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
劉大夏(1436年—1516年),字時雍,號東山,自號東山居士,湖廣華容縣(今屬湖南)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己卯湖廣解元,甲申進士。弘治年間,官至兵部尚書。
劉大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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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十同年圖》之劉大夏像 | ||
大明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 ||
籍貫 | 湖廣華容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時雍,號東山 | |
諡號 | 忠宣 | |
出生 | 正統元年(1436年) 湖廣華容縣 | |
逝世 | 正德十一年(1516年) 湖廣華容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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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天順三年(1459年),劉大夏中式湖廣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天順八年(1464年)成進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憲宗成化初年館試,大夏本可留任翰林官,但他自請改部職,被任命為职方司主事,陞兵部車駕司郎中。
成化十九年(1483),升福建右參政,有政績。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擔任過廣東布政使。弘治三年(1490年)十月,廣西田州泗城土官岑猛反叛,刘大夏前往平息。弘治十五年(1502年)官至兵部尚書。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上疏請求歸隱。
正德三年,九月,以岑猛事,入北鎮撫獄,劉瑾欲置之死地。幸賴左都御史屠滽和宰相李東陽相救,改判处充军肃州(今甘肅酒泉)。[1]在肃州的官吏怕得罪刘瑾,不敢供给膳宿,只有三名學生供养他。正德五年(1510)夏,遇赦歸。正德十一年(1516年)五月卒。贈太保,諡忠宣。葬於華容縣勝峰鄉話崗村的山坡上。
事蹟
弘治五年(1492年)浙江壬子科鄉試首場,天降大雨,號舍進水,眾多士子一擁而出,阻擋不得。監臨御史和監察憲臣均欲罷試,唯獨時任左布政的劉大夏說:「暴雨必有息時,可令自揣能文者聽其願留,勿隨眾去。當以留者為準,閱其文登榜。」於是命尚在場的士子八百餘人,回到號舍,大雨果然停止,於是仍如額錄取。及待榜出,人謂得人勝過他科[2]。
爭議
成化间,有太监劝宪宗效仿明成祖故事,重新「下西洋」探險。明代一些史籍,如万表《灼艾余集》、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记载车驾郎中刘大夏藏匿郑和下西洋档案[3],而顾起元《客座赘语》则说刘忠宜公大夏焚毁郑和下西洋档案[4];究竟是藏匿还是焚毁,至今仍然是個謎。
東南亞的擴張中汪直想征伐安南,於是向正德帝請旨,调取明成祖征討安南的档案,但刘大夏刻意把档案藏匿起來,意思是讓汪直無法“勞民傷財”。[5]
参考
- 《明史·列传第七十》:尝请严核勇士,为刘瑾所恶。刘宇亦憾大夏,遂与焦芳谮于瑾曰:“籍大夏家,可当边费十二。”三年九月,假田州岑猛事,逮系诏狱。瑾欲坐以激变律死,都御史屠滽持不可,瑾谩骂曰:“即不死,可无戍耶?”李东阳为婉解,且瑾诇大夏家实贫,乃坐戍极边。初拟广西,芳曰:“是送若归也”,遂改肃州。
- 《萬曆野獲編·卷十五》:鄉試遇水火災 至弘治五年壬子,浙江鄉試,首場遇大雨,漂浮號舍,不能坐立,士子嘩擾,競散而出,約束之不能止。監臨御史、監察憲臣,俱欲罷試,獨左布政劉大夏曰:「暴雨必有息時,可令自揣能文者聽其願留,勿隨眾去。當以留者為準,閱其文登榜。」於是存者尚有八百餘人,悉命還號舍,雨果止,於是仍如額取足數。比榜出,人謂得人勝他科。
- 明 严从简著《殊域周咨录》 307页:“三宝(郑和)下西洋,废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时敝政,大臣所当切谏者。旧案虽有,亦当毁之以拔其根。”陸樹聲《長水日抄》說劉大夏“已先檢得,匿其籍”。焦竑在《玉堂叢語》卷五中說:“劉先檢得之,匿他處。”
- 顾起元《客座赘语》29-30页:“取而焚之,意所載必多恢詭譎怪”
- 《明实录·武宗实录》:方太监汪直怙宠贪功,谋取交阯,有旨,检永乐间征调故事。大夏匿之,事遂寝。
- 林俊,《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贈太保謚忠宣劉公神道碑》(皇明名臣墓銘,2冊巽集,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