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七卿年表
明朝七卿年表,即尚书与都御史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以及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至永曆朝廷末年(1662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除短暫的明朝中書省時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吏部尚書、户部尚書、礼部尚書、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工部尚書、都御史,往往與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稱“九卿”。明朝時,重臣任擇須由九卿及外省巡撫、總督公開舉薦,此為廷推。各部司不能單獨決定的國家大事、要事,須經七卿、九卿公決,此為廷議。而由三法司無法決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開會定獄,此為廷鞠或園審。七卿與明朝內閣構成了明朝的行政權力中心與決策核心。
南明時,弘光朝南京即京城,隆武朝福京即京城,另設行在、南京六部官員[1][2],永曆朝都城不定,但依舊於其首府設立六部。
此表不包括明朝南京七卿年表。
洪武年間
中書省時期
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3]。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書令[4]。中書省時期的六部尚書官員為正三品[5]。
廢除中書省后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書均進秩為正二品[32]。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33]。
建文年間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次年改年號為建文。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樂。
明惠帝在登基后不久,即重新選拔六部官員,其中大多數為靖難之役前主張削藩或陣亡、或在燕王朱棣攻佔南京應天府后拒絕合作自殺或不屈而亡者,其中包括禮部尚書陳廸,兵部尚書齊泰、鐵鉉,刑部尚書暴昭、侯泰,左都御史景清,右都御史練子寧等。建文元年(1399年)二月,将六部尚书改为正一品,改都察院為御史府、都御史为御史大夫[128]。朱棣攻入南京后,恢复原制度。
永樂年間
遷都之前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永樂元年,朱棣以北平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154]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裁革北京行部。[155]
遷都之後
永樂十八年,明成祖遷都北京后,罷免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再稱“行在”。而其留守南京的官員一律加“南京”字(即所謂“南京吏部尚書”等)。[154]
此後在南京任命之尚書與都御史,請參閱明朝南京七卿年表。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永樂十九年辛丑 (1421年) [182] |
蹇義 | 夏元吉[183] 郭資 |
呂震 金純 |
方賓 趙羾 |
吳中 | 宋禮 李慶 |
劉觀左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 |
永樂二十年壬寅 (1422年) |
蹇義[184] | 郭資 | 呂震 金純 |
趙羾[185] | 無 | 宋禮 李慶 |
劉觀左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 |
永樂二十一年癸卯 (1423年) |
蹇義 | 郭資 | 呂震 金純 |
趙羾 | 無 | 李慶 | 劉觀左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 |
永樂二十二年甲辰 (1424年) |
蹇義[186] | 郭資[187] 夏元吉[188] |
呂震[189] 金純 |
趙羾[190] 李慶[191] |
吳中[192] 金純 |
李慶 金純[193] 黃福[194] 吳中[195] |
劉觀左都御史[196] 王彰右都御史 |
洪熙年間
洪熙元年,明仁宗打算仍在南京定都,并恢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除“南京”兩字,而在位於北京的六部官員頭銜前加“行在”兩字,并設行部[154]。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行部尚書 | 都御史 |
---|---|---|---|---|---|---|---|---|
洪熙元年乙巳 (1425年) |
蹇義 | 夏元吉 | 呂震 | 李慶 張本 |
金純 | 黃福 吳中 李友直 |
張本[197] 李友直 |
劉觀左都御史 向珤右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 |
宣德年間
明宣宗即位後,於宣德三年復罷行部。[198] 宣宗在位期間,國力強盛,政治清明,與其父明仁宗時期,合稱“仁宣之治”。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行部尚書 | 都御史 |
---|---|---|---|---|---|---|---|---|
宣德元年丙午 (1426年) |
蹇義 | 夏元吉 | 呂震[199] 胡濙[200] |
張本[201] 陳洽[202] |
金純 | 黄福[203] 吴中 |
李友直 | 劉觀左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 |
宣德二年丁未 (1427年) |
蹇義 | 夏元吉 郭敦[204] |
胡濙 | 張本[205] | 金純 | 黄福[206] 吴中 |
李友直 | 劉觀左都御史 王彰右都御史[207] |
宣德三年戊申 (1428年) |
蹇義[208] | 夏元吉[209] 郭敦[210] |
胡濙[211] | 張本 | 金純[212] | 黄福 吴中[213] 李友直[214] |
李友直 | 劉觀左都御史[215] 顧佐右都御史[216] |
宣德四年己酉 (1429年) |
蹇義 郭璡[217] |
夏元吉 郭敦 郭資[218] |
胡濙[219] | 張本[220] | 無 | 黄福[221] 吴中 李友直 |
不適用 | 顧佐左都御史 |
宣德五年庚戌 (1430年) |
蹇義 郭璡 |
夏元吉[222] 郭敦 郭資 黃福[223] 李昶[224] |
胡濙 | 張本[225] | 無 | 黄福[226] 吴中[227] 李友直 |
顧佐左都御史 | |
宣德六年辛亥 (1431年) |
蹇義 郭璡 |
郭敦[228] 郭資 黃福 李昶[229] |
胡濙[230] | 張本[231] 許廓[232] |
無 | 吴中 李友直 |
顧佐左都御史 | |
宣德七年壬子 (1432年) |
蹇義 郭璡 |
郭資 黃福[233] |
胡濙[234] | 許廓[235] | 無 | 吴中 李友直 |
顧佐左都御史 | |
宣德八年癸丑 (1433年) |
蹇義 郭璡[236] |
郭資[237] | 胡濙[234] | 無 | 無 | 吴中 李友直 |
顧佐左都御史[238] 熊槩右都御史[239] | |
宣德九年甲寅 (1434年) |
蹇義 郭璡[240] |
無 | 胡濙[234] | 王驥[241] | 無 | 吴中 李友直 |
顧佐左都御史[242] 熊槩右都御史[243] | |
宣德十年乙卯 (1435年) |
蹇義[244] 郭璡 |
無 | 胡濙[234] | 王驥 | 魏源[245] 郭璡[246] |
吴中[247] 李友直[248] |
顧佐左都御史[242] 熊槩右都御史[243] |
正統年間
明英宗即位后,于正統六年(1441年),在北京六部官員頭銜前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之後成為定[198][249]。正統十四年(1449年),英宗率眾北征瓦剌,在宣化土木堡,明軍被蒙古軍圍困,英宗被俘,戶部尚書王佐、兵部尚書鄺埜等数十名官員陣亡,史稱土木之變。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正统元年丙辰 (1436年) |
郭璡 | 劉中敷 | 胡濙 | 王驥[250] | 魏源 | 吴中 李友直[248] |
顧佐左都御史[251] 陳智右都御史[252] |
正统二年丁巳 (1437年) |
郭璡 | 劉中敷 | 胡濙 | 王驥[253] | 魏源[254] | 吴中 李友直 |
陳智左都御史 |
正统三年戊午 (1438年) |
郭璡 | 劉中敷[255] | 胡濙[256] | 王驥[257] | 魏源[258] | 吴中 李友直[259] |
陳智左都御史[260] |
正统四年己未 (1439年) |
郭璡 | 劉中敷 | 胡濙 | 王驥 | 魏源[261] | 吴中 | 陳智左都御史[262] |
正统五年庚申 (1440年) |
郭璡 | 劉中敷 | 胡濙 | 王驥[263] 柴車[264] |
魏源 | 吴中 | 陳智左都御史 |
正统六年辛酉 (1441年) |
郭璡 | 劉中敷[265] 王佐[266] |
胡濙 | 王驥[267] 柴車[268] |
魏源 | 吴中[269] | 陳智左都御史[270] 王文[271] |
正统七年壬戌 (1442年) |
郭璡 魏驥署[272] |
王佐 | 胡濙 | 王驥[273] 徐晞[274] |
魏源 | 吴中[275] 王卺[276] |
王文右都御史 |
正统八年癸亥 (1443年) |
郭璡[277] 王直[278] |
王佐 | 胡濙 | 徐晞 | 魏源[279] 王質[280] 金濂[281] |
王卺 | 王文右都御史 |
正统九年甲子 (1444年) |
王直 | 王佐 | 胡濙 | 徐晞 | 金濂 | 王卺 | 王文右都御史 |
正统十年己丑 (1445年) |
王直 | 王佐 | 胡濙 | 徐晞[282] 鄺埜[283] |
金濂 | 王卺 黎澄[284] |
王文左都御史[285] 陳鎰右都御史[286] |
正统十一年丙寅 (1446年) |
王直[287] | 王佐[288] | 胡濙 | 鄺埜 | 金濂[289] | 王卺 黎澄[290] |
陳鎰右都御史[291] |
正统十二年丁卯 (1447年) |
王直 | 王佐 | 胡濙 | 鄺埜 | 金濂 | 王卺 | 陳鎰右都御史 |
正统十三年戊辰 (1448年) |
王直 | 王佐 | 胡濙 | 鄺埜 | 金濂[292] | 王卺[293] 石璞[294] |
陳鎰右都御史 |
正统十四年己巳 (1449年) |
王直 | 王佐[295] 金濂[296] |
胡濙[297] | 鄺埜[298] 于謙[299] |
金濂[300] 俞士悅[301] |
石璞[302] | 陳鎰左都御史[303] 俞士悅[304] 楊善右都御史[305] |
景泰年間
景泰年間,吏部曾經設置兩名尚書。天順初年,恢復定,改為一名[306]。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景泰元年庚午 (1450年) |
王直 | 金濂 | 胡濙 | 于謙 | 俞士悅 | 石璞 | 陳鎰右都御史 楊善左都御史 王文 |
景泰二年辛未 (1451年) |
王直 何文淵 |
金濂 | 胡濙 | 于謙 | 俞士悅 | 石璞 | 陳鎰右都御史 楊善左都御史 王文 |
景泰三年壬申 (1452年) |
王直 何文淵 |
金濂[307] | 胡濙 | 于謙 儀銘[308] |
俞士悅 | 石璞 | 陳鎰右都御史 楊善左都御史 王文 王翺 |
景泰四年癸酉 (1453年) |
王直 何文淵 王翺[309] |
金濂 | 胡濙 | 于謙 儀銘 |
俞士悅 | 石璞 | 陳鎰右都御史 楊善左都御史 王翺左都御史 羅通右都御史 蕭維禎左都御史[310] |
景泰五年甲戌 (1454年) |
王直 王翺 |
金濂 張鳳[311] |
胡濙 | 于謙 儀銘[312] |
俞士悅 | 石璞 | 楊善左都御史 李實右都御史 蕭維禎左都御史[313] |
景泰六年乙亥 (1455年) |
王直 王翺 |
張鳳 | 胡濙 | 于謙 石璞 |
俞士悅 | 石璞 江淵[314] |
楊善左都御史 李實右都御史 蕭維禎左都御史 |
景泰七年丙子 (1456年) |
王直 王翺 |
張鳳 | 胡濙 | 于謙 石璞 |
俞士悅 | 江淵 | 李實右都御史 蕭維禎左都御史 |
天顺年間
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改年号为“天顺”。此前景泰年間的吏部兩名尚書规制,也经恢復改為一名[306]。夺门之变后,六部首脑大换血,其中吏部尚书王直、礼部尚书胡濙遭到奪銜致仕;户部尚书張鳳改为南京闲置;刑部尚书俞士悅、工部尚书江淵謫戍;兵部尚书于谦遭棄市。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天顺元年丁丑 (1457年) |
王直[315] 王翺[316] |
張鳳[317] 沈固[318] |
胡濙[319] 楊善[320] |
于謙[321] 石璞[322] 王驥[323] 陳汝言[324] |
俞士悅[325] 軒輗[326] 劉廣衡[327] |
江淵[328] 趙榮[329] |
李實[330] 蕭維禎[331] 耿九疇[332] 馬昂[333] 寇深[334] |
天顺二年戊寅 (1458年) |
王翺 | 沈固 | 楊善[335] | 陳汝言[336] 馬昂[337] |
劉廣衡[338] 陸瑜[339] |
趙榮 | 馬昂[340] 寇深 |
天顺三年己卯 (1459年) |
王翺 | 沈固 | 無 | 馬昂 | 陸瑜 | 趙榮 | 寇深 |
天顺四年庚辰 (1460年) |
王翺 | 沈固[341] 年富[342] |
蕭晅[343] 石瑁[344] |
馬昂 | 陸瑜 | 趙榮 | 寇深 |
天顺五年辛巳 (1461年) |
王翺 | 年富 | 石瑁 | 馬昂[345] | 陸瑜 | 趙榮[346] | 寇深[347] 李賓右都御史[348] |
天顺六年壬午 (1462年) |
王翺 | 年富 | 石瑁[349] | 馬昂 | 陸瑜 | 趙榮[350] | 李賓右都御史 |
天顺七年癸未 (1463年) |
王翺 | 年富 | 姚夔[351] | 馬昂 | 陸瑜[352] | 周瑄署[353] 白圭[354] |
李賓右都御史[355] 周瑄署[356] |
天顺八年甲申 (1464年) |
王翺 | 年富[357] 馬昂[358] |
姚夔 | 馬昂[359] 王竑[360] |
陸瑜 | 白圭[354] | 李賓右都御史 李秉左都御史[361] |
成化年间
明憲宗成化初年,吏治尚佳。但成化中期以後,憲宗寵信万贵妃及宦官汪直,朝纲败坏,民不聊生。史书多载,成化十九年后,其六部长官与内阁阁老(萬安、劉吉、劉珝)合称为:“紙糊三閣老,泥塑六尚書”[362]。
弘治年间
弘治为明孝宗朱祐樘在位时期的年号。其上任后,重新任免明朝内阁、六部官员,任用贤能,使得其统治时期,国家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百姓富裕、天下小康,史称“弘治中兴”。
正德年间
正德为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时期的年号,朱厚照在位前期,宠信刘瑾等宦官,并设立豹房,骄奢淫逸。中后期虽治理内政,铲除宦官,但听信江彬等奸臣,後因落水染病駕崩。
嘉靖年间
嘉靖为明世宗朱厚熜在位时期的年号。明武宗无子,朱厚熜是由内阁及六部大臣经明朝宗法顺序寻找确立的继承人,为明宪宗孙。其继位初期,改革吏治,节省浪费,清除宦官,多有建树。因大禮議事件,明世宗与明朝内阁、六部为首的文臣相抗,并最终以强权镇压而获胜。此后,世宗日渐腐化,大建宫殿、重用奸臣,长城以北及东南沿海深受战乱入侵。世宗崇尚道教,因服食仙丹去世。
隆庆年间
隆庆为明穆宗朱载坖在位期间的年号。其上任后,改革明世宗弊政,平反冤案并惩治方士宦官,重用贤臣。北部与蒙古俺答汗议和、南方荡平倭寇。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隆庆元年丁卯 (1567年) |
楊博[743] | 高燿[744] 葛守禮[745] 馬森[746] |
高儀 | 趙炳然[747] 郭[748] 霍冀[749] |
黃光昇[750] 毛愷[751] |
雷禮 | 王廷左都御史 |
隆庆二年戊辰 (1568年) |
楊博 | 馬森 | 高儀 | 霍冀 | 毛愷 | 雷禮 朱衡[752] |
王廷左都御史 |
隆庆三年己巳 (1569年) |
楊博[753] 高拱署[754] |
馬森 劉體[755] |
高儀[756] 殷士儋[757] |
霍冀 | 毛愷 | 朱衡 | 王廷左都御史 |
隆庆四年庚午 (1570年) |
高拱署 | 劉體 張守直[758] |
殷士儋[759] 潘晟[760] |
霍冀[761] 郭[762] |
毛愷[763] 葛守禮[764] 劉自強[765] |
朱衡 | 王廷左都御史[766] 趙貞吉左都御史[767] 葛守禮左都御史[768] |
隆庆五年辛未 (1571年) |
高拱署 | 張守直 | 潘晟 | 郭 楊博[769] |
劉自強 | 朱衡 | 葛守禮左都御史 |
隆庆六年壬申 (1572年) |
高拱署 楊博[770] |
張守直 王國光[771] |
潘晟[772] 呂調陽[773] 陸樹聲[774] |
楊博 譚綸[775] |
劉自強 王之誥[776] |
朱衡[777] | 葛守禮左都御史 |
萬曆、泰昌年间
万历是明神宗朱翊鈞在位期间的年号,其亦为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朱翊鈞早年登基,因孝定皇太后与内阁首辅张居正的扶政,在位前十四年社会改革卓越,史称“万历中兴”。万历十四年,因立储之事(国本之争)与内阁、六部官员对抗,从此三十年不再参与任何朝政事务,史为“万历怠政”。而万历三大征及女真部族的崛起,使得明朝内贫外患。
泰昌(1620年八月至十二月)为明朝第十四个皇帝明光宗的年号。神宗朱翊鈞去世后,其子朱常洛登基,因沉迷酒色染疾,随即吞食丹药于登基后次月去世,史为红丸案。故泰昌這個年號僅用了不足一年,此表中列入萬曆年間。
天启年间
天启为明朝第十五个皇帝明熹宗朱由校的年号。朱由校为光宗之子,在位期間,宠信宦官魏忠賢,朝廷官员多依附魏,是为阉党。天启年间,奸臣当道、朝纲混乱,阉党与东林党斗争激烈。天启七年(1627年),熹宗病故,遗诏传位五弟朱由檢。
崇祯年间
崇祯为中国明朝第十六个皇帝、末代皇帝明思宗朱由檢的在位年号,朱由檢为明熹宗之弟。明思宗在位時期,旰食宵衣,勤于政务,事必躬亲。繼位后,即迅速剷除魏忠賢為首的閹黨,使得朝綱大肅。然而,其用人遲疑,國家治理及官員選用朝令夕改,官員黨爭仍此消彼長。明朝經萬曆、天啟年間國力大損,恰逢當時各地民變勢力強大,以及後金(清)的連年入侵,朱由檢最終無力回天。
弘光、隆武年間
弘光(1645年正月至閏六月)是南明第一位皇帝明安宗朱由崧在位期间的年号,朱由檢殉國後在南京諸臣支持下監國,隨即稱帝,改次年為弘光。在位期間黨爭激烈,無法穩定局勢,又爆發多宗案件,令清朝乘機渡過長江,在弘光元年五月攻陷南京,故這個年號僅用了不足一年。此表中將弘光、隆武兩段時期同列。
隆武(1645年七月至1646年)为南明第二位皇帝明紹宗朱聿鍵的年号。南京失守後他在福州監國,隨即稱帝,宣布從七月初一起即時改元。朱聿鍵為明太祖第二十三子唐定王朱桱的後裔,以旁枝登極,與同期監國的魯王朱以海交惡;朱聿鍵銳意中興,但受制於內憂外患,最後出征時戰死。
永曆年間
永曆是南明第三位及最後一位皇帝明昭宗朱由榔在位期间的年号,朱聿鍵被殺後在肇慶監國,隨即稱帝,改次年為永曆。在位初期與朱聿鍵之弟朱聿𨮁爭位,其後在清軍進逼下逃入廣西,唯得到前大順、大西農民軍餘部支持抗清而得以延續,但內部依然矛盾重重。後期大西孫可望祕謀篡位失敗投降清朝,透露南明軍事情報;朱由榔只能狼狽西奔緬甸,又被緬甸國王賓德勒出賣交給吳三桂,在昆明處死。
監國魯年間
弘光元年閏六月,魯王朱以海在台州監國,史稱監國魯,和唐王朱聿鍵屢起衝突而無法合作,不久逃亡到舟山,與張名振、張煌言、鄭成功合力抗清。舟山陷落後,朱以海移居金門,很快去監國稱號,奉永曆正朔。
年代 | 吏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都御史 |
---|---|---|---|---|---|---|---|
弘光元年乙酉[1348] (1645年) |
朱兆柏[1349] 章正宸[1350] |
李白春 | 朱兆柏[1351] 陳盟[1352] 陳函輝署[1353] |
張國維[1354] 陳函輝[1355] |
蘇壯 | 徐人龍[1356] | 李之椿左都御史[1357] |
監國魯元年丙戌 (1646年) |
章正宸[1358] 李白春[1359] 余煌[1360] |
李白春[1361] 王夢錫[1362] 朱常淁[1363] |
王思任[1364] | 余煌[1365] 王夢錫署[1366] |
蘇壯[1367] | 張文郁[1368] | 李之椿左都御史 |
監國魯二年丁亥 (1647年) |
劉沂春[1369] | 林正亨[1370] | 吳鍾巒[1371] | 鄭彩署[1372] 錢肅樂[1373] |
朱永祐署[1374] | 沈宸荃[1375] | 余颺左都御史[1376] 吳鍾巒右都御史[1377] |
監國魯三年戊子 (1648年) |
劉沂春[1378] 朱永祐署[1379] |
林正亨[1380] | 吳鍾巒 | 錢肅樂[1381] 林鉉[1382] |
朱永祐署 | 沈宸荃[1383] 朱永祐署[1379] |
余颺左都御史 吳鍾巒右都御史 |
監國魯四年己丑 (1649年) |
朱永祐署 | 陳君平[1384] 孫延齡[1385] |
吳鍾巒 | 林鉉[1386] 李向中[1387] |
朱永祐署 | 朱永祐[1388] | 余颺左都御史 李向中署[1389] |
監國魯五年庚寅 (1650年) |
朱永祐署 | 孫延齡 | 吳鍾巒 | 李向中 | 朱永祐 | 李向中署 吳鍾巒署[1390] | |
監國魯六年辛卯 (1651年) |
朱永祐署[1391] | 孫延齡[1392] | 吳鍾巒[1393] | 李向中[1394] | 朱永祐[1391] | 李向中署[1394] 吳鍾巒署[1393] | |
監國魯七年壬辰 (165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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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國魯八年癸巳 (1653年) |
参考文献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本紀第二》:(隆武元年七月)甲子,……敕吏部曰:……一要今行在福京盡設北京文武……二要南京官員炤舊推用,並南京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俱全設,共十二員……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本紀第二》:(隆武元年九月)癸酉,……余瑊南京吏部尚書;董羽宸、李凌雲左、右侍郎;張鏡心南京戶部尚書、余鵾翔右侍郎;顧錫疇南京禮部尚書,黃文煥、吳偉業左右侍郎;邵輔忠南京兵部尚書、熊奮渭、錢繼登左、右侍郎;賀世壽南京工部尚書;何楷南京右都御史;金光辰南京副都御史,提督操江;許譽卿南京大理卿;張采南京尚寶卿。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
- 《明史》(卷109):“中書令時中書及都督府議倣元制,設中書令,太子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長,學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講習經傳,博通古今,識達機宜。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作中書令乎?」遂不設。”
- 《明太祖實錄》(卷三十四):“中书省奏定六部官制。部设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先是,中书省惟设四部,以掌钱榖礼仪刑名营造之务。上乃命李善长等议建六部,以分理庶务。至是,乃定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官,以滕毅为吏部尚书,樊鲁璞为侍郎;前司农卿杨思义为户部尚书,少卿刘诚为侍郎;钱用壬为礼部尚书,世家宝为侍郎;陈亮为兵部尚书,朱珍为侍郎;周祯为刑部尚书,盛原辅、张仁为侍郎;单安仁为工部尚书,张文为侍郎。上御奉天殿六部官入见。上谕之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所以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须竭心。为朕经理,或有乖谬,则贻患于天下,不可不慎。”
- 《明史》(卷138):“滕毅,字仲弘。太祖征吳,以儒士見,留徐達幕下。尋除起居注。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紂、秦始皇、隋煬帝行事以進。曰:「吾欲觀喪亂之由,以為炯戒耳。」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尋召還,擢居吏部一月,改江西行省參政,卒。”
- 《明太祖實錄》(卷36):“乙亥,以吏部尚书滕毅为江西行省参政;刑部侍郎盛原辅为吏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36):“癸丑,以大都督府都事张明善为吏部尚书;吏部尚书盛原辅为山东行省参政;刑部尚书周祯为御史台治书侍御史。”
- 《明史》(卷138):“楊思義,不詳其籍裏。太祖稱吳王,授起居注。初,錢谷隸中書省。吳元年始設司農卿,以思義為之。明年設六部,改為戶部尚書。大亂之後,人多廢業。思義請令民間皆植桑麻,四年始征其稅。不種桑者輸絹,不種麻者輸布,如《周官》裏布法。詔可。帝念水旱不時,緩急無所恃,命思義令天下立預備倉,以防水旱。思義首邦計,以農桑積貯為急。凡所興設,雖本帝意,而經畫詳密,時稱其能。調陝西行省參政,卒於官。”
- 《明太祖實錄》(卷37):“己卯擢户部侍郎杭琪为本部尚书。”
- 《明史》(卷136):“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師至舊館,亮降,授中書省禮曹主事。遷濟南知府。以母憂歸。洪武元年冬,禮部尚書錢用壬請告去,起亮代之。初,亮居禮曹時,即位、大祀諸禮皆其所條畫,丞相善長上之朝,由是知名。及為尚書,一切禮制用壬先所議行者,亮皆援引故實,以定其議。考證詳確,逾於用壬。三年九月,卒於官。其後牛諒、答祿與權、張籌、牛夢炎、劉仲質之屬,亦各有所論建。”
- 《明太祖實錄》(卷37):“洪武元年十二月丁卯朔,以汪广洋、刘惟敬为中书省参政,杨宪为御史。中丞钱塘为刑部尚书,郭景祥为浙江行省参政,阮崇礼为江西行省参政,安然为山东行省参政。”
- 《明太祖實錄》(卷47):“庚申以朱昭为户部尚书。……降户部尚书朱昭为苏州府知府以其怠职不任事也。”
- 《明太祖實錄》(卷47):“辛酉以樊思民为户部尚书寻改为大都督府参议。”
- 《明太祖實錄》(卷40):“以工部尚书单安仁为兵部尚书,孙克义为工部尚书。克义故元平章,守真定。常遇春下真定,克义降。至是擢用之。”
- 《明太祖實錄》(卷40):“壬午擢给事中安统为兵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44):“召山西参政杨宪为中书省右丞以侍御史王居仁为兵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47):“甲午以工部尚书孙克义为河南行省参政,兵部尚书安统为山西行省参政,调山西参政周彧为北平行省参政。乙未以工部侍郎张允为本部尚书,左司郎中刘诚为兵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40):“甲寅擢御史台经历刘希鲁为刑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40):“秋七月癸巳朔,以礼部侍郎世家宝为刑部尚书。”
- 《明太祖實錄》(卷47):“刑部尚书世家宝坐事,降为吉安府庐陵县知县。”
- 《明太祖實錄》(卷47):“己酉复以广东行省参政周祯为刑部尚书。”
- 《明史》(卷140):“興福,隨人。初守徵州,有善政,遷杭州。杭初附,人心未安。興福善撫輯,民甚德之。秩滿當遷,郡人遮道攀留。興福諭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父老善守法耳。」太祖嘉之,擢吏部尚書。坐事左遷西安知府,卒官。”
- 《明太祖實錄》(56卷)
- 《明史》(卷137):“安然,祥符人,徙居潁州。元季以左丞守萊州。明兵下山東,率眾歸附。累官山東參政。撫綏流移,俸余悉給公用,帝聞而嘉之。洪武二年,召為工部尚書,出為河南參政,歷浙江布政使,入為御史臺右大夫。十三年改左中丞,坐事免。未幾,召為四輔官。”
- 《國朝列卿紀》,23卷,第526頁
- 《明史》(卷138):“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台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沖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核實之法,皆精心籌畫,銓法秩然。未幾,卒官。其後部制屢創。”
- 《明史》(卷136):“四年進吏部尚書。六年兼學士承旨,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章。又以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跡,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請編《日曆》。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七年五月書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乃分四十類,凡五卷,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有政跡,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是年賜敕致仕,語極褒美。未行,帝覆命與濂議大祀分獻禮。久之,起承旨,卒。”
- 《明史》(卷138):“吳琳,黃崗人。太祖下武昌,以詹同薦,召為國子助教。經術逾於同。吳元年除浙江按察司僉事,復入為起居注。命齎幣帛求書于四方。洪武六年,自兵部尚書改吏部,嘗與同迭主部事。逾年,乞歸。帝嘗遣使察之。使者潛至旁舍,一農人坐小杌,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謹。使者前曰:「此有吳尚書者,在否?」農人斂手,對曰:「琳是也。」使者以狀聞。帝為嘉歎。”
- 《明史》(卷138):“趙好德,字秉彝,汝陽人。由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進尚書,改吏部。帝嘉其典銓平,嘗召與四輔官入內殿。坐論治道,命畫史圖像禁中。終陝西參政。子毅,永樂中,官至工部侍郎。”
- 《明史》(卷138):“費震,鄱陽人。……十一年,帝謂吏部曰:「資格為常流設耳,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而拜震戶部侍郎,尋進尚書。奉命定丞相、御史大夫以下負祿之制。出為湖廣布政使,以老致仕。”
- 《明史》(卷109):“明太祖初壹海內,仍元制,設中書省,綜理機務.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參政,而吏、戶、禮、兵、刑、工六尚書為曹官.行之一紀,革中書省,歸其政於六部,遂設四輔官。”
- 《明史》(卷72):“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 《国朝列卿纪》:“偰斯,应天府溧阳县人,故元嘉定州知州,来附王师。吴元年,授兵部员外郎,本年擢尚宝符宝郎。洪武九年,入为户部郎中,寻升户部尚书,本年,调山西左参政。十三年正月,召拜吏部尚书,二月,改礼部尚书,三月,诏定公侯称号……本年,以年老致仕。”
- 《明史》(卷137):“帝可其奏,顧謂侍臣曰:「驛傳勞逸不均久矣,崧能言之。牧民不當如是耶?」為胡惟庸所惡,坐事謫輸作。尋放歸。十三年,惟庸誅,征拜禮部侍郎。未幾,擢吏部尚書。雷震謹身殿,帝廷諭群臣陳得失。崧頓首,以修德行仁對。尋致仕。明年三月,與前刑部尚書李敬並征。拜敬國子祭酒,而崧為司業。”
- 《國朝列卿紀》:(卷18)“二月任,三月因胡黨事連坐,罷。”
- 《國朝列卿紀》:(卷18)“四月試用,五月尋免。”
- 《明史》(卷111):“范敏五月,本部郎中署。”
- 《明史》(卷111):“李冕七月,侍郎試。十月為江西布政司試參政。”
- 《國朝列卿紀》:(卷33)“年底免官。”
- 《國朝列卿紀》:(卷37)“文昇正月以無所建樹免,祥二月壬戌以嘉興知府復召用。”
- 《國朝列卿紀》:(卷42)“安然六月坐胡黨獄免,後以韓國公李善長署。”
- 《國朝列卿紀》:(卷18)“正月實授,五月致仕。”
- 《國朝列卿紀》:(卷18)“六月試用,年底因犯罪,下獄。”
- 《國朝列卿紀》:(卷33)“楨年初以刑部郎中試用,七月丁亥免官回任;時八月以西安知府升任。”
- 《國朝列卿紀》:(卷37)“祥冬十月以他辜坐累死於仗下;俊十一月以工部侍郎試署。”
- 《國朝列卿紀》:(卷42)“本年實授。”
- 《明代職官年表》:(卷1)“允道年初因賢良方正用,五月致仕;泰五月以秀才試用,七月尋以不力免;時八月調任。”
- 《明代職官年表》:(卷1)“唐鐸十一月改諫議大夫;何禮十二月以兵部侍郎升任。”
- 《國朝列卿紀》:(卷33)“時七月遷戶部;濟八月以國子監助教試用。”
- 《國朝列卿紀》:(卷37)“三月升任實授。”
- 《明太祖實錄》(卷200):“洪武二十三年二月丙辰條,「陳敬,洪武十六年為吏部試尚書,十七年坐事免歸」。
- 《國朝列卿紀》:(卷33)“濟二月辛丑實授,十二月甲午因案誅。”
- 《國朝列卿紀》:(卷37)“年底以監修事成,休致。”
- 《國朝列卿紀》:(卷42)“年底期滿解職。”
- 《明史》(卷111):“正月試。六月出為福建參政。”
- 《明代職官年表》:(卷1)“何禮二月以兵士較射事成,期滿解職;俞綸三月以兵部侍郎升任,十二月致仕。”
- 《國朝列卿紀》:(卷33)“逵正月己丑以左參軍試用,冬因抄剳戶口田產起紛擾,罷斥;十一月庚寅以左審判升任。”
- 《國朝列卿紀》:(卷37)“正月己酉以右參軍升任。”
- 《國朝列卿紀》:(卷43)“正月設左右都御史。”
- 《國朝列卿紀》:(卷14)“六月瑁因前禮部事涉案伏誅,命徽七月以左都御史兼。”
- 《明史》:“正月降戶部左侍郎,三月因貪瀆,坐斬。”
- 《國朝列卿紀》:(卷18)“二月以吏部員外郎升任,八月降吏部郎中。”
- 《明史》:“九月任。”
- 《國朝列卿紀》:(卷14)“三月遷吏部尚書。”
- 《國朝列卿紀》:(卷23)“四月以刑部尚書兼署,至明年底卸。”
- 《國朝列卿紀》:(卷28)“祥卿正月以太原府同知擢升,六月因「郭桓案」連坐官免;趙仁七月自右副都御史遷。”
- 《明代職官年表》:(卷1)“惠迪三月因郭桓案盜官糧,以罪誅;鐸以署右副都御史任,十月解院務。”
- 《國朝列卿紀》:(卷37)“至德正月乙丑降工部左侍郎,三月己丑以侵盜官糧,罪誅;本二月自廣東左布政使調任。”
- 《國朝列卿紀》:(卷37)“本十月以病休;孟舉十一月以薦舉任。”
- 《國朝列卿紀》:(卷28)“五月卒於任。”
- 《明史》(卷111):“六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正月甲湯午友恭致仕;凌漢任右,八月甲寅降刑部侍郎。”
- 《國朝列卿紀》:(卷18)“四月因事謫外,尋賜自盡。”
- 《明史》(卷111):“鐸四月兼詹事。五月致仕。”
- 《國朝列卿紀》:(卷37)“孟舉正月期滿休致;秦逵二月丁卯以工部右侍郎陞任。”
- 《明史》(卷111):“靖五月改刑部。”
- 《明史》(卷111):“溍五月改工部。六月復任。”
- 《明史》(卷111):“秦逵五月任。六月復改工部。”
- 《明史》(卷111):“逵五月改兵部。六月復任。”
- 《明史》(卷111):“沈溍五月任。六月復改兵部。”
- 《明史》(卷111):“徽閏四月壬辰兼掌通政司,六月庚辰改兼吏部;克明十一月壬午以通政使任右。”
- 《明史》(卷111):“徽十二月任,仍兼左都御史。”
- 《國朝列卿紀》:(卷23)“以戶部兼管禮部事。”
- 《明史》(卷111):“徽十二月遷吏部尚書,仍兼院務。”
- 《國朝列卿紀》:(卷43)“克明十二月癸丑,免官,閑住;泰十二月戊午以左副都御史陞任。。”
- 《明史》(卷111):“勉閏十二月下獄誅。”
- 《明史》(卷111):“秦逵九月自殺。起工部右侍郎嚴震直試署”
- 《明史》(卷111):“徽十二月甲戌解院務。”
- 《國朝列卿紀》:(卷43)“袁泰八月庚戌卒於任;解敏九月丁亥以江西按察使陞任。”
- 《明史》(卷111):“二月罪誅。”
- 《明史》(卷111):“二月以給事中署。”
- 《明史》(卷111):“四月以主事署。”
- 《國朝列卿紀》:(卷23)“以刑部兼署禮部事。”
- 《明史》(卷111):“正月兼太子賓客,兼署禮部事。”
- 《明史》(卷111):“六月實授。”
- 《國朝列卿紀》:(卷43)“張廷蘭正月辛未以浙江按察使陞任。”
- 《明史》(卷111):“善五月陞左侍郎,仍署。”
- 《國朝列卿紀》:(卷23)“五月癸亥自少詹事兼修撰升任。”
- 《國朝列卿紀》:(卷37)“冬十二月降御史。”
- 《國朝列卿紀》:(卷43)“廷蘭十二月坐藍黨獄牽連免官。”
- 《國朝列卿紀》:(卷43)“解敏八月致仕;曹銘九月以左副都御史陞任。”
- 《明史》(卷111):“善閏九月降知縣。”
- 《明史》(卷111):“亨泰八月使安南。”
- 《國朝列卿紀》:(卷33)“靖七月坐事免;恕八月丁酉以大理寺丞陞任。”
- 《明史》(卷111):“儁正月以工部右侍郎署,二月實授。”
- 《明史》(卷111):“銘九月罪死。”
- 《國朝列卿紀》:(卷43)“王平九月甲辰以左僉都御史陞任”
- 《國朝列卿紀》:(卷43)“吳斌正月以刑部主事陞任;年底因忤帝意,免官閑住。”
- 《明史》(卷111):“亨泰二月還,降御史。”
- 《明史》(卷111):“門克新正月任。八月卒。”
- 《明史》(卷111):“王儁五月致仕;孫顯六月戊申以工部左侍郎署。”
- 《國朝列卿紀》:(卷43)“恭正月壬戌薦舉任,八月降補刑部右侍郎。”
- 《國朝列卿紀》:(卷43)“平九月致仕。”
- 原作「鄧文鑑」,據太祖實錄卷二四八洪武二十九年十一月壬申條、明進士題名碑錄洪武乙丑科改。十一月以刑部主事署。
- 《明史》(卷111):“鄭沂八月任。”
- 《明代職官年表》:(卷1)“顯二月癸巳實授,七月因廷諫忤旨,謫戍雲南。”
- 《國朝列卿紀》:(卷43)“文鏗正月癸酉實授,四月庚子改降補本部右僉都御史;震直四月癸卯以監察御史陞任,八月己丑改工部尚書。”
- 《國朝列卿紀》:(卷43)“靖四月癸卯到任,七月丁巳賜死於家;昭八月己丑以刑部右侍郎試署。”
- 《明史》(卷111):“茹瑺九月任。十二月署河南布政。”
- 《明史》(卷111):“沂八月免。”
- 《明史》(卷111):“ 瑺九月遷吏部尚書。”
- 齊泰五月任,參預國政。齊泰五月任參預國政。本書卷四恭閔帝紀繫此事於六月,國榷卷一一頁七八八繫於閏五月,均與此互異。
- 《明史》(卷111):“暴昭閏五月任。”
- 《明史》(卷111):“鄭賜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暴昭四月戊子實授。閏五月命遷刑部尚書。”
- 《國朝列卿紀》:(卷43)“六月景清以北平布政使司參議任左,練子寧以翰林院修撰任右。”
- 《明通鑒》(卷12):“升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位侍郎上。改都察院為御史府,都御史為御史大夫。”
- 《明史》(卷111):“茹瑺十一月復任。”
- 《明史》(卷111):“昭七月出掌平燕布政司事。”
- 《明史》(卷111):“二月俱改稱御史大夫。”
- 《明史》(卷111):“十二月任督軍。”
- 《明史》(卷111):“齊泰正月復,閏三月又謫。”
- 《明史》(卷111):“紞七月自經死。”
- 《明史》(卷111):“新六月歸附,仍任。”
- 《明史》(卷111):“鈍六月歸附。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1):“夏原吉九月任。”
- 《明史》(卷111):“郭資十一月任,仍掌北平布政事。”
- 《明史》(卷111):“迪六月殉難。”
- 《明史》(卷111):“宋禮七月以刑部員外署。八月陞右侍郎,尋遷左,仍署。”
- 《明史》(卷111):“李至剛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泰六月殉難。”
- 《明史》(卷111):“瑺六月迎降。九月封忠誠伯,仍任。”
- 《明史》(卷111):“鉉八月死難。”
- 《明史》(卷111):“九月任。”
- 《明史》(卷111):“昭六月殉難。”
- 《明史》(卷111):“鄭賜七月任。”
- 《明史》(卷111):“雒僉十二月任,仍知保定府。”
- 《明史》(卷111):“賜六月歸附。七月改刑部。”
- 《明史》(卷111):“震直六月歸附。七月同致仕戶部尚書王鈍巡視中原。九月卒。”
- 《明史》(卷111):“黃福九月任。”
- 《明史》(卷111):“清六月殉難。”
- 《明史》(卷111):“子寧六月殉難。”
- 《明史》(卷72):“永樂元年,以北平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檢校各一人,司獄一人。尋戶曹亦增設主事三人。後又分置六部,各稱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罷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稱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一》:“永樂十八年十一月壬午革北京行部,並所屬吏戶禮兵刑工六曹清吏司、照磨所、司獄司,其屬官俱調用;及革行在戶部、刑部,並南京戶部、刑部之北京清吏司;行在都察院並南京都察院之北京道 。”
- 《明史》(卷111):“原吉四月治水蘇、松。”
- 《明史》(卷111):“資二月改行部。”
- 《明史》(卷111):“鄭沂七月復任。九月致仕。”
- 《明史》(卷111):“僉二月改行部。”
- 《國朝列卿紀》(卷42):“二月辛亥設行部,調刑部尚書雒僉、戶部尚書郭資,同任行部尚書。”
- 《明史》(卷111):“陳瑛正月任。”
- 《明史》(卷111):“郁新八月卒。夏原吉回部。”
- 《明史》(卷111):“至剛八月下獄。”
- 《明史》(卷111):“鄭賜九月任。”
- 《國朝列卿紀》(卷42):“三年三月,行部尚書雒僉言事忤帝意,瑛劾僉貪暴,僉坐誅死;四月癸亥調工部尚書黃福任。”
- 《國朝列卿紀》(卷42):“福六月乙未月改隨軍總理征越糧儲。”
- 《明史》(卷111):“趙羾六月任。”
- 《國朝列卿紀》(卷42):“濬二月以通政使司左通政陞任。”
- 《明史》(卷111):“鄭賜六月卒。”
- 《明史》(卷111):“ 原吉扈駕。二月輔導皇長孫,仍兼行在吏、戶、兵三部。”
- 《明史》(卷111):“觀三月參贊費瓛軍務,征永昌叛寇。”
- 《國朝列卿紀》(卷43):“德文二月以僉都御史擢陞。”
- 《明史》(卷111):“禮三月督濬會通河。”
- 《明史》(卷111):“瑛二月罪誅。”
- 《明史》(卷111):“白彥芳三月以陝西參議署。”
- 《國朝列卿紀》(卷42):“濬十二月辛卯卒於任。”
- 《國朝列卿紀》(卷43):“觀正月兼左都御史;德文三月卒於任,祭贈左都御史銜。”
- 《明史》(卷111):“吳中八月任,扈駕,俱十一月回京。”
- 《明史》(卷111):“趙羾十一月任,屯戍邊塞。”
- 《明史》(卷111):“十二月任。”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永樂十八年十二月甲寅改北京行部尚書郭資為戶部尚書,侍郎李昶為戶部右侍郎,李友直為工部左侍郎,崔衍為兵部右侍郎。”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三》:“永樂十九年冬十一月丙子上以北虜攜貳命尚書夏原吉、方賓、呂震、吳中等議將親征。原吉等共議宜且休養兵民,而嚴敕邊將備御,來奏會。上召賓,賓言今糧儲不足;遂召原吉問邊儲多寡,對曰:僅給將士備御之用,不足以給大軍。即命原吉往視開平糧儲,而吳中入對與方賓同。上以邊廩空虛不懌,召原吉頌繫之;以大理寺丞鄒師顏嘗署戶部並繫之;於是賓懼自殺。上聞之曰:「朕未嘗有罪賓意,何遽自殞?」蓋猶惜其才,居數日浸聞其平日所為。怒曰:「生失誅矣!」命戮其尸,又下刑部尚書吳中獄。”
- 《明史•夏原吉傳》:“帝益怒。召原吉繫之內官監,並系大理丞鄒師顏,以嘗署戶部也。”
- 《明史》(卷111):“義四月巡撫應天。七月還朝。”
- 《明史》(卷111):“羾督屯戍。二月督餉。”
- 《明史》(卷111):“義八月加少保。九月晉少傅。十一月晉少師。”
- 《明史》(卷111):“資十月兼太子賓客。十一月加太子太師,致仕。”
- 《明史》(卷111):“原吉八月出獄復任。十月加太子太傅。十一月晉少保。”
- 《明史》(卷111):“震十月加太子少師。十一月晉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羾八月遷南京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1):“李慶八月任。十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吳中八月出獄。十月兼詹事,尋改工部。”
- 《明史》(卷111):“金純八月任。十月改刑部。”
- 《明史》(卷111):“黃福九月交阯召還。十月兼詹事。”
- 《明史》(卷111):“吳中十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觀八月兼太子賓客。十一月晉太子少保。”
- 《國朝列卿紀》(卷47):“洪熙元年一月復北京行部,調(張本)為行部尚書。四月被召入見,言國家大計時政得失,遂留行在兵部。”
- 《明史》(卷72):“宣德三年復罷行部。正統六年,於北京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遂為定。”
- 《明史》(卷111):“震四月卒。”
- 《明史》(卷111):“胡濙四月任。”
- 《明史》(卷111):“本八月從討高煦,留撫樂安,尋回部。”
- 《明史》(卷111):“陳洽十一月,交阯戰歿。”
- 《明史》(卷111):“福十二月出鎮交阯。”
- 《明史》(卷111):“郭敦八月任,尋巡撫陝西。”
- 《明史》(卷111):“本四月撫安山西軍民。”
- 《明史》(卷111):“福十一月還。”
- 《明史》(卷111):“彰四月卒。”
- 《明史》(卷111):“義八月扈從。十月解部事,俸給如舊。”
- 《明史》(卷111):“原吉八月扈從。十月解部事,俸給如舊。”
- 《明史》(卷111):“敦五月召還。”
- 《明史》(卷111):“濙八月扈從。”
- 《明史》(卷111):“純五月下獄。八月致仕。”
- 《明史》(卷111):“中六月下獄,尋釋,奪少保。八月扈從。”
- 《明史》(卷111):“友直五月四川採木。八月行部,改工部。”
- 《明史》(卷111):“觀六月巡視河道。十月下獄。”
- 《明史》(卷111):“顧佐七月任右。”
- 《明史》(卷111):“郭璡四月任。”
- 《明史》(卷111):“郭資四月召。六月以原官太子太師掌部事。”
- 《明史》(卷111):“濙五月兼詹事。”
- 《明史》(卷111):“本十二月加太子賓客。”
- 《明史》(卷111):“福四月出督漕運。”
- 《明史》(卷111):“原吉正月卒。”
- 《明史》(卷111):“黃福八月任。”
- 《明史》(卷111):“李昶閏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本六月兼戶部。”
- 《明史》(卷111):“福八月改戶部。”
- 《明史》(卷111):“中二月兼吏部。”
- 《明史》(卷111):“敦四月卒。”
- 《明史》(卷111):“昶十月卒。”
- 《明史》(卷111):“濙正月兼戶部。”
- 《明史》(卷111):“本正月卒。”
- 《明史》(卷111):“許廓正月任。”
- 《明史》(卷111):“福八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濙兼戶部。”
- 《明史》(卷111):“廓六月卒。”
- 《明史》(卷111):“璡閏八月兼都察院。”
- 《明史》(卷111):“資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1):“佐閏八月以疾致仕。”
- 《明史》(卷111):“熊槩九月任右。”
- 《明史》(卷111):“璡九月兼工部。”
- 《明史》(卷111):“王驥三月任。”
- 《明史》(卷111):“佐十月病痊,復任。”
- 《明史》(卷111):“槩九月兼刑部。十月卒。”
- 《明史》(卷111):“義正月卒。”
- 《明史》(卷111):“魏源七月任。”
- 《明史》(卷111):“施禮七月任。九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中七月加少保。”
- 《明史》(卷111):“友直正月督易州柴炭。”
- 《大明會典》(卷2):“國朝建官。初置中書省、設左右丞相等官。其屬有四部、分治錢穀、禮儀、刑名、營造之務。洪武元年、始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秩正三品、設尚書侍郎等官、仍屬中書省。十三年、革中書省、罷丞相。戒後世嗣君毋得復設丞相。有敢建言請復者、罪至族。語具祖訓中。乃陞六部為正二品衙門。自是中書之政、分於六部。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其餘院司府寺監等官、莫不體統相維、品式具備。革除年、稍有變更。永樂初、悉復舊。因陞北平為北京、總置行部。後遷都分置、各稱行在。十八年、定都北京、除行在字。其舊在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稱行在。宣德三年、革行部。正統六年、復除行在字、遂為定。嗣後兩京各衙門、官職並置、繁簡隨宜。間或因事損益、然建置皆本祖宗之舊。”
- 《明史》(卷111):“驥十二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佐六月致仕。”
- 《明史》(卷111):“陳智六月任右。”
- 《明史》(卷111):“驥五月出理甘肅邊務。”
- 《明史》(卷111):“源五月整飭大同邊務。”
- 《明史》(卷111):“中敷七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濙七月下獄,旋釋。”
- 《明史》(卷111):“驥四月回部,兼大理卿。”
- 《明史》(卷111):“源四月回部。七月下獄。十二月又下獄。”
- 《明史》(卷111):“友直九月卒。”
- 《明史》(卷111):“智十二月下獄。”
- 《明史》(卷111):“源閏二月釋獄。”
- 《明史》(卷111):“智閏二月釋獄。”
- 《明史》(卷111):“驥四月出征麓川。”
- 《明史》(卷111):“柴車二月自陝西召任,即歸省。”
- 《明史》(卷111):“中敷十月下獄荷校,尋還職。閏十一月又下獄。”
- 《明史》(卷111):“王佐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驥二月總督軍務。”
- 《明史》(卷111):“車三月還朝。六月卒。”
- 《明史》(卷111):“中十月晉少師。”
- 《明史》(卷111):“智六月劾免。”
- 《明史》(卷111):“王文六月任右。”
- 《明史》(卷111):“魏驥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1):“驥三月還朝。五月封靖遠伯,解部事。”
- 《明史》(卷111):“徐晞五月任。”
- 《明史》(卷111):“中四月致仕。六月卒。”
- 《明史》(卷111):“王卺七月任。”
- 《明史》(卷111):“璡正月致仕。”
- 《明史》(卷111):“王直正月任。”
- 《明史》(卷111):“源三月致仕。”
- 《明史》(卷111):“王質三月任。十一月降戶部侍郎。”
- 《明史》(卷111):“金濂八月任。”
- 《明史》(卷111):“晞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1):“鄺埜九月任。”
- 《明史》(卷111):“黎澄安南王子。六月任,專供內府事。”
- 《明史》(卷111):“文十月出撫陝西。”
- 《明史》(卷111):“陳鎰十月自陝西召還,任右。”
- 《明史》(卷111):“直八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佐三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濂三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澄七月卒。”
- 《明史》(卷111):“鎰三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濂十一月出征福建。”
- 《明史》(卷111):“卺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石璞五月任,七月出征浙賊葉宗留。”
- 《明史》(卷111):“佐八月歿於土木。”
- 《明史》(卷111):“金濂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濙八月加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1):“埜八月歿于土木。”
- 《明史》(卷111):“于謙八月任。十月加少保。”
- 《明史》(卷111):“濂十一月改戶部。”
- 《明史》(卷111):“俞士悅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1):“璞十二月回部。”
- 《明史》(卷111):“鎰八月出撫畿內。十月改左。十一月回院。”
- 《明史》(卷111):“俞士悅八月任。十一月遷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1):“楊善十二月任右。”
- 《明史》(卷72):“景泰中,吏部嘗設二尚書。天順初,復罷其一。”
- 《明史》(卷111):“濂二月下獄,尋釋,革太子太保,調工部。三月復任。四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謙四月兼太子太傅。儀銘五月任。”
- 《明史》(卷111):“文淵六月下獄,旋釋,致仕。王翺六月任。”
- 《明史》(卷111):“羅通七月任右。蕭維禎七月任左。十一月丁憂。”
- 《明史》(卷111):“濂二月卒。張鳳四月任。”
- 《明史》(卷111):“銘七月卒。”
- 《明史》(卷111):“維禎七月起復。李實五月任右。”
- 《明史》(卷111):“璞正月改兵部。江淵正月以內閣起復。”
- 《明史》(卷111):“直正月奪少傅兼太子太師銜,致仕。”
- 《明史》(卷111):“翺正月奪太子太保銜,留任。”
- 《明史》(卷111):“鳳二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沈固三月任。”
- 《明史》(卷111):“濙正月奪少傅兼太子太師銜,致仕。”
- 《明史》(卷111):“楊善三月以興濟伯管部事。”
- 《明史》(卷111):“謙正月棄市。”
- 《明史》(卷111):“璞六月回部,旋致仕。”
- 《明史》(卷111):“驥二月以靖遠伯管部事。六月解任。”
- 《明史》(卷111):“陳汝言六月任。”
- 《明史》(卷111):“士悅正月謫戍。”
- 《明史》(卷111):“軒輗二月任。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1):“劉廣衡八月任。”
- 《明史》(卷111):“淵正月謫戍。”
- 《明史》(卷111):“趙榮正月任。”
- 《明史》(卷111):“實二月為民。”
- 《明史》(卷111):“維禎二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三月任右。六月下獄。改江西布政。”
- 《明史》(卷111):“馬昂五月任,出撫山西。十一月回院。”
- 《明史》(卷111):“寇深七月任。”
- 《明史》(卷111):“善五月卒。”
- 《明史》(卷111):“汝言正月下獄。”
- 《明史》(卷111):“馬昂二月任。”
- 《明史》(卷111):“廣衡十月予告。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1):“陸瑜十月,布政陞。”
- 《明史》(卷111):“昂二月遷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1):“固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年富二月任。”
- 《明史》(卷111):“蕭晅二月,布政陞任。十一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石瑁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1):“昂八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榮八月兼大理卿。”
- 《明史》(卷111):“深七月曹欽叛,被殺。”
- 《明史》(卷111):“李賓七月任右。”
- 《明史》(卷111):“瑁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1):“榮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1):“姚夔正月任。”
- 《明史》(卷111):“瑜十二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周瑄二月以刑部侍郎署。”
- 《明史》(卷111):“白圭三月任。”
- 《明史》(卷111):“賓十一月下獄,尋釋。”
- 《明史》(卷111):“周瑄十一月以刑部侍郎署。”
- 《明史》(卷111):“富四月卒。”
- 《明史》(卷111):“馬昂八月任。”
- 《明史》(卷111):“昂八月改戶部。”
- 《明史》(卷111):“王竑八月任。”
- 《明史》(卷111):“李秉八月任左。”
- 《明史》(卷168):“初,吉與萬安、劉珝在成化時,帝失德,無所規正,時有「紙糊三閣老,泥塑六尚書」之謠。”
- 《明史》(卷111):“翺三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竑九月致仕。”
- 《明史》(卷111):“王復十月任。”
- 《明史》(卷111):“圭十二月督師荊、襄。”
- 《明史》(卷111):“賓八月遷南京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1):“復八月整飭延綏邊備。”
- 《明史》(卷111):“圭五月召回。十二月丁憂,起復。”
- 《明史》(卷111):“秉八月整飭大同邊備。”
- 《明史》(卷111):“翺七月病免。十一月卒。”
- 《明史》(卷111):“李秉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復四月改工部。”
- 《明史》(卷111):“白圭四月任。”
- 《明史》(卷111):“圭正月加太子少保。四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秉三月召回。五月督師遼東。十一月召回。十二月陞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1):“林聰四月任右。”
- 《明史》(卷111):“秉正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昂九月致仕。”
- 《明史》(卷111):“楊鼎十月任。”
- 《明史》(卷111):“程信四月,四川回部。”
- 《明史》(卷111):“秉正月免。”
- 《明史》(卷111):“崔恭正月任。五月憂去。”
- 《明史》(卷111):“姚夔六月任。”
- 《明史》(卷111):“夔六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鄒幹八月任。”
- 《明史》(卷111):“信九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李賓九月任。”
- 《明史》(卷111):“夔九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聰八月出撫大同。”
- 《明史》(卷111):“項忠五月回院,陞左。”
- 《明史》(卷111):“夔二月卒。”
- 《明史》(卷111):“尹旻三月任。”
- 《明史》(卷111):“圭八月憂去。十二月起復。”
- 《明史》(卷111):“瑜八月致仕。”
- 《明史》(卷111):“王槩八月任。”
- 《明史》(卷111):“董方十一月任右。”
- 《明史》(卷111):“圭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1):“項忠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槩八月卒。”
- 《明史》(卷111):“項忠十月任。十二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董方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方二月出撫大同。十二月遷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1):“王越二月任左,兼提督團營。”
- 《明史》(卷111):“忠六月除名。”
- 《明史》(卷111):“子俊七月召。十月任。”
- 《明史》(卷111):“方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1):“林聰七月任。”
- 《明史》(卷111):“賓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1):“越十二月加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1):“旻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鼎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幹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子俊十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聰十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越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鼎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陳鉞十二月召。”
- 《明史》(卷111):“幹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張文質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復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劉昭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越出征延綏。”
- 《明史》(卷111):“鉞正月任。”
- 《明史》(卷111):“越三月回院,封威寧伯,仍督團營。”
- 《明史》(卷111):“鉞二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翁世資二月任。”
- 《明史》(卷111):“文質正月憂去。”
- 《明史》(卷111):“周洪謨二月任。”
- 《明史》(卷111):“子俊正月憂去。”
- 《明史》(卷111):“陳鉞二月任。”
- 《明史》(卷111):“越五月出鎮寧夏。”
- 《明史》(卷111):“戴縉三月任右。”
- 《明史》(卷111):“鉞三月為民。”
- 《明史》(卷111):“張鵬三月任。”
- 《明史》(卷111):“聰閏八月卒。”
- 《明史》(卷111):“張鎣九月任。”
- 《明史》(卷111):“世資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
- 《明史》(卷111):“子俊三月召。七月任。”
- 《明史》(卷111):“ 縉三月改南京工部尚書。”
- 《明史》(卷111):“李裕四月任右。”
- 《明史》(卷111):“旻十一月晉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1):“子俊二月出督大同,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殷謙十月任,仍兼倉場。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洪謨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鵬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鎣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昭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朱英六月任右。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裕六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鵬閏四月致仕。”
- 《明史》(卷111):“馬文升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1):“英七月卒。”
- 《明史》(卷111):“屠滽七月任右。”
- 《明史》(卷111):“旻四月奪太子太傅,授太子少保,五月劾免。”
- 《明史》(卷111):“耿裕八月任。十月改南京禮部。”
- 《明史》(卷111):“李裕十月任。”
- 《明史》(卷111):“謙六月致仕。”
- 《明史》(卷111):“劉昭八月任。十二月奪太子少保,免。”
- 《明史》(卷111):“文升九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鎣十月憂去。”
- 《明史》(卷111):“杜銘十月任。”
- 《明史》(卷111):“昭八月改戶部。”
- 《明史》(卷111):“李裕八月任。十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謝一夔十月任。”
- 《明史》(卷111):“ 劉敷九月召。”
- 《明史》(卷111):“滽九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1):“裕十一月致仕。”
- 《明史》(卷111):“王恕十一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李敏正月任。”
- 《明史》(卷111):“子俊正月召。七月任,仍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銘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1):“一夔五月卒。”
- 《明史》(卷111):“賈俊六月任。”
- 《明史》(卷111):“敷二月任。十一月罷。”
- 《明史》(卷111):“馬文升十一月任左。”
- 《明史》(卷111):“洪謨十月致仕。耿裕十月任。”
- 《明史》(卷111):“子俊二月卒。馬文升二月任,兼督團營。”
- 《明史》(卷111):“文升二月遷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1):“敏正月致仕。葉淇二月任。”
- 《明史》(卷111):“裕四月下獄,旋釋。”
- 《明史》(卷111):“喬新八月致仕。彭韶九月任。”
- 《明史》(卷111):“滽二月病去。白昂二月任。”
- 《明史》(卷111):“恕閏五月致仕。耿裕六月任。”
- 《明史》(卷111):“裕六月改吏部。倪岳六月任。”
- 《明史》(卷111):“韶七月致仕。白昂八月任。”
- 《明史》(卷111):“昂八月遷刑部尚書。屠滽七月召,任右。”
- 《明史》(卷111):“滽九月陞左,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裕正月卒。屠滽二月任。”
- 《明史》(卷111):“淇四月致仕。周經四月任。”
- 《明史》(卷111):“兵四月改南京吏部。徐瓊四月任。”
- 《明史》(卷111):“璋七月致仕。徐貫八月任。”
- 《明史》(卷111):“滽二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1):“閔珪四月任。”
- 《明史》(卷111):“滽五月加柱國,致仕。倪岳六月任。”
- 《明史》(卷111):“經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鍾五月任。”
- 《明史》(卷111):“瓊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傅瀚五月任。”
- 《明史》(卷111):“昂五月加太子太傅,致仕。閔珪五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貫五月加太子太傅,致仕。曾鑑五月任。”
- 《明史》(卷111):“珪五月遷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1):“鍾五月遷戶部尚書。”
- 《明史》(卷111):“戴珊六月任左。”
- 《明史》(卷111):“史琳六月任右,經略紫荊關。”
- 《明史》(卷111):“岳十月卒。馬文升十月任。”
- 《明史》(卷111):“文升十月改吏部。劉大夏十月召。”
- 《明史》(卷111):“瀚二月卒。張昇二月任。”
- 《明史》(卷111):“鍾五月致仕。秦紘五月命。十月致仕,未任。韓文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1):“珊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1):“屠勛九月任右。”
- 《明史》(卷111):“文升四月致仕。”
- 《明史》(卷111):“焦芳四月任。十月入閣。”
- 《明史》(卷111):“許進十月任。”
- 《明史》(卷111):“文十一月閒住。”
- 《明史》(卷111):“顧佐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 大夏五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許進五月任。十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閻仲宇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1):“張敷華正月任。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琳正月卒。”
- 《明史》(卷111):“昇閏正月致仕。”
- 《明史》(卷111):“李傑閏正月任。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1):“仲宇四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 《明史》(卷111):“劉宇四月任。八月加太子少保,九月晉太子太傅。”(九月晉太子太傅 太子太傅,原作「太子少傅」,據本書卷三0六劉宇傳、武宗實錄卷三0正德二年九月癸卯條改。)
- 《明史》(卷111):“劉宇八月任。”
- 《明史》(卷111):“宇八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宇加少傅。六月入閣。”
- 《明史》(卷111):“洪鍾正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改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1):“劉機八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楊一清八月任,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1):“鉞九月加太子少保,改內閣,管誥敕。十月卒。”
- 《明史》(卷111):“璟九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1):“楊一清正月任。十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一清正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何鑑正月任。五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完十一月遷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1):“一清閏四月入閣。”
- 《明史》(卷111):“陸完閏四月任。”
- 《明史》(卷111):“瓊閏四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1):“完閏四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1):“玠五月遷戶部尚書。”
- 《明史》(卷111):“遜學五月改東閣誥敕。”
- 《明史》(卷111):“澤二月經略哈密。五月還,致仕。”
- 《明史》(卷111):“璟六月遷左。”
- 《明史》(卷111):“楊潭五月自倉場回部管事。”
- 《明史》(卷111):“完十一月下獄,充軍。”
- 《明史》(卷111):“王瓊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1):“瓊四月下獄,謫戍。”
- 《明史》(卷111):“石珤五月任。七月改東閣誥敕。”
- 《明史》(卷111):“喬宇八月任。十一月晉少保。”
- 《明史》(卷111):“潭四月罷。”
- 《明史》(卷111):“孫交五月復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1):“璟四月致仕。”
- 《明史》(卷111):“綸八月致仕。”
- 《明史》(卷111):“金四月致仕。”
- 《明史》(卷111):“金獻民六月任。”
- 《明史》(卷112):“澄三月晉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子麟四月致仕。林俊四月任。”
- 《明史》(卷112):“俊四月改刑部。”
- 《明史》(卷112):“陶琰四月任。十一月改南京兵部。”
- 《明史》(卷112):“趙璜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交十月致仕。秦金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澄二月致仕。閏四月卒。”
- 《明史》(卷112):“羅欽順三月召,辭不赴。”
- 《明史》(卷112):“汪俊七月任。”
- 《明史》(卷112):“澤十月晉少保,致仕。金獻民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俊七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 《明史》(卷112):“金獻民八月任。十一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2):“趙鑑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獻民八月遷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2):“俞諫八月任。”
- 《明史》(卷112):“宇七月致仕。楊旦八月命,未任免。”
- 《明史》(卷112):“廖紀十月任。”
- 《明史》(卷112):“俊三月致仕。席書三月召,八月任。”
- 《明史》(卷112):“獻民九月督師甘肅。”
- 《明史》(卷112):“諫八月卒。邊憲六月任。十月卒。李鉞十月任。”
- 《明史》(卷112):“獻民三月回京。六月致仕。李鉞六月任。”
- 《明史》(卷112):“鉞六月遷兵部尚書。顏頤壽六月任。”
- 《明史》(卷112):“鉞九月致仕。王時中十月任。”
- 《明史》(卷112):“鑑五月致仕。顏頤壽五月任。”
- 《明史》(卷112):“頤壽五月遷刑部尚書。聶賢六月任。”
- 《明史》(卷112):“紀四月晉柱國少保,致仕。”
- 《明史》(卷112):“羅欽順五月召,又辭不赴。”
- 《明史》(卷112):“李承勛八月命。十月改刑部。”
- 《明史》(卷112):“桂萼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金三月致仕。鄒文盛四月任。”
- 《明史》(卷112):“書二月加武英殿大學士。三月卒。”
- 《明史》(卷112):“羅欽順二月召,辭不赴。”
- 《明史》(卷112):“吳一鵬五月自誥敕回部。九月改南京。”
- 《明史》(卷112):“桂萼九月任。十一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2):“方獻夫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時中三月引疾。十月復任。”
- 《明史》(卷112):“李承勛十二月任,加太子太保提督團營。”
- 《明史》(卷112):“頤壽八月下獄,為民。”
- 《明史》(卷112):“桂萼八月以禮部侍郎署。”
- 《明史》(卷112):“李承勛十月任,加太子太保。十二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2):“胡世寧九月任。加太子少保。十月改都御史。十二月復任。”
- 《明史》(卷112):“璜三月致仕。童瑞四月任。”
- 《明史》(卷112):“賢六月為民。”
- 《明史》(卷112):“胡世寧七月任。九月遷刑部尚書。十月又復任。十二月仍為刑部尚書。”
- 《明史》(卷112):“伍文定十二月任右。”
- 《明史》(卷112):“文盛十二月致仕。梁材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時中十月罷。承勛三月掌都察院。胡世寧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世寧十一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2):“高友璣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劉麟七月任。”
- 《明史》(卷112):“文定三月督師雲、貴。”
- 《明史》(卷112):“李承勛三月以京營兵部尚書兼管。”
- 《明史》(卷112):“萼二月入閣。方獻夫二月任。”
- 《明史》(卷112):“獻夫二月改吏部。李時三月任。”
- 《明史》(卷112):“世寧正月致仕。承勛二月任,兼督京營。”
- 《明史》(卷112):“友璣四月致仕。周倫五月任。九月改南京。許讚九月任。”
- 《明史》(卷112):“麟七月致仕。章拯八月任。”
- 《明史》(卷112):“文定二月召回。三月致仕。”
- 《明史》(卷112):“承勛二月遷兵部尚書。”
- 《明史》(卷112):“熊浹二月任。七月免。王憲八月任。十二月免。汪鋐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拯十一月致仕。蔣瑤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鋐十月兼督京營。”
- 《明史》(卷112):“時七月加太子太保。九月入閣。夏言九月任。”
- 《明史》(卷112):“承勛三月卒。時中四月復任。九月改刑部。王憲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讚九月改戶部。王時中九月任。”
- 《明史》(卷112):“瓊七月卒。獻夫七月以內閣掌部事。”
- 《明史》(卷112):“汪鋐九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瑤憂去。趙璜四月召,未赴卒。”
- 《明史》(卷112):“聶賢九月召,未赴。十月改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秦金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鋐九月遷吏部尚書。聶賢十月任。”
- 《明史》(卷112):“王大用九月任右,尋仍巡撫。”
- 《明史》(卷112):“時中二月免。聶賢四月任。”
- 《明史》(卷112):“賢四月遷刑部尚書。王廷相四月任。”
- 《明史》(卷112):“鋐七月加柱國兼兵部尚書,兼督大工。”
- 《明史》(卷112):“讚八月歸省。梁材九月任。”
- 《明史》(卷112):“廷相二月加兵部尚書提督團營,仍掌院事。”
- 《明史》(卷112):“鋐九月免。”
- 《明史》(卷112):“憲三月致仕。張瓚三月任。”
- 《明史》(卷112):“賢七月致仕。唐龍七月任。”
- 《明史》(卷112):“金七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林庭㭿八月任。”
- 《明史》(卷112):“許讚四月命守制,未赴。閏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言七月兼太子太傅。九月晉少傅。十一月兼太子太師。閏十二月入閣。嚴嵩閏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庭㭿十一月加太子太保。甘為霖十月任,專督大工。”
- 《明史》(卷112):“庭㭿六月致仕。為霖十二月罷。溫仁和六月任。毛伯溫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毛伯溫五月奪情,任右。十二月遷工部尚書。”
- 《明史》(卷112):“材三月致仕。李廷相三月以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毛伯溫三月任,討安南。四月罷行,管右都御史事。”
- 《明史》(卷112):“仁和八月改管詹事府。伯溫三月改兵部。楊志學四月任,督工。五月改刑部。蔣瑤九月任。周敍五月任,督工。”
- 《明史》(卷112):“伯溫四月以兵部尚書管右。”
- 《明史》(卷112):“王堯封任右。四月改倉場尚書。”
- 《明史》(卷112):“廷相五月致仕。梁材五月復任。十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志學六月致仕。周期雍六月任。”
- 《明史》(卷112):“瑤正月加太子少保。甘為霖督工。閏七月復任。”
- 《明史》(卷112):“廷相三月加太子太保。伯溫二月巡邊。四月回院。閏七月征安南。十月加太子太保。”原脫「閏」字,據《明史》(卷198)毛伯溫傳、《世宗實錄》(卷227)嘉靖十八年閏七月辛酉條補。
- 《明史》(卷112):“材六月閒住。李如圭六月任。”
- 《明史》(卷112):“瓚十一月晉柱國少保。樊繼祖十二月添注協理部事。”
- 《明史》(卷112):“期雍八月致仕。錢如京九月任。”
- 《明史》(卷112):“瑤五月致仕。張潤六月任。為霖七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讚四月致仕。十月復任。”
- 《明史》(卷112):“繼祖七月出督宣、大。劉天和九月任提督團營。”
- 《明史》(卷112):“如京八月致仕。吳山九月任。”
- 《明史》(卷112):“潤三月憂去。為霖三月回部管事,仍督大工。”
- 《明史》(卷112):“廷相七月為民。伯溫四月晉太子太保。八月召還,掌院。”
- 《明史》(卷112):“如圭八月致仕。王杲九月任。”
- 《明史》(卷112):“嵩八月入閣,仍掌部事。”
- 《明史》(卷112):“瓚十月卒。天和八月致仕。毛伯溫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山十月削職。聞淵十月任。”
- 《明史》(卷112):“伯溫十一月遷兵部尚書。潘鑑閏五月任右,出採木。熊浹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嵩四月解部事。張璧二月任。”
- 《明史》(卷112):“鑑十二月事竣,解任。”
- 《明史》(卷112):“讚八月加太子太傅。九月入閣。熊浹九月任。”
- 《明史》(卷112):“璧九月入閣。費寀三月掌詹事府。九月回部。”
- 《明史》(卷112):“伯溫十月為民。戴金十月任。”
- 《明史》(卷112):“浹九月遷吏部尚書。周用十月任。”
- 《明史》(卷112):“浹七月加太子太保。十一月為民。唐龍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金閏正月免。唐龍正月任。七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改吏部。路迎十二月任,兼團營。”
- 《明史》(卷112):“龍七月罷,尋卒。周用七月任。”
- 《明史》(卷112):“迎六月免。陳經六月任。”
- 《明史》(卷112):“為霖五月致仕。王以旂五月任。”
- 《明史》(卷112):“用三月加太子少保。七月遷吏部尚書。宋景七月任。”
- 《明史》(卷112):“用正月卒。聞淵正月任。六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杲五月加太子少保。九月下獄,充軍。夏邦謨九月任。”
- 《明史》(卷112):“經七月加太子少保,致仕。王以旂九月任。”
- 《明史》(卷112):“淵正月改吏部。屠僑二月任。九月改左都御史。喻茂堅閏九月任。”
- 《明史》(卷112):“以旂二月改左都御史。文明二月任。”
- 《明史》(卷112):“景正月卒。王以旂二月任。九月遷兵部尚書。屠僑九月任。”
- 《明史》(卷112):“寀八月晉少保。十二月卒。孫承恩十二月以掌詹事回部。”
- 《明史》(卷112):“以旂正月出督三邊。劉儲秀正月命,未任免。趙廷瑞正月任。”
- 《明史》(卷112):“淵九月致仕。夏邦謨九月任。”
- 《明史》(卷112):“邦謨九月改吏部。潘潢十月任。”
- 《明史》(卷112):“承恩正月免。徐階二月任。”
- 《明史》(卷112):“廷瑞三月加太子少保。四月免。六月卒。范鏓四月命,未任免。”
- 《明史》(卷112):“翁萬達五月任。十月憂去。丁汝夔十月任。”
- 《明史》(卷112):“茂堅九月致仕。劉訒十月任。”
- 《明史》(卷112):“明十一月卒。李士翺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潢七月調南京。李士翺七月任。八月免。孫應奎十月任。”
- 《明史》(卷112):“汝夔八月棄市。萬達九月召,未至罷。王邦瑞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訒四月為民。李士翺五月命。七月改戶部。顧應祥七月任。”
- 《明史》(卷112):“士翺五月改刑部。胡松五月任。”
- 《明史》(卷112):“邦謨二月致仕。李默三月任。十月為民。萬鏜十月任。”
- 《明史》(卷112):“邦瑞二月為民。趙錦二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應祥二月降調。萬鏜三月任。十月改吏部。應大猷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松二月致仕。歐陽必進三月任。”
- 《明史》(卷112):“應奎五月改南京。韓士英五月命,未任罷。方鈍六月任。”
- 《明史》(卷112):“階三月入閣,仍管部事。歐陽德三月召。十月任。”
- 《明史》(卷112):“錦十月充軍。翁萬達十月召,未赴卒。”
- 《明史》(卷112):“大猷九月閒住。何鰲九月任。”
- 《明史》(卷112):“鏜三月加太子少保。八月為民。李默八月復任。”
- 《明史》(卷112):“聶豹正月任,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德三月卒。王用賓三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必進四月加太子少保。九月憂去。吳鵬九月任。”
- 《明史》(卷112):“豹二月閒住。楊博三月任。”
- 《明史》(卷112):“僑正月卒。周延正月任。”
- 《明史》(卷112):“默二月下獄死。吳鵬三月任。”
- 《明史》(卷112):“用賓四月改南京吏部。吳山四月任。”
- 《明史》(卷112):“博正月憂去。許論正月任。”
- 《明史》(卷112):“鰲十二月致仕。歐陽必進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鵬三月改吏部。趙文華三月任,加太子太保。五月視師江、浙。十一月回部,進少保。”
- 《明史》(卷112):“鄭曉四月任右。”
- 《明史》(卷112):“必進八月改工部。賈應春九月任。”
- 《明史》(卷112):“文華八月免。歐陽必進八月任。”
- 《明史》(卷112):“鈍三月改南京用。賈應春三月任。”
- 《明史》(卷112):“論三月為民。楊博三月任,視師宣、大。”
- 《明史》(卷112):“應春三月改戶部。鄭曉三月任,兼署兵部。六月,回刑部。”
- 《明史》(卷112):“必進九月加太子太保。雷禮九月添注,督大工。”
- 《明史》(卷112):“應春六月致仕。馬坤六月任。”
- 《明史》(卷112):“坤三月為民。江東三月任。四月改南京兵部。高燿四月,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曉四月閒住。閔煦五月任。潘恩八月任。”
- 《明史》(卷112):“必進九月晉少保。禮督工。”
- 《明史》(卷112):“鵬三月致仕。歐陽必進三月任。十一月晉柱國,致仕。郭朴十一月任,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山三月閒住。袁煒三月任,加太子少保。十一月入閣。”
- 《明史》(卷112):“恩三月改左都御史。馮天馭四月任。六月閒住。蔡雲程七月任。”
- 《明史》(卷112):“必進二月改左都御史。禮三月回部管事。”
- 《明史》(卷112):“延二月卒。歐陽必進二月任。三月遷吏部尚書。潘恩三月任。”
- 《明史》(卷112):“嚴訥正月任。”
- 《明史》(卷112):“雲程致仕。張永明五月任。九月改左都御史。黃光昇十月任。”
- 《明史》(卷112):“恩九月致仕。張永明九月任。”
- 《明史》(卷112):“朴憂去。嚴訥三月任。”
- 《明史》(卷112):“訥三月改吏部。李春芳三月任。”
- 《明史》(卷112):“訥四月入閣,仍管部事。郭朴四月召。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春芳四月入閣。董份四月任。六月為民。高拱七月任。”
- 《明史》(卷112):“四十五年丙寅二月,穆宗即位。”
- 《明史》(卷112):“朴三月入閣。胡松四月任。十月卒。楊博十月任。”
- 《明史》(卷112):“拱三月入閣。高儀四月任。”
- 《明史》(卷112):“博十月改吏部。趙炳然閏十月,戎政回部,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永明十月致仕。王廷十月任。”
- 《明史》(卷112):“博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燿正月閒住。”
- 《明史》(卷112):“葛守禮正月任。六月終養。”
- 《明史》(卷112):“馬森六月任。”
- 《明史》(卷112):“炳然四月加太子少保,告病。四月加太子少保”。原作「太子太保」,據《明史》(卷202)二趙炳然傳、《穆宗實錄》(卷33)隆慶三年六月己亥條改。
- 《明史》(卷112):“郭四月任。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2):“霍冀十月任。”
- 《明史》(卷112):“光昇四月致仕。”
- 《明史》(卷112):“毛愷五月任。”
- 《明史》(卷112):“禮九月致仕。朱衡九月任。”
- 《明史》(卷112):“博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高拱十二月以內閣兼署。”
- 《明史》(卷112):“森二月致仕。劉體二月任。”
- 《明史》(卷112):“儀十一月病免,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殷士儋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體七月閒住。張守直七月任。”
- 《明史》(卷112):“士儋二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入閣。”
- 《明史》(卷112):“潘晟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冀二月閒住。”
- 《明史》(卷112):“郭二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愷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葛守禮二月任。十一月改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劉自強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廷正月致仕。”
- 《明史》(卷112):“趙貞吉二月以內閣兼掌。十二月解院務。”
- 《明史》(卷112):“葛守禮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三月免。楊博三月起。十月任。”
- 《明史》(卷112):“拱六月罷。楊博六月任,加少師兼太子太師。”
- 《明史》(卷112):“守直七月致仕。王國光七月,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晟三月致仕。”
- 《明史》(卷112):“呂調陽四月任。六月入閣。”
- 《明史》(卷112):“陸樹聲七月任。”
- 《明史》(卷112):“博六月改吏部。譚綸七月任。”
- 《明史》(卷112):“自強七月致仕。王之誥七月任。”
- 《明史》(卷112):“衡正月出治河。六月督陵工。”
- 《明史》(卷112):“博九月致仕。張瀚九月任。”
- 《明史》(卷112):“樹聲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衡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郭朝賓六月任。”
- 《明史》(卷112):“士和九月致仕。馬自強九月任。”
- 《明史》(卷112):“之誥三月送親。九月致仕。王崇古九月任,加柱國。”
- 《明史》(卷112):“守禮六月加太子少保,致仕。陳瓚六月任左。”
- 《明史》(卷112):“國光二月請告。殷正茂二月任。”
- 《明史》(卷112):“瀚十月免。方逢時十月以兵部兼署。王國光十月任。”
- 《明史》(卷112):“綸四月卒。王崇古四月任。十月致仕。方逢時十月,戎政回部,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崇古四月改兵部。劉應節四月任。閏八月致仕。吳百朋九月任。”
- 《明史》(卷112):“朝賓十一月致仕。李幼滋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瓚十月病免。陳炌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正茂六月致仕。張學顏七月任。”
- 《明史》(卷112):“自強三月入閣。潘晟三月任。”
- 《明史》(卷112):“百朋五月卒。嚴清五月任。”
- 《明史》(卷112):“晟十一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徐學謨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逢時四月致仕。梁夢龍四月任。”
- 《明史》(卷112):“國光十月免。梁夢龍十月任。十二月免。嚴清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夢龍十月加太子太保,尋改吏部。吳兌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清十二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2):“省吾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楊巍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清七月病免。楊巍七月任。”
- 《明史》(卷112):“學顏四月改兵部。楊巍四月任。七月改吏部。王遴七月任。”
- 《明史》(卷112):“學謨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致仕。陳經邦十月任。”
- 《明史》(卷112):“兌三月致仕。張學顏四月任。”
- 《明史》(卷112):“潘季馴正月任。”
- 《明史》(卷112):“巍四月改吏部。楊兆四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炌七月免。趙錦七月召。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經邦十月致仕。沈鯉十月任。”
- 《明史》(卷112):“季馴七月為民。舒化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遴三月改兵部。畢鏘三月任。”
- 《明史》(卷112):“學顏三月病免。王遴三月任。九月致仕。張佳允閏九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錦四月加兵部尚書。十一月憂去。”
- 《明史》(卷112):“鏘五月病免。宋纁五月任。”
- 《明史》(卷112):“佳允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嚴清正月召,病不赴。王一鶚四月任。”
- 《明史》(卷112):“化五月病免。李世達六月任。”
- 《明史》(卷112):“兆二月卒。何起鳴正月任。二月免。石星二月任。”
- 《明史》(卷112):“自修致仕。吳時來二月任。”
- 《明史》(卷112):“鯉九月致仕。朱賡九月任。”
- 《明史》(卷112):“星九月加太子少保。曾同亨九月任,專督陵工。”
- 《明史》(卷112):“賡七月憂去。于慎行七月任。”
- 《明史》(卷112):“巍二月致仕。宋纁三月任。”
- 《明史》(卷112):“世達五月改左都御史。陸光祖五月任。”
- 《明史》(卷112):“星三月改戶部。同亨三月回部掌事。”
- 《明史》(卷112):“時來五月致仕。李世達五月任。”
- 《明史》(卷112):“纁五月卒。陸光祖四月任。”
- 《明史》(卷112):“星八月改兵部。楊俊民八月,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慎行九月致仕。李長春九月任。”
- 《明史》(卷112):“一鶚致仕。九月卒。石星八月任。”
- 《明史》(卷112):“光祖四月改吏部。趙錦五月召,未赴卒。張國彥十二月任,尋致仕。孫丕揚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光祖三月致仕。孫鑨三月任。”
- 《明史》(卷112):“長春十一月致仕。羅萬化十二月掌詹事回部。”
- 《明史》(卷112):“同亨七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鑨七月致仕。陳有年八月任。”
- 《明史》(卷112):“丕揚十一月改左都御史。趙煥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辛自修正月任。未幾卒。溫純四月任。九月終養。衷貞吉九月任。”
- 《明史》(卷112):“有年七月致仕。孫丕揚八月任。”
- 《明史》(卷112):“萬化九月致仕。范謙十月任。”
- 《明史》(卷112):“貞吉八月改左都御史。沈節甫八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丕揚八月遷吏部。衷貞吉八月任。”
- 《明史》(卷112):“煥四月致仕。蕭大亨五月任,仍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節甫署。李戴五月任。未幾憂去。”
- 《明史》(卷112):“丕揚閏八月病免。”
- 《明史》(卷112):“徐作六月以侍郎署,尋陞右都御史,仍署部事。”
- 《明史》(卷112):“貞吉卒。徐作十月任右,署工部事。”
- 《明史》(卷112):“蔡國珍二月召。五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星二月革職候勘。九月下獄。”
- 《明史》(卷112):“國珍四月病免。李戴六月召。”
- 《明史》(卷112):“余繼登六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田樂六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楊一魁五月召。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溫純五月召。十二月任。作六月免。”
- 《明史》(卷112):“俊民四月致仕。陳蕖五月任。”
- 《明史》(卷112):“繼登五月任。”
- 《明史》(卷112):“繼登七月卒。”
- 《明史》(卷112):“馮琦十月任。”
- 《明史》(卷112):“蕖三月病免。趙世卿三月,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樂三月致仕。蕭大亨六月以刑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一魁二月免。姚繼可閏二月任。”
- 《明史》(卷112):“戴十二月致仕。趙世卿十二月以戶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琦三月卒。李廷機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世卿兼署,五月辭。楊時喬五月以左侍郎署。”
- 《明史》(卷112):“大亨十月任,兼署刑部。”
- 《明史》(卷112):“大亨十月改兵部,仍署刑部事。”
- 《明史》(卷112):“大亨兼署。董裕四月陞尚書,仍管左侍郎事。十二月致仕。沈應文十一月署。”
- 《明史》(卷112):“繼可七月致仕。趙煥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純七月致仕。詹沂八月以副都署。”
- 《明史》(卷112):“煥正月終養。劉元霖十一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廷機署。五月入閣。楊道賓六月侍郎掌翰林院,回部署事。”
- 《明史》(卷112):“時喬署。孫丕揚九月召。”
- 《明史》(卷112):“大亨十一月致仕。李化龍十一月以戎政尚書掌部事。”
- 《明史》(卷112):“應文八月任。”
- 《明史》(卷112):“時喬署。二月卒。丕揚四月任。”
- 《明史》(卷112):“道賓署。二月卒。吳道南二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王汝訓四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沂署。孫瑋五月以倉場尚書兼署院事。”
- 《明史》(卷112):“丕揚十二月加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世卿九月請告,出城待命。”
- 《明史》(卷112):“道南署。八月憂去。翁正春九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應文正月致仕。劉元霖五月以工部侍郎兼署。趙煥九月召。”
- 《明史》(卷112):“汝訓署。五月卒。元霖五月再署部事,兼署刑部。”
- 《明史》(卷112):“李汝華六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化龍八月加少傅。十二月卒。”
- 《明史》(卷112):“元霖兼署。煥九月任。”
- 《明史》(卷112):“瑋兼署。許弘綱 月以副都署院事。”
- 《明史》(卷112):“丕揚二月致仕。趙煥八月任。”
- 《明史》(卷112):“王象正月任。二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煥八月改吏部。許弘綱九月以副都御史兼署。”
- 《明史》(卷112):“弘綱署院事。九月兼署刑部。”
- 《明史》(卷112):“煥九月致仕。王象十月以兵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正春署。四月改吏部侍郎。孫慎行五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象十月兼署吏部。”
- 《明史》(卷112):“弘綱五月乞休。七月去。魏養蒙七月以兵部侍郎署。”
- 《明史》(卷112):“元霖六月任。十月兼署都察院。”
- 《明史》(卷112):“弘綱署。七月致仕。孫瑋正月任。七月出城待命。十月歸。劉元霖十月以工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鄭繼之二月任。九月兼署兵部。”
- 《明史》(卷112):“慎行署。八月自免歸。何宗彥八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象八月自免歸。涂宗濬八月召,不赴。鄭繼之九月以吏部尚書兼署。李鋕九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張問達三月,以侍郎署,兼署都察院事。”
- 《明史》(卷112):“元霖三月卒。林如楚三月以刑部侍郎兼署。”
- 《明史》(卷112):“張問達三月以刑部侍郎兼署。”
- 《明史》(卷112):“鋕署。八月改吏部右侍郎。崔景榮四月以左侍郎署。九月管戎政。魏養蒙九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問達兼署。四月封印於庫。李鋕八月以吏部侍郎署。”
- 《明史》(卷112):“汝華四月任。”
- 《明史》(卷112):“養蒙署。黃嘉善十月召,未至。”
- 《明史》(卷112):“李鋕正月任,兼署都察院事。”
- 《明史》(卷112):“鋕正月以刑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養蒙署。四月免。崔景榮四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繼之二月致仕。李汝華閏四月兼署。趙煥六月任。”
- 《明史》(卷112):“汝華閏四月兼署吏部。”
- 《明史》(卷112):“景榮二月封印出城。嘉善七月任。”
- 《明史》(卷112):“鋕十一月改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煥十一月卒。汝華署。”
- 《明史》(卷112):“宗彥署。十一月乞歸。”
- 《明史》(卷112):“嘉善十一月養病。楊應聘十一月以侍郎署。”
- 《明史》(卷112):“如楚七月引疾。李汝華五月署。周嘉謨七月任。黃克纘十二月以戎政尚書署。”
- 《明史》(卷112):“鋕八月致仕。張問達十二月署。”
- 《明史》(卷112):“四十八年庚申八月,光宗即位,為泰昌元年。九月,熹宗即位。”
- 《明史》(卷112):“周嘉謨六月任。”
- 《明史》(卷112):“王紀八月任。”
- 《明史》(卷112):“孫如游四月以侍郎署。八月任。十月入閣。”
- 《明史》(卷112):“孫慎行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嘉善九月免。應聘三月卒。崔景榮十月任。”
- 《明史》(卷112):“問達署。黃克纘七月任,仍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嘉謨六月改吏部。王佐九月任。”
- 《明史》(卷112):“問達七月任。”
- 《明史》(卷112):“嘉謨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張問達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汝華六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汪應蛟六月任。”
- 《明史》(卷112):“景榮五月致仕。”
- 《明史》(卷112):“王象五月任,六月督師。”明史中原脫「六月」二字,據明史卷二二熹宗紀、熹宗實錄卷六天啟元年六月辛巳條補。
- 《明史》(卷112):“張鶴鳴十月任。”
- 《明史》(卷112):“佐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問達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鄒元標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應蛟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慎行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2):“顧秉謙八月任。”
- 《明史》(卷112):“鶴鳴正月加太子太保行邊。七月回部,即予告。”
- 《明史》(卷112):“孫承宗二月以內閣掌部事。八月【六月】出鎮。”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3):“(天啟二年六月)丁丑掌兵部事大學士孫承宗以經畧王在晉簡汰將吏、整搠兵馬、議築邊墻,修備已周,從此可戰可守。但彼中形勢未盡見聞,如近之月坨灤水、遠之登海津門議尚未確,即關門險隘及寧遠覺華僅按籍料理,胷中終未曉暢,自請行邊相視,并請兵部主事鹿善繼、中書宋獻同行。上以其親詣關門,相度商議,忠猷可嘉,鹿善繼、宋獻並准隨行,令左侍郎張經世暫署印務。”
- 《明史》(卷112):“董漢儒九月任。”
- 《明史》(卷112):“克纘正月改戎政。”
- 《明史》(卷112):“王紀二月任。七月為民。”
- 《明史》(卷112):“孫瑋八月召,未至。”
- 《明史》(卷112):“佐正月加太子太傅。三月致仕。”
- 《明史》(卷112):“姚思仁四月任。”
- 《明史》(卷112):“元標十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趙南星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問達九月加少保,致仕。”
- 《明史》(卷112):“趙南星十月任。”
- 《明史》(卷112):“李長庚二月任,旋以憂去。”
- 《明史》(卷112):“陳大道三月任。七月免。”
- 《明史》(卷112):“李宗延九月倉場回部。”
- 《明史》(卷112):“盛以弘二月命。五月致仕。”
- 《明史》(卷112):“林堯俞五月任。七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漢儒七月憂去。”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8):“(天啟三年九月丙午)兵部署部事左侍郎李瑾等覆御史許其孝疏言……”
- 《明史》(卷112):“趙彥八月【閏十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40):“(天啟三年閏十月乙未)兵部尚書趙彥題……”
- 《明史》(卷112):“瑋三月任。閏十月遷吏部尚書掌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喬允升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思仁二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鍾羽正三月任。七月致仕。”
- 《明史》(卷112):“王舜鼎八月任。”
- 《明史》(卷112):“南星十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孫瑋閏十月以吏部尚書銜掌院事。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南星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2):“崔景榮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宗延十一月掌都察院。”
- 《明史》(卷112):“李起元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允升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舜鼎四月卒。”
- 《明史》(卷112):“陳長祚二月任。九月免。”
- 《明史》(卷112):“馮從吾九月召,未至。”
- 《明史》(卷112):“黃克纘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瑋八月卒。”
- 《明史》(卷112):“高攀龍八月任。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2):“李宗延十一月改吏部尚書掌院事。”
- 《明史》(卷112):“景榮七月免。”
- 《明史》(卷112):“李宗延七月任。十二月免。”
- 《明史》(卷112):“王紹徽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堯俞二月加太子少保。八月致仕。”
- 《明史》(卷112):“薛三省九月任。十二月乞休。”
- 《明史》(卷112):“彥五月致仕。”
- 《明史》(卷112):“高第五月任。十月經略遼東。”
- 《明史》(卷112):“王永光十月任。”
- 《明史》(卷112):“李養正正月任。十二月免。”
- 《明史》(卷112):“周應秋四月任。十二月改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徐兆魁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克纘十二月免,復加太子太師。”
- 《明史》(卷112):“宗延七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王紹徽八月任。十二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周應秋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紹徽閏六月閒住。”
- 《明史》(卷112):“周應秋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起元七月免。十一月加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郭允厚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李思誠正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削職。”
- 《明史》(卷112):“永光七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 《明史》(卷112):“馮嘉會七月,戎政回部。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一月加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兆魁六月閒住。”
- 《明史》(卷112):“薛貞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董可威正月任。五月致仕。”
- 《明史》(卷112):“薛鳳翔五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崔呈秀七月任,仍管大工。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應秋七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房壯麗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崔呈秀十月以工部尚書兼左都御史。”
- 《明史》(卷112):“七年丁卯八月,莊烈帝即位。”
- 《明史》(卷112):“應秋八月加太子太師。十一月免。”
- 《明史》(卷112):“房壯麗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允厚七月加太子太傅。八月加太子太師。”
- 《明史》(卷112):“來宗道正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入閣。”
- 《明史》(卷112):“孟紹虞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嘉會三月加太子太師。四月卒。”
- 《明史》(卷112):“王之臣正月經略回部管事,加太子太保。四月專任,晉太子太師。七月復出經略。”
- 《明史》(卷112):“霍維華七月任。八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崔呈秀八月任。十月免。”
- 《明史》(卷112):“閻鳴泰十月任,晉少師。”
- 《明史》(卷112):“貞十一月免。”
- 《明史》(卷112):“蘇茂相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鳳翔八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 《明史》(卷112):“呈秀七月加太子太傅。八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兵部。”
- 《明史》(卷112):“壯麗八月晉太子太傅。十一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曹思誠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壯麗四月免。”
- 《明史》(卷112):“王永光五月任。”
- 《明史》(卷112):“允厚二月免。”
- 《明史》(卷112):“王永光三月任。五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2):“畢自嚴五月任。”
- 《明史》(卷112):“紹虞六月免。”
- 《明史》(卷112):“何如寵六月任。”
- 《明史》(卷112):“鳴泰三月免。”
- 《明史》(卷112):“王在晉四月任。十月免。”
- 《明史》(卷112):“王洽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茂相二月免。”
- 《明史》(卷112):“王在晉三月任,加太子太保。四月改兵部。”
- 《明史》(卷112):“喬允升五月任。”
- 《明史》(卷112):“鳳翔正月免。”
- 《明史》(卷112):“劉廷元正月任。五月免。”
- 《明史》(卷112):“李長庚五月任。十二月憂去。”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11):“(崇禎元年七月戊子)工部署部事侍郎張惟【維】樞疏報……”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14):“(崇禎元年十月丁未)工部署部事右侍郎王洽請正計冊以嚴考成……”
- 《明史》(卷112):“思誠四月免。”
- 《明史》(卷112):“曹于汴五月任。”
- 《明史》(卷112):“如寵十二月入閣。”
- 《明史》(卷112):“洽十一月下獄死。”
- 《明史》(卷112):“申用懋十一月任。十二月致仕。”
- 《明史》(卷112):“允升十二月下獄。”
- 《明史》(卷112):“張鳳翔正月任。十一月下獄。”
- 《明史》(卷112):“南居益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自嚴八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李騰芳正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梁廷棟正月任。七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韓繼思正月任。三月削職。”
- 《明史》(卷112):“胡應台三月任。”
- 《明史》(卷112):“居益六月削職。”
- 《明史》(卷112):“劉遵義六月任。”
- 《明史》(卷112):“曹珖八月任。”
- 《明史》(卷112):“于汴二月免。”
- 《明史》(卷112):“閔洪學三月任。”
- 《明史》(卷112):“永光三月免。”
- 《明史》(卷112):“騰芳五月致仕。”
- 《明史》(卷112):“黃汝良五月任。”
- 《明史》(卷112):“廷棟五月閒住。”
- 《明史》(卷112):“熊明遇六月任。”
- 《明史》(卷112):“洪學三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陳廷四月任。”
- 《明史》(卷112):“洪學八月免。”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62):“(崇禎五年八月)甲申吏部署部事左侍郎加二品服俸曾楚卿上言……”
- 《明史》(卷112):“李長庚八月召。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明遇七月免。”
- 《明史》(卷112):“張鳳翼九月任。”
- 《明史》(卷112):“珖二月加太子少保。五月免。”
- 《明史》(卷112):“張延登六月召。十月改左都御史。”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62):“(崇禎五年八月丁亥)工部署部事左侍郎加一級金世俊等上言……”
- 《明史》(卷112):“周士樸十月任。”
- 《明史》(卷112):“廷三月加太子少保。九月免。”
- 《明史》(卷112):“張延登十月任。”
- 《明史》(卷112):“自嚴三月下獄。”
- 《明史》(卷112):“侯恂五月任。”
- 《明史》(卷112):“汝良三月致仕。”
- 《明史》(卷112):“李康先五月任。”
- 《明史》(卷112):“長庚八月削職。”
- 《明史》(卷112):“謝陞八月任。”
- 《明史》(卷112):“鳳翼二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應台閏八月免。”
- 《明史》(卷112):“馮英九月任。”
- 《明史》(卷112):“士樸十月削職。”
- 《明史》(卷112):“劉遵憲十一月復任。”
- 《明史》(卷112):“延登八月免。”
- 《明史》(卷112):“唐世濟八月任。”
- 《明史》(卷112):“康先正月免。”
- 《明史》(卷112):“黃士俊二月任。”
- 《明史》(卷112):“恂十一月削職。”
- 《明史》(卷112):“士俊六月入閣。”
- 《明史》(卷112):“姜逢元七月任。”
- 《明史》(卷112):“鳳翼七月督師。九月卒。”
- 《中國明朝檔案總匯·第二十三冊》:〈署兵部尚書王業浩等為宣府龍門所錄等地缺官推張巍等人充補事題行稿〉:“兵部呈于兵科抄出,兵部左侍郎署部事臣王業浩謹題……崇禎九年十月十四日奉聖旨……”
- 《明史》(卷112):“楊嗣昌十月奪情任。”
- 《明史》(卷112):“陞二月免。”
- 《明史》(卷112):“田維嘉三月任。”
- 《明史》(卷112):“程國祥正月任。”
- 《明史》(卷112):“逢元十二月免。”
- 《明史》(卷112):“英四月削職充軍。”
- 《明史》(卷112):“鄭三俊閏四月任,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商周祚四月任。”
- 《明史》(卷112):“維嘉四月免。”
- 《明史》(卷112):“商周祚五月任。十一月削職。”
- 《明史》(卷112):“國祥六月入閣。”
- 《明史》(卷112):“李待問七月任。”
- 《明史》(卷112):“嗣昌六月入閣,仍掌部事。”
- 《明史》(卷112):“三俊三月下獄。”
- 《明史》(卷112):“劉之鳳四月任。”
- 《明史》(卷112):“周祚五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莊欽鄰正月召。七月未至罷。”
- 《明史》(卷112):“謝陞八月復任。”
- 《明史》(卷112):“林欲楫正月掌詹事回部。”
- 《明史》(卷112):“嗣昌九月督師討賊。”
- 《明史》(卷112):“傅宗龍五月任。十二月下獄。”
- 《明史》(卷112):“甄淑正月任。”
- 《明史》(卷112):“遵憲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 《明史》(卷112):“炌削職。”
- 《明史》(卷112):“傅永淳七月任。”
- 《明史》(卷112):“陞四月入閣。”
- 《明史》(卷112):“傅永淳五月任。九月免。”
- 《明史》(卷112):“李日宣九月任。”
- 《明史》(卷112):“陳新甲正月任。”
- 《明史》(卷112):“淑七月免。”
- 《明史》(卷112):“李覺斯七月任。十二月削職。”
- 《明史》(卷112):“劉澤深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永淳五月遷吏部尚書。”
- 《明史》(卷112):“王道直八月任。”
- 《明史》(卷112):“日宣六月下獄充軍。”
- 《明史》(卷112):“鄭三俊八月任。”
- 《明史》(卷112):“待問二月免。”
- 《明史》(卷112):“傅淑訓二月任。”
- 《明史》(卷112):“新甲八月下獄,棄市。”
- 《明史》(卷112):“張國維九月任。”
- 《明史》(卷112):“鄭三俊正月任。八月改吏部。”
- 《明史》(卷112):“范景文八月召,未任,改工部。”
- 《明史》(卷112):“徐石麒十一月任。”
- 《明史》(卷112):“遵憲四月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12):“范景文十月任。”
- 《明史》(卷112):“道直七月免。”
- 《明史》(卷112):“劉宗周八月任。十二月削職。”
- 《明史》(卷112):“李邦華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三俊五月免。”
- 《明史》(卷112):“李遇知五月任。”
- 《明史》(卷112):“淑訓五月削職。”
- 《明史》(卷112):“倪元璐五月任。十月兼署禮部。”
- 《明史》(卷112):“欲楫十月致仕。”
- 《明史》(卷112):“倪元璐十月以戶部尚書兼署。”
- 《明史》(卷112):“國維五月免。”
- 《明史》(卷112):“馮元飇五月任。十一月告病。”
- 《明史》(卷112):“張縉彥十月任。”
- 《明史》(卷112):“石麒正月削職。”
- 《明史》(卷112):“張忻八月任。”
- 《明史》(卷112):“十七年甲申三月,莊烈帝崩,明亡。”
- 《南明史》(卷24):“十七年甲申五月,安宗即位。”
- 《明史》(卷112):“遇知三月乞病去,未果,甲申之變為賊夾辱而死。”
- 《南明史》(卷24):“張慎言(五月任。)六月罷。”
- 《南明史》(卷24):“徐石麒六月任。九月罷。”
- 《南明史》(卷24):“張捷六月任。”
- 《明史》(卷112):“元璐二月解職。三月殉難。”
- 《甲申傳信錄》:“二月以大理寺少卿任戶部侍郎,兼署尚書事。”
- 《南明史》(卷24):“張慎有譽七月任。”
- 《明史》(卷112):“王鐸三月召,未赴;仍以倪元璐署。”
- 《南明史》(卷24):“顧錫疇(五月任)。”
- 《明史》(卷112):“縉彥三月降賊。”
- 《南明史》(卷24):“史可法(五月)掌部,尋出督師。”
- 《南明史》(卷24):“馬士英(五月)掌部。”
- 《南明史》(卷24):“練國事十二月任。”
- 《明史》(卷112):“忻三月降賊。”
- 《南明史》(卷24):“解學龍十月任。”
- 《明史》(卷112):“景文二月入閣。三月殉難。”
- 《明史》(卷112):“陳必謙三月任,甲申難後脫歸。”
- 《南明史》(卷24):“程註(五月任。)六月罷。”
- 《南明史》(卷24):“何應瑞六月任。”
- 《明史》(卷112):“邦華三月殉難。”
- 《南明史》(卷24):“劉宗周(五月)任左。九月罷。”
- 《南明史》(卷24):“徐石麒(五月)任右。六月調吏部。”
- 《南明史》(卷24):“李沾九月任左。”
- 《南明史》(卷24):“元年乙酉閏六月,紹宗即位,為隆武元年。”
- 《南明史》(卷24):“張捷五月卒。”
- 《南明史》(卷24):“張肯堂十一月任。十二月調掌院福京。”
- 《南明史》(卷24):“曾櫻十二月兼署福京。”
- 《南明史》(卷24):“何楷閏六月任。七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熊明遇七月任。八月罷。”
- 《南明史》(卷24):“姜一洪八月任。”
- 《南明史》(卷24):“顧錫疇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陳子壯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黃錦八月任。”
- 《南明史》(卷24):“曹學佺十二月任福京。”
- 《南明史》(卷24):“練國事二月卒。”
- 《南明史》(卷24):“阮大鋮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張肯堂閏六月任。十一月調吏部福京。”
- 《南明史》(卷24):“郭必昌十一月任福京。”
- 《南明史》(卷24):“解學龍正月罷。”
- 《南明史》(卷24):“高倬二月任。五月卒。”
- 《南明史》(卷24):“葉廷桂閏六月召,未至。”
- 《南明史》(卷24):“周應期七月任福京。”
- 《南明史》(卷24):“何應瑞五月卒。”
- 《南明史》(卷24):“林宰閏六月任。旋罷。”
- 《南明史》(卷24):“鄭瑄七月任福京。”
- 《南明史》(卷24):“李沾五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唐世濟正月任右。五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路振飛閏六月任右。七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何楷七月兼掌院。八月罷。”
- 《南明史》(卷24):“張肯堂十一月兼左。十二月掌院福京。”
- 《南明史》(卷24):“二年丙戌十月,昭宗即位。”
- 《南明史》(卷24):“曾櫻四月罷福京。”
- 《南明史》(卷24):“瞿式耜十一月兼。”
- 《南明史》(卷24):“姜一洪福京。七月卒。”
- 《南明史》(卷24):“湯來賀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曹學佺福京。九月卒。”
- 《南明史》(卷24):“吳炳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郭必昌福京。九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王化澄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周應期福京。三月罷。”
- 《南明史》(卷2):“(隆武二年三月癸酉)劉若金刑部尚書、左副都御史。”
- 《南明史》(卷24):“黃日昌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鄭瑄福京。九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井濟十月任。十一月罷。”
- 《南明史》(卷24):“晏日曙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張肯堂福京。三月外任。”
- 《南明史》(卷24):“鍾炌三月任左福京。”
- 《南明史》(卷24):“曾櫻三月兼右福京。”
- 《南明史》(卷24):“周光夏十一月任左。”
- 《南明史》(卷24):“李若星三月任。六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侯偉時六月右侍郎署。八月卒。”
- 《南明史》(卷24):“瞿式耜九月兼。”
- 《南明史》(卷24):“湯來賀二月調兵部。”
- 《南明史》(卷24):“何三省三月任。四月罷。”
- 《南明史》(卷24):“嚴起恒五月任。罷。”
- 《南明史》(卷24):“童天閎五月任。”
- 《南明史》(卷24):“吳炳二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晏日曙六月兼。”
- 《南明史》(卷24):“湯來賀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傅作霖三月任。八月卒。”
- 《南明史》(卷24):“王化澄八月任。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蕭琦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黃日昌正月罷。”
- 《南明史》(卷24):“元燁正月任。三月罷。”
- 《南明史》(卷24):“劉遠生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晏日曙三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周光夏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周光夏三月調工部。”
- 《南明史》(卷24):“吳璟三月任左。”
- 《南明史》(卷24):“湯來賀二月兼右。”
- 《南明史》(卷24):“蕭琦十一月兼掌院。”
- 《南明史》(卷24):“嚴起恒三月兼。四月罷。”
- 《南明史》(卷24):“晏清四月任。”
- 《南明史》(卷24):“童天閎七月罷。”
- 《南明史》(卷24):“吳貞毓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黃奇遇三月任。七月罷。”
- 《南明史》(卷24):“王化澄八月兼。罷。”
- 《南明史》(卷24):“吳璟九月任。”
- 《南明史》(卷24):“蕭琦三月罷。”
- 《南明史》(卷24):“黃奇遇三月兼。”
- 《南明史》(卷24):“曹燁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劉遠生十月改兵部、協戎政。”
- 《南明史》(卷24):“毛毓祥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周光夏四月罷。”
- 《南明史》(卷24):“佟養甲四月任。八月外任。”
- 《南明史》(卷24):“耿獻忠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吳璟九月調禮部。”
- 《南明史》(卷24):“袁彭年八月任左掌院。”
- 《南明史》(卷24):“潘世奇八月任右。”
- 《南明史》(卷24):“吳璟六月罷。”
- 《南明史》(卷24):“黃奇遇六月任。十一月外任。”
- 《南明史》(卷24):“郭之奇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曹燁十月罷。”
- 《南明史》(卷24):“鄭逢玄十月任。調院。”
- 《南明史》(卷24):“李陳玉十月任。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黃公輔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耿獻忠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袁彭年六月罷。”
- 《南明史》(卷24):“潘世奇正月卒。”
- 《南明史》(卷24):“鄭逢玄十月任左。罷。”
- 《南明史》(卷24):“余文𪹓二月任右。”
- 《南明史》(卷24):“晏清五月罷。”
- 《南明史》(卷24):“張佐辰五月右侍郎署。”
- 《南明史》(卷24):“黃公輔五月罷。”
- 《南明史》(卷24):“萬翱五月任。十月罷。”
- 《南明史》(卷24):“萬年策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毛毓祥五月罷。”
- 《南明史》(卷24):“童天閎五月任。十一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吳弘業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江振鵬正月右侍郎署。閏十一月卒。”
- 《南明史》(卷24):“吳璟八月任左掌院。”
- 《南明史》(卷24):“吳貞毓二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馬天驥二月任。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郭之奇二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趙昱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馬天驥【萬年策】四月外任。”
- 《南明史》(卷57):“(永曆)四年十二月,孫可望薦(萬年策)兵部尚書。五年四月,仍出總督滇黔楚粵軍務。”
- 《南明史》(卷24):“馬吉翔四月任。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馬〔天〕驥十月兼。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尹三聘正月任。”
- 《南明史》(卷24):“喻思慥正月任左。”
- 《南明史》(卷24):“余文𪹓四月調左。八月降清。”
- 民國《[崑山]馬氏族譜》(卷3):“及永明王入滇,加(馬天驥)戶兵二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留守廣西,賜上方劔便宜文武事務粵楚;復進上柱國、光祿大夫、少傅、太子太保。”
- 《南明史》(卷24):“張佐辰十月罷。”
- 《南明史》(卷24):“范鑛十一月任。”
- 《南明史》(卷24):“吳獻正月任。”
- 《南明史》(卷24):“吳弘業十月卒。”
- 《南明史》(卷24):“尹三聘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尹三聘十月調刑部。”
- 《南明史》(卷24):“趙昱十二月卒。”
- 《南明史》(卷24):“吳獻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范鑛九月【卒】(罷)。”
- 《南明史》(卷24):“張佐辰九月任。”
- 《南明史》(卷24):“孫順正月任。”
- 《南明史》(卷24):“扶綱正月任。”
- 《南明史》(卷24):“方端士正月右侍郎署。三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孫順三月兼。”
- 《南明史》(卷24):“張佐辰三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金維新三月右侍郎署。”
- 《南明史》(卷24):“孫順二月調兵部。”
- 《南明史》(卷24):“龔彝四月任。”
- 《南明史》(卷24):“扶綱三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鄭逢玄八月任。”
- 《南明史》(卷24):“孫順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尹三聘三月罷。”
- 《南明史》(卷24):“鄭逢玄八月兼。”
- 《南明史》(卷24):“王應龍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金維新三月兼左。”
- 《南明史》(卷24):“龔彝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鄭逢玄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金維新十一月罷。”
- 《南明史》(卷24):“鄧士廉十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程源三月任。”
- 《南明史》(卷24):“孫順十一月罷。”
- 《南明史》(卷24):“鄧士廉十二月兼。罷。”
- 《南明史》(卷24):“錢邦芑正月任右掌院。”
- 《南明史》(卷24):“孫順三月降清。”
- 《南明史》(卷4):“(永曆十三年閏正月)己卯……永昌陷,尚書王應龍等死之。尚書程源、巡撫辜延泰卒。”
- 《南明史》(卷24):“齊環正月任。”
- 《南明史》(卷4):“(永曆十三年)十二月丁亥朔……尚書齊環、將軍徐鳳翽卒。”
- 《南明史》(卷4):“(永曆十三年)三月辛酉朔,降將吳三桂陷姚安,大學士張佐辰、尚書孫順、侍郎胡顯等畔降於清。清兵還雲興,大學士扶綱,尚書尹三聘,敘國公馬維興、武清侯王國璽、臨潼侯武大定、定虜侯袁韜,將軍祁自貴、馬得鳴,總兵武國用,掌後府史文等,畔降於清。”
- 《南明史》(卷24):“王應龍閏正月卒。”
- 《南明史》(卷24):“金維新二月卒。”
- 《南明史》(卷24):“鄧士廉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楊在正月左侍郎署。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王祖望十月右侍郎署。”
- 《南明史》(卷4):“(永曆十五年七月)丙寅,緬人咒水戕從臣,吉王慈煃、嵩滋王儼鍢薨,黔國公沐天波,靖夷公魏豹、華亭侯王維恭、西寧侯宋國柱,大學士楊在、鄧士廉,侍郎王祖望,總兵王啟隆、楊可繼、王昇、王自京、龔勳、陳謙、吳承爵、安朝柱、任子信、張拱極、劉相、姚文相、黃華宇、熊能賢、宋宗宰、劉廣寅、丁調鼎、趙明鑑、王大雄、王國相、吳承胤、朱文魁、趙名望,司禮監李茂芳、李崇貴等,死之。”
- 《南明史》(卷24):“元年乙酉閏六月,魯王監國。”
- 《南明史》(卷24):“朱兆柏七月任。八月罷。”
- 《南明史》(卷24):“章正宸八月任。”
- 《南明史》(卷24):“朱兆柏七月調吏部。”
- 《南明史》(卷24):“陳盟七月任。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陳函輝十月兼。十二月罷。”
- 《南明史》(卷24):“張國維八月管部事。”
- 《南明史》(卷24):“陳函輝九月任。入閣。”
- 《南明史》(卷24):“徐人龍十月罷。”
- 《南明史》(卷24):“李之椿任左。”
- 《南明史》(卷24):“章正宸二月外任。”
- 《南明史》(卷24):“李白春二月任。罷。”
- 《南明史》(卷24):“余煌三月任。六月卒。”
- 《南明史》(卷24):“李白春二月調吏部。”
- 《南明史》(卷24):“王夢錫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朱常淁六月任。”
- 《南明史》(卷24):“王思任正月任。六月卒。”
- 《南明史》(卷24):“余煌正月任。三月調吏部。”
- 《南明史》(卷24):“王夢錫三月兼。”
- 《南明史》(卷24):“蘇壯六月降清。”
- 《南明史》(卷24):“張文郁正月任。”
- 《南明史》(卷24):“劉沂春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林正亨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吳鍾巒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鄭彩正月署。六月罷。”
- 《南明史》(卷24):“錢肅樂六月任。”
- 《南明史》(卷24):“朱永祐七月左侍郎署。”
- 《南明史》(卷24):“沈宸荃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余颺十月任左。”
- 《南明史》(卷24):“吳鍾巒十月兼右。”
- 《南明史》(卷24):“劉沂春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朱永祐十月兼。”
- 《南明史》(卷24):“林正亨八月卒。”
- 《南明史》(卷24):“錢肅樂二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林鉉二月任。”
- 《南明史》(卷24):“沈宸荃十月入閣。”
- 《南明史》(卷24):“陳君平正月任。九月罷。”
- 《南明史》(卷24):“孫延齡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林鉉九月罷。”
- 《南明史》(卷24):“李向中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朱永祐十月任。”
- 《南明史》(卷24):“李向中十月兼掌院。”
- 《南明史》(卷24):“吳鍾巒兼。”
- 《南明史》(卷24):“朱永祐九月卒。”
- 《南明史》(卷5):“(監國魯六年)三月,尚書孫延齡、振威伯覺、章衛伯章雲飛,將軍尹文舉、蔡應選,自梅山畔降於清。”
- 《南明史》(卷24):“吳鍾巒九月卒。”
- 《南明史》(卷24):“李向中九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