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軍事史
臺灣軍事在历史上除少部分時間之外,大都以防衛為主,也與歷來統治臺灣政權:臺灣荷西統治時期、鄭氏王朝、臺灣清領時期、臺灣日治時期、臺灣戰後時期(中華民國)息息相關。
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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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 |||||||||
明鄭時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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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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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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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 |||||||||||
其他臺灣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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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之澎湖
17世紀之前的元明兩朝設巡檢、彭湖遊於澎湖群島,開啟了以軍事力量控制台灣的歷史。
設於澎湖的巡檢稱為澎湖寨巡檢司,也稱澎湖巡檢司,設治時間以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的考證最為早,也就是根據一般史書及元史、新元史,考定:「蒙元世祖遠征日本因風失敗,迂迴台灣,道經澎湖設治澎湖,企圖進取台灣,作為征日本之準備。」
該地方區劃隸屬於福建泉州府,主官為澎湖寨巡檢。澎湖巡檢司不但是澎湖群島的首次行政區劃,也是台灣的首次官署及軍事單位設置。擊敗元朝取得中原政權的明朝仍依循前例於澎湖設置該官署,並首度設置彭湖遊之純軍事單位。另外,彭湖遊尚有「浯彭游」、「彭衝遊」之另外稱呼,此間之彭湖即是今澎湖之舊稱。1620年代,該軍事單位因荷蘭攻打暫時裁撤,之後明朝則以不涉荷屬東印度公司之台灣事務為條件復設此單位。
1625年(明天啟五年)彭湖游升格為彭湖標,所駐主官把總則升格為游擊。而文獻記載曾在任者的彭湖遊把總有洪調元與顧興隆等等。
荷西时期
17世紀之前的元明兩朝雖於澎湖群島設巡檢、彭湖遊,不過仍未於台灣本島設置軍事力量。即使1624年控制台灣西南部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於台灣的軍事力量都未臻於成熟。
1624年,荷人佔領台灣大員,展開以經貿為主的台灣經營。為力求節省行政經費,此階段之荷治時期,地方不設行政官吏,駐台的荷蘭官民約有600人,以傭兵為主的士兵則盡量少到2200人以內。
從另一角度來看,東印度公司雖其所重視的唯通商及傳教,對台灣軍事防衛不加以重視。然而,另一方面卻仍以其駐守之台灣軍事力量,達到統治目的。
1635年11月23日,台灣長官普特曼斯親自率領超過400餘名荷蘭部隊與新港社平埔族200人攻擊同屬平埔族的台灣台南麻豆社。該戰役約有平埔族族民數百人死亡,3000戶房子全毀。12月19日,麻豆社向荷蘭投降,完全接受荷蘭所屬台灣長官及其政府統治。之後,荷蘭統治政權也藉此軍事力量,繼續威嚇其他地區的平埔族原住民。1636年年中,數十個原住民族群向荷蘭人投降,至此,荷屬東印度公司終以軍事力量完全控制了台灣西南部。
除了荷蘭之外,西班牙亦於1625年-1642年間以台灣遠征軍為名,於台灣北部的基隆與淡水兩地建立軍事力量。其中,基隆和平島以聖薩爾瓦多城為根據地,淡水則以紅毛城為軍事要塞。不過,兩地駐軍合計約只有300餘人。1642年,荷屬東印度公司派出傭兵700名及戰艦數艘,從大員出發,接連攻下西班牙所建兩城堡,至此,西班牙於台灣的軍事力量,隨著荷蘭人的趨走計劃同時消失。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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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屬東印度公司傭兵 | 最多2200 | 台灣長官 | 台灣長官 | 1624年-1661年 | |||||
台灣遠征軍 | 數百名 | 雞籠淡水長官 | 雞籠淡水長官 | 1626年-1642年 |
明鄭时期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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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軍 | 37500名以上 | 延平郡王 | 延平郡王、正總督 | 1642年-1683年 |
真正以軍事力量有效統治台灣全境,應為鄭成功於台灣創設的鄭氏王朝,他與陳永華、鄭經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也是台灣首見。1642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鄭軍攻打台灣大員,並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屬傭兵,攻下台灣台南一地,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
組織
鄭軍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1683年鄭氏王朝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台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水師鎮: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沖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 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水軍在中國東南沿海有著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向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滿清的船隻更是下不了海。
- 內司鎮(藩主直轄)
-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
陸師鎮:
- 左、右武衛營(金甲部隊,可能是明朝傳統盔甲,也可能是西洋甲)
- 左、右虎衛營〈既鐵人隊〉
- 驍騎鎮〈騎兵營〉
- 神器營(砲兵營)
- 親丁鎮〈含黑人鳥銃隊〉
- 左、右先鋒營
- 北鎮、 前鋒、中權營、 後勁營(北方人部隊)
- 鐵騎營(重裝騎兵營)
- 五衝鎮(五鎮必定是前、後、左、右、中,後敘的五鎮不再贅述)
- 宣毅五鎮
- 援勦五鎮
- 正兵、奇兵、殿兵、遊兵、英兵五鎮
- 仁、義、禮、智、信、木、金、水、火、土等十武鎮
- 廿八宿營(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虛、危、室、避、奎、婁、冑、昂、畢、觜、參、井、鬼、柳、星、張、翼、軫)
清朝时期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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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鎮 | 10000-15000名 | 台灣道或台灣巡撫 | 台灣鎮總兵 | 1684年-1895年 |
在經過台灣棄留爭議後,清朝於台灣設置了台灣鎮的主要軍事力量。不過仍以防衛預防民變的消極性軍事力量為主,這情形直至台灣建省之後才予以改變。
台湾镇,又稱福建台灣鎮,初設於1684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台灣最高軍事單位,其內主官則是台灣鎮總兵。台灣鎮總兵受台灣道(建省前)及福建台灣巡撫(建省後)节制,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灣北路協、台灣水師協、澎湖水師協(1733年設)等三协、台灣城守營與台灣南路營等营,掌管兵力約於10000名至15000名之間。而分配方式,如乾隆年間奏章所奏:「臺灣澎湖水陸兵丁一萬二千一百七十六名。除水師兵四千一百六十三名外,南北兩路共兵八千零十三名。」 台灣鎮於1895年台灣邁入日治時期後取消,而最後一任總兵則為萬國本。
日治時期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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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 | 約17萬 | 台灣軍司令官或台灣總督 | 台灣軍司令官 | 1895年-1945年 |
1895年,大清帝國因甲午戰爭失利割讓台灣,經過短暫乙未戰爭後,台灣民主國的軍事力量潰散,日治時期開始。於此後的五十年間,台灣的軍事力量則為經過數度更名的台灣軍為主。
台灣軍,日本台灣軍司令官轄下常駐台灣的部隊之統稱,成立於1919年,是由1907年成立的台灣守備隊擴充而成,而更早之前則為1896年編成的台灣守備混成旅團,而這階段的軍事統領,皆由台灣總督兼任。
台灣軍主官為台灣軍司令官,而組織下轄台灣守備隊(台北)、台灣步兵第一聯隊(台北)、台灣步兵第二聯隊(台南)、台灣步兵第三聯隊(台中)、台灣山砲兵大隊(台北)、基隆重砲兵大隊(基隆)、馬公重砲兵大隊(馬公)、飛行第八聯隊(屏東)、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於昭和19年 (1944年) 擴充改組為「第十方面軍」,統轄沖繩、台灣、澎湖的防衛作戰任務。
後期擴編為第十方面軍的台灣軍軍事持久防衛戰略,係將重兵部署於西海岸,南部以高雄為重心,北部置重兵於台北,另於彰化、新竹設兩個重兵游擊師團,可以增援南北作戰區,這也是以軍事力量,第一個完整防衛台灣本島的作戰構想。而依照戰後投降盟軍的資料來看,台灣軍之兵力約在17萬左右。
民国时期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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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軍 | 18萬 | 中華民國總統 | 參謀總長 | 1945- |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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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台美軍 | 3萬 | 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司令 | 協防司令部參謀長 | 1951-1979 |
1945年,台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改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統治。在中華民國所屬中央政府遷台之前,並未於台灣設置大量軍隊,而是以警備力量為主,這種軍事配置情況,直至1949年年底,中華民國國軍因於第二次國共內戰節節失利,殘餘的數十萬軍隊陸續轉移至台灣,同年12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於台灣島內全面開始實施徵兵,才有所改變。
1951年韓戰爆發後,美軍開始駐台,成立了美軍顧問團,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後,成立了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直到1979年斷交後才撤離。
1950年-1980年代,台灣男子役期為2至3年,中華民國國軍總兵力約為60萬。。解嚴之後,隨著政治風氣改變、兩岸氣氛漸次平和、台灣軍事戰略放棄反攻大陸等等因素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實行一連串軍事精實案。
- 1999年十月一日正式實施義務役為一年十個月
- 2001年推動精實案第一階段
- 以徵兵年份縮短為主的第一階段精實案結束後,國軍總兵力剩下38萬。
- 2001年─2008年推動精實案第二階段
- 2004年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8個月
- 2005年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6個月
- 2006年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4個月
- 2007年7月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2個月
- 2008年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
- 第二波精實案到:總兵力27萬、軍官5萬5千人、士官11萬、士兵11萬,並擴大招募志願役士兵,後備司令降為中將階級
- 各軍種編制:目前國軍實施第二階段精實案部隊總兵力27萬陸軍18萬、海軍4萬、空軍3.5萬、憲兵1.5萬;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士官兵採行徵兵制、募兵制併行,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募兵制。19─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173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 2009年─2010年推動精實案第三階段
- 2010年第三階段以幫助募兵要裁軍到27萬兵力國家財力才能負擔.軍官4萬人.士官8萬人.士兵8萬人
- 計畫裁撤7萬5千人的軍人,調整後總兵力27萬
- 裁撤單位:聯合後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
- 憲兵大裁:現有1萬3000人的編制,將大裁剩下到不到5000人,併入陸軍成為軍法警察,但不再有司法警察身分。不過,仍是保留衛戍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副總統的憲兵第202指揮部,並更名為衛戍指揮部,歸陸軍第六軍團節制。但中華民國憲兵遭降編之舉遭到後備憲兵、政界及社會大眾強烈反抗[1][2][3][4],並引發數萬人上街頭抗議[5][6],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民怨沸騰下裁示暫緩處理,但國防部部長陳肇敏卻表示不理會民間與軍中反對,而是依計畫執行。[7],不過多數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均表示,屆時將不會讓此案通過[8]。一直到高華柱接任國防部長後才有改善。
- 2011年起:精粹案計畫把國軍總兵力從27萬5千人調降到21萬5千人,計畫性裁併後備司令部、聯勤司令部、憲兵司令部,未來實施全募兵制度。
「末代義務役」的一年義務役~梯次為陸軍2225梯、空軍892梯、海軍892梯、海陸811梯等,經過一年,共412名官兵在2018年12月26日前全數退伍。
- 2022年12月27日:在2024年起民國94年次出生役男,役期延長一年
參考資料
- . 自由時報. 2009年3月15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14).
- . NOWnews. 2009年3月16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1).
- . 中國時報. 2009年3月17日 [2009-04-12].
- . 自由時報. 2009年3月21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31).
- . NOWnews. 2009年4月10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3).
- . 自由時報. 2009年4月10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3).
- . 自由時報. 2009年3月15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7).
- . 聯合晚報. 2009年4月11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5).
-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1卷,頁九一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