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燕
刘小燕(1958年11月—),陕西安康人。女,汉族。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财经学校(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政专业毕业,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陕西省财政厅厅长等职。2012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6月兼任省委秘书长[1]。2012年7月,不再兼任陕西省财政厅厅长[2]。2017年1月,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2017年5月,担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不再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职务[4]。2018年2月,担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2022年1月,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6]。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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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魏民洲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秘书长 2012年6月-2017年5月 |
繼任: 钱引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刘维隆 |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2008年3月-2012年7月 |
繼任: 张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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