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

印度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正式名稱為《1967年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該法修訂了列明印度政府有責任發展的語言的印度《憲法》附表八,將信德語納入其中,從而使附表八中列出的語言總數增加到15種。[1]

1967年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
The Constitution (Twenty-first Amendment) Act, 1967
印度议会
一個進一步修正印度憲法的法案。
引稱第二十一修正案
地域範圍印度
制定機關联邦院
通過日期1967年4月4日
制定機關人民院
通過日期1967年4月7日
批准日期1967年4月10日
施行日期1967年4月10日
立法歷史
法案呈交至联邦院時的名稱Constitution (Twenty-first Amendment) Bill, 1967
法案公布日期1967年3月20日
呈交者亞什萬特勞·查萬
相關法例
印度憲法第七十一第九十二修正案
簡要
通过修改印度《宪法》附表八,將信德語列為官方語言
現狀:已生效

《憲法》附表八最初包括14種語言。[2]1992年頒佈的第七十一修正案又增加了3種語言,即孔卡尼語梅泰语(曼尼普爾語)和尼泊爾語。2003年,第九十二修正案又增加了博多语多格拉语桑塔利语迈蒂利语,使語言總數增至22種。

原文文本

議會在印度共和國十八年通過如下內容:——

1. 簡稱 本法可被稱為《1967年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

2. 對附表八的修正 在《憲法》附表八中——

(a) 條目12至條目14應分別重新編號為條目13至條目15,並且
(b) 在重新編號的條目“13”前,插入“12.信德語”。[3][4]

提案與通過

1967年3月20日,《1967年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案》(1967年第1號法案)在联邦院提出。該法案是由當時的內政部長亞什萬特勞·查萬提出的,旨在修正《憲法》附表八,將信德語納入附表八中。[5]該法案所附的目標和理由聲明的全文如下:

信德語使用者一直要求將信德語列入《憲法》附表八。雖然目前信德語不是一種有明確界定的區域性語言,但它曾經是未分裂的印度一個省的語言,如果沒有印巴分治,它將繼續如此。語言少數群體專員也建議將信德語列於《憲法》附表八。1966年11月4日,政府宣佈決定將信德語列入《憲法》附表八。該法案旨在使這一決定生效。

——Y.B. 查萬,. [2022-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6-21).

另見

  • 印度憲法修正案列表

參考資料

  1. (PDF). [2013-07-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08).
  2. (PDF). Lok Sabha Secretariat: 1189. [2013-12-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2-03).
  3. (PDF). Lok Sabha Secretariat: 442. [2013-12-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2-03).
  4. . [2013-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21).
  5. R.C. Bhardwaj (编). Sixth. New Delhi: Northern Book Centre. 1995-01-01: 38–39;179;313–314 [2013-12-05]. ISBN 9788172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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