於鄉。授順昌知縣,寓賦【撫】催科;凡訟者務勸息爭,隨以禮【理】直之,使平情而已;凡訟者務勸息爭,隨以禮直之,使平情而已;又與士民講孝弟。在任一年,寇散民安。以楚王造錢,力爭歸。永曆時,累擢右江參議,入為太僕卿,三年卒。子弘烈字仲謀,隆武元年舉廣西鄉試,自遷江知縣陞御史。降清,事見《清史》。

參考文獻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二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
官衔
前任:
柯廷秀
明朝順昌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余心度
前任:
俞昌言
明朝宣化縣知縣
南明年間
繼任:
吳思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