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官制
獵官制(英語:),又稱分贓制度,是以政治背景進行公職任命。特別盛行在已發展政黨政治的19世紀的美国,因選舉而政權政黨輪替之際,不分中央、地方的公務員悉數變更為新政權政黨的人物。也稱作獵官主義、黨人任用制。
概要
透過選舉獲得政權後,為了執政的需要,以新政權的支持者擔任公職而更換公務員。在1829年之前,新任美國總統對於公務員更換幅度不大。1829年3月4日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的第一次就職典禮與過去相反,尋求公職的參與者使得就職典禮陷入混亂;雖然有人試圖將其解釋為民主的熱情,但其實是傑克遜為了獲得政治支持,承諾當選後給予支持者公職。傑克遜上台後遵守承諾,在其當選的第一年就撤換了919名官員,佔聯邦政府職位的近10%,也超過他之前所有總統撤換官員的總數。[1]「獵官制」一詞源自傑克遜當選總統後大幅度更換公職,被美國參議員威廉·L·馬西形容公職宛如勝者的獵物。
後續發展
獵官制的缺點愈來愈嚴重與明顯,美國國會因此於1883年通過彭德爾頓法案,確定了文官職位是由公開競爭性考試、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多數聯邦政府職位最終都適用該法,使得獵官制後來只限於少數聯邦政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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