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分
十一分,原寫為十一份,是臺灣桃園市龍潭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佳安里西南半部不含東南邊及東邊中段的斜坡部分。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的前身為「石門水庫管理局」(簡稱石管局),位於本地區東南部,其北側的文化街一帶有多家以石門活魚為號召的餐廳[1]。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十一分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十一份庄」,隸屬於桃澗堡。該庄東北與泉水空庄、淮仔埔庄為鄰,東南與三坑仔庄為鄰,西南邊為打鐵坑庄,西北邊為三角林庄[2]。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設置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十一分」大字,隸屬於新竹州大溪郡龍潭庄[3]。
戰後龍潭庄改制為龍潭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龍潭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龍潭鄉改制為龍潭區,村亦改制為里。
交通
省道台3乙線是員樹林至深窩的幹道,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到達十一分地區東北部邊界後,轉西北—東南走向再轉東北—西南走向經過本地區最東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東北可前往淮子埔、番子寮、員樹林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向西南轉南可前往三坑子、大坪、打鐵坑、銅鑼圈並止於省道台3線另一路口。
市道113號(中正路佳安段)是大園至十一份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邊界地帶的省道台3乙線路口。由此向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經過三角林地區中部。由此道路向西北轉西南再轉西北離境後,可前往三角林、龍潭市區、中壢、青埔、大園等地。
機構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舊稱石門水庫管理局,簡稱石管局)
廟宇
- 十一份集福宮(土地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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