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南京條約》(英語:[2]),又称《江寧條約》或“《万年和约》”[3],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訂的條約。主要條款是清朝割讓香港岛和開放五口通商(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
中英江寧條約[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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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於汗華囇號上簽署《南京条约》 | |
類型 | 國際條約 |
簽署日 | 1842年8月29日 |
簽署地點 | 大清江寧府汗華囇船上 |
蓋章日 | 1842年8月29日 |
生效日 | 1843年6月26日 |
生效條件 | 經簽字國君主批准,並互換批准書 |
簽署者 | 太子少保 耆英、 乍浦副都統 伊里布 特命全权公使璞鼎查少將 |
締約方 | 大清帝国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
保存處 |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 英國國家檔案館 |
語言 | 中文 英文 |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 |
《南京條約》 |
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對大英帝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雙方代表在江寧府静海寺(今南京市鼓楼区)谈判,并在泊于江寧府下關江面的英军旗舰汗華囇號上签署《江寧條約》,即《南京条约》。1943年,中華民國国民政府分别与英簽訂《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4]、美簽訂《中美新約》,廢除一些不平等條約內容,例如領事裁判權。《南京條約》原件之一由英國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5]
條約背景
1839年3月,大清欽差大臣林則徐奉旨至廣州嚴禁鴉片,與大英產生貿易、司法和外交衝突,使得英政府內閣在同年10月1日,決定派遣遠征軍至中国,英國政府任命懿律和義律為正副全權代表,以懿律為侵華英軍總司令。6月,英國艦船40多艘,士兵4,000多人陸續到達中國南海澳門附近海面,第一次鴉片戰爭正式開始。[6]
由於道光帝在剿、撫之間搖擺不定,而清軍與英軍交戰又屢次失利,在前線與英軍談判的琦善與奕山等先後私下與義律訂定《穿鼻草約》(1841年1月20日)與《廣州和約》(1841年5月27日)。當中《穿鼻草約》訂有割讓香港島、賠償洋銀600萬元、中英官員平等外交,以及重開廣州商務等條款,英軍因此早於1841年1月26日已登陸並佔領香港島。然而,中英兩國政府均不承認《穿鼻草約》有效,英國政府認為英軍在華取得利益太少[6],更於1841年4月30日決定召回義律,改派東印度公司陸軍少將璞鼎查為駐華全權代表。同年8月10日,璞鼎查赴華後下令繼續進攻中國,於10月佔據定海、鎮海和寧波,翌年6月陷吳淞、寶山,7月陷鎮江,至8月直逼江宁府。清廷遂派遣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赴江寧,與英軍展開談判。
談判過程
英军1842年7月在镇江的军事行动,切断清朝经济命脉京杭大运河的漕运。16日,道光皇帝密谕耆英,只要英国息战退兵,便同意割让香港,并增开通商口岸。镇江失守后,道光帝决心专意“议抚”,并授权耆英、伊里布“便宜行事,务须妥速办理,不可稍涉游移”,并令奕经所率援军暂缓由浙赴苏,“以免该逆疑虑”[7]。然而,璞鼎查对清朝方面的“羁縻”毫不理睬,命令英军继续向江宁推进[8]:455-456。
1842年8月4日,大英军舰驶抵江寧府下关江面,8月10日,英军開始準備進攻南京[9]。11日,英国陆军登陆,“于紫金山之上,安设大炮”[10],军舰摆开了攻城的架势,兩江總督牛鑑乞和,璞鼎查答以倘欽差大臣耆英、伊布,如能所請,可不攻城[11]:69。同日,耆英自无锡赶到江宁,在英国军队的炮口威慑下,开始与英方议和。[12]8月12日,璞鼎查提出:「讓地通商一端,大清必將香港地方讓與大英永遠據守。蓋大英之國體,既被大清之凌辱,理當讓地方以伏其罪,而補所傷之威儀也。」[9]又限耆英須於8月14日定議,否則開砲攻城[11]:69。14日,英军下令進攻南京,但是當天南京城垣上挂了白旗,英国代表搭乘皇后號炮艇到静海寺,与清政府代表议约,双方在寺内共談判4次。17日,中方原则上接受英国所提的条件。[13][14][15]22日,道光皇帝全部允准英方要求[11]:69。耆英、伊里布、牛鑑曾應璞鼎查之邀,登英國艦隻拜訪,璞鼎查亦上岸答拜[11]:69。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布和大英代表砵甸乍在英军旗舰汗华丽号(康沃利斯號)上正式签订《南京条约》。[16]其時英國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交大臣阿伯丁伯爵於1841年給砵甸乍爵士發出新訓令,撤回割地要求;然而,璞鼎查於冬天停戰時返抵香港,對香港發展甚為滿意,在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英廷訓令,不僅訂立通商條約,還要求割讓香港[17]:320,並最終在條約中加入了相關條款[18][19]:9-10。
同年10月27日,道光皇帝批准條約;12月28日,維多利亞女皇批准條約。
1843年4月5日,維多利亞女皇頒發《英皇制誥》。同年6月26日,耆英與砵甸乍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依據《英皇制誥》,成為香港首任總督。同年12月2日,大英帝國授予砵甸乍GCB表彰其功勞。
條款
- 第一條:大清和大英停战并締結永久和平及友好关系,兩國互相保護對方國民在己方境內人身及財產安全。
- 第二條:清政府向英方开放五口通商,即沿海的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允許英方於該五處「城邑」派駐領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並允許英商及其家眷居於上述口岸[20]。
- 第三條:清政府将永久割讓香港岛予大英治理。[18]
- 第四至七條:清政府向大英赔偿煙價六百萬圓(銀圓)、公行商欠三百萬圓,以及水陸軍費一千二百萬圓,共二千一百萬圓,並廢除須經公行進行貿易的制度。清政府即時付款六百萬圓,之後三年(1843-1845年)分別按每年六百萬圓、五百萬圓及四百萬圓賠清款項,每半年分期付款一次。[21]
- 第八至九條:清政府釋放在中國被囚之英國人,並赦免與英人有關[22]或與「英國事」有關而被捉拿監禁的中國人。
- 第十條:兩國共同訂立進出口關稅;英商貨物在其中一處通商口岸按例納稅後,即可由中國商人遍運中國各地,不得加重稅。[23]
- 第十一條:中英兩國文書平行,兩國官員用照會往來。
- 第十二條:清政府付清首期六百萬圓賠款後,英军撤出江寧、鎮江及鎮海等处;待賠款全數付清及五口通商落實後,英軍亦撤出定海舟山島及廈門鼓浪嶼。
- 第十三條:條約交由大清及大英兩國君主批准,並盡快換約。
中文版本誤譯
由於清政府缺乏通曉英語的外交官員,所以《南京条约》的中译工作均由英方人员担任,當中主要由大英的外交官马儒翰、傳教士郭士立和罗伯聃負責。然而當時的翻譯條件並不如現在的成熟,因此,清朝政府的版本和英国政府的版本在文意上出现差异[24]。
條約第二條的英文版本为:
中文版譯为: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大英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
英文版本規定英方委派的「總監或領事官員」,與從事商貿的「臣民連同其家眷及相關機構人員」均可於五個通商口岸的「城鎮」中居住;而中文譯本則僅允許英方「领事、管事等官」居住於「城邑」,其餘商貿人員及家眷一律只許居於「港口」。清方官員根據中文譯本與英方屢起爭執,令英人遲遲未能進入廣州城,成為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遠因之一。
條約第三條英文條款为:
而中文版譯为:
……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英文版本中“in perpetuity”的中文正確翻譯為:「永遠」、「永久」;而中文譯本中的“常远”的解釋卻有空間討論。
影响
割讓香港
1842年至1898年,清朝先後割讓新安縣城城外50公里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以及租借新界予英國。香港島遠在南方邊陲,英國人曾埋怨它「荒蕪、不衛生、無價值」,[25]後來才發覺到它是優良港口。英屬香港的法律不受清廷規管,由此成為興中會的革命基地,對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助力甚大,孫中山的革命思想亦萌芽於英屬香港[26]。香港岛連同九龍和新界於1997年主權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代史第一次割地
香港割讓通常被表述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割地。(南京條約簽訂的1842年,澳門尚未被割讓,只是自明代特許葡萄牙帝國商人的居住點)。[27]而在1840年以前,割地的例子在史籍記載不少,有前燕割虎牢關以西予前秦,[28]後晉割燕雲十六州予遼國,[29][30]南宋在紹興和議割鄧州和唐州予金國[31][32][33],等等。
關稅
作為南京條約的後續,《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英国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权(仿照《中美望厦条约》索取了领事裁判权,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片面最惠国待遇、军舰停泊口岸等外交權利,在與大清帝國貿易時享有更多利益,清朝亦因英国的壓力而開放國門,加速現代化,亦間接為往後清朝覆亡、中華民國成立埋下伏筆。
上海崛起
1843年至1844年,基於條約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廣州相继开埠。厦门、福州、宁波因地理限制,商务并不繁盛。而位於长江口的上海因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资——丝绸和茶叶的产地,又位于江、浙富庶之区,同时是當時清朝政府南北海运的中间站,原在广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佣的买办蜂拥而至,开设洋行。1853年起,上海开始取代广州,成为全中国最大贸易港口。英、美、法三国相继沿黄浦江设立租界,并不断扩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
傳教
鸦片战争时,在清朝约有30万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没有公开传教,只有20名英美传教士在澳门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翻译圣经以及编写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诏弛禁天主教,归还原有教堂,天主教于是转而公开活动。耶稣会负责江苏、安徽和直隶东南部的传教工作,遣使会负责直隶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会则专门负责福建。来自英、美、德三国十余个新教差会也纷纷在五口设立教堂、学校、医院。其中美国归正会在厦门兴建了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长老会的嘉约翰在广州創办了清朝第一所西医院博济医院。
第二次鴉片戰爭
《南京条约》規定英国官員可定居於五個通商口岸的城邑中,商民居住地則因翻譯問題引起爭議(見本條目有關段落)。由於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广东民间反抗活动时有发生,当时主政广东的歷任督撫大員均不欲遵守条约,令英国人一直无法進入广州城。清政府君臣及民眾的拒外情緒,以及與英法等國的爭執引發連串衝突,最終導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
参考文献
- . 國立故宮博物院. [2017-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5-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5-14),
英文版記述在Nanking,中文版記述在江寧
- 虎門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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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条约》第三條中文原文: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香港社會文化司編著. . 北京: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97.
- 此處兩國文字版本因翻譯問題而內容有異,見本條目有關段落。
- 根據《南京条约》第六條的中、英文內容,以每年西曆六月底及十二月底為每期付款期限。「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則酌定每年每百圓加息五圓」。
- 《南京条约》第九條中文原文:凡係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俟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謄錄天下,恩准免罪;……。
- 《南京条约》第八條原文: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税、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税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税關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税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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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Montgomery Martin, an early Colonial Treasurer, arriving in 1844, dismissed it almost at once as small, barren, unhealthy and valu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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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April 1841.
You have obtained the Cession of Hong Kong, a barren island with hardly a house upon it; and even this Cession as it is called, seems to me, from the conditions with which it is clogged, not to be a cession of the Sovereignty of the Island, which could only be made by the signature of the Emperor, but to be a permission to us to make a Settlement there, upon the same footing on which the Portuguese have an establishment at Macao.Now it seems obvious that Hong Kong will not be the Mart of Trade,any more than Macao is so; that the Trade will still continue at Canton ;and unless you shall have obtained in your further Negotiations, all the securities which we demanded for our Residents in China, matters will remain practically just as they have been.
- 蔡宗憲. (PDF). 《中國史學》 (京都: 朋友書店). 2010, 20卷: 72頁 [2021-08-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25).
桓溫北伐時,前燕允諾割虎牢以西之地向前秦求援,桓溫敗退後,前秦即依約求取割地,至乃攻陷鄴城,消滅前燕
- 胡辉芳. . 內蒙古大學碩士論文. 2010.
約定事成之後,割讓盧龍一道及雁門關以北諸地方作為報酬,送予遼朝。
- 《契丹國志》卷22,「南京本幽州地,自晋割弃,建为南京,又为燕京析津府」。
- 周立志. . 河北大学博士论文. 2013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5).
南宋割出唐、邓二州,以邓州西南、南四十里为界。但两国实际边界并非完全是和议规定的边界,具体执行边界交割时
- 岳飛,《金佗稡编》卷十五《乞解军务札子》。轉引自:朱恒夫. (PDF). 《明清小说研究》. 2005, (4)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11).
岳飞确实因与高宗赵构意见不合而多次上书请求辞去兵柄,如在绍兴九年的二、三月间,他在反对和议无效之后,曾愤然上书请求解除军职,奏书云:‘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既不复于用兵,且无嫌于避事。伏望陛下俯照诚悃,曲赐矜从,令臣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歌咏陛下圣德,为太平之散民,臣不胜幸甚。’
- 陶晉生. . 香港中文大學講座. 2011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3-20).
北宋的外交以維持皇帝地位及疆土完整為主要目的,不惜用歲幣來代替割地。南宋因對金的實力不夠,甚至皇帝的地位岌岌可危,所以如不能維持土地,就割地和贈送歲幣,而盡力維持皇帝的名分。
延伸閱讀
- 張喜. .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