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 (1918年)
刘杰(1918年5月6日—1999年2月1日),原名刘冰英,女,陕西高陵人,中国政治人物。原甘肃省妇联主席、青海省妇联主任、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
刘杰 |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18年5月6日 中國陕西省高陵县 |
逝世 | 1999年2月1日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 (80歲)
民族 | 汉族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孙作宾 |
儿女 | 孙晓西 |
生平
早年在西安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陕西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同年赴兰州,任中共甘肃省工委委员,负责妇女工作[1]。1940年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2年调至陕甘宁边区庆阳工委做组织工作。1943年因抢救运动被关押受审,1945年平反后在中央党校学习。1946年6月任中共甘肃工委组织科长[2]。
1949年至1950年,任中共甘肃省妇委会副书记,甘肃省民主妇联筹委会主任。1950年至1954年,任甘肃省妇联首任主席[3]。1954年至1958年,任西北妇联宣传部部长,青海省妇联主任(1955年9月-1958年3月)。1958年4月,受孙作宾影响被划为右派分子,任青海省教育局工农教育处副处长。1961年获平反,复任青海省妇联主任(1962年2月-1964年6月)[4],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78年,任青海省轻工业局副局长。1979年,调任陕西省轻工业局副局长。1982年离休,1984年享受副省级待遇。1999年2月1日去世[2]。
参考资料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