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南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的检察机关。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和派出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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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检察长 | 熊毅 一级高级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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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5) | 杨彬、韩晓帆、梁云、程序、蒯建欣 |
政治部主任 | 季红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南京市法律监督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 |
实际地址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08号 |
邮政编码 | 210004 |
電話號碼 | +86 (0)25 86502000 |
對外官網 | 官方网站 |
机构沿革 | |
1950年-1955年 | 南京市人民检察署 |
对应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历史沿革
1950年11月2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署成立,隶属最高人民检察署华东分署,按乙级省署编制,并成立检察委员会。1954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南京市人民检察署更名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隶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959年至1962年,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公安局合署办公。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陷入瘫痪。1967年1月2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3月5日,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由江苏省军区独立二师派员实行军事管制。同年4月1日,南京市公检法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由支左部队及部分原公检法领导组成,下设政治、侦破、办案、治安、接待、行政办公室。8月,因两派群众组织矛盾突出,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2月15日,公检法军管组撤离[1]。1968年2月,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1978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新组建[2]。
职责
-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 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第一检察部
- 第二检察部
- 第三检察部
- 第四检察部
- 第五检察部
- 第六检察部
- 第七检察部
- 第八检察部
- 第九检察部
- 政研室
- 案件管理部
- 信息技术部
- 组织人事处
- 宣传处
- 教育处
- 计财装备处
- 检务督察处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处
- 事业单位
- 检察官培训中心
参见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列表
参考文献
-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 深圳: 海天出版社. 1994: 418. ISBN 7806151117.
-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编). . 南京出版社. 2014: 363. ISBN 978755330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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