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殺案
凶殺案(homicide)是指涉及死體的案件。凶殺案亦分為單一凶殺案和眾類凶殺案。單一凶殺案是指在同一凶案現場只有一具屍體。眾類凶殺案是指在同一凶案現場有兩具或以上的屍體。
一個類似的詞「謀殺案」在通常被使用的時候都是不精確的,它暗示這個凶殺案件基於一個會被認定為犯罪行為的凶殺行為。這對於還沒有被判刑確定的嫌疑人來說是一種傷害。
殺人罪
中華民國刑法
- 一般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義憤殺人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強盜殺人罪、海盜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直系血親殺人罪:無期徒刑或死刑
- 一般過失致死: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 業務過失致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 協助自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罪殺人
中華民國刑法
- 防衛自己或他人:中華民國法院判決上所認定的正當防衛定義,可參考《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中的這一段:「正當防衛,乃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於不逾越必要程度範圍內所為之反擊行為。又此反擊行為,必加損害於侵害人,始生正當防衛之問題,至正當防衛是否過當,又應視具體之客觀情事,及各當事人之主觀事由定之,不能僅憑侵害人一方受害情狀為斷。」
-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如:被脅迫。
-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未滿十四歲者,不罰。
- 依照法令或業務上的正當行為,例如警察在被許可的時機槍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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