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引安
钱引安(1964年11月—),陕西西安人。男,汉族。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农业学校毕业,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曾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1980年8月,在西安市农业学校学习。1983年8月,在西安市灞桥区新合乡工作。1989年3月,任新合乡副乡长。1992年5月,任新合乡乡长。1994年5月,任灞桥区洪庆镇镇长。1994年8月,任灞桥区洪庆街道办事处主任(其间: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1月,任灞桥区洪庆街道党委书记。1998年11月,任中共灞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0年3月,任中共长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2年9月,任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2003年1月,任中共长安区委书记。2007年3月,任中共雁塔区委书记。2009年12月,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013年1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2014年2月当选市长)。2015年11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2]。
2017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3]、省委秘书长[4]。2018年11月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纪律审查和国家监委监察调查。《北京青年报》同日报道,钱引安2002年在西安市长安区任职时提出“新长安战略”。它与正在整治中的秦岭违规别墅关系微妙。也是在2003年钱引安任职长安区委书记期间,秦岭北麓的违建别墅开建。2019年4月29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
2019年12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钱引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钱引安受贿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钱引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6]。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
前任: 刘小燕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秘书长 2017年5月-2019年4月 |
繼任: 卢建军 |
前任: 上官吉庆 |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书记 2015年11月-2017年5月 |
繼任: 徐启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上官吉庆 |
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12月-2016年1月 |
繼任: 惠进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