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业
吴伟业(1609年6月21日—1672年1月23日),字駿公,號梅村,祖籍直隸苏州府崑山縣(今江苏省昆山市),祖父始遷居太倉州(今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明末清初诗人、政治人物,長於七言歌行,初學“長慶體”,後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體”。与錢謙益、龔鼎孳并稱為「江左三大家」。
吳偉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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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見龍繪《吳偉業像》 | ||
大明左庶子 大清國子監祭酒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駿公,號梅村 | |
出生 | 萬曆三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1609年6月21日) 直隸苏州府太倉州 | |
逝世 | 康熙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672年1月23日)(62歲) 江蘇苏州府太倉州 | |
親屬 | 子 吳暻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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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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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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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明神宗萬曆三十七年,五月二十日生於江南太倉的一書香家庭。幼時受學於同鄉張溥,文名卓著,積極參加復社,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和當時的陳維崧、吳兆騫、嚴繩孫等才子有交往,且與著名歌妓卞玉京有過一段姻緣。與陳之遴爲兒女親家。
崇禎三年(1630年),吳偉業應應天鄉試,中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一名[1],溫體仁黨人誣陷周延儒,伟业被控與延儒勾結作弊,崇禎帝調閱試卷,御覽之後,在吳的試卷上批“正大博雅,足式詭靡”,殿試高中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賜馳節還里門”,娶先室程氏。[2] 崇禎十一年(1638年),崇祯帝临场视学,觀看皇子就學情況,亲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歷官南京国子监司業、左庶子。
崇禎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變,明朝滅亡,清兵入關後,短暫出仕弘光帝朝廷,任詹事府少詹事,不久請假歸鄉。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南下,吳偉業攜家眷逃難,先後投奔到同宗繇青房及公益兄弟家,之後再逃往礬清湖親戚家,隐居不出。
順治九年(1652年),兩江總督馬國柱向朝廷舉薦任官,吳偉業得知後致信馬國柱,以身體有疾為由拒絕了。[3]但弘文院大學士陳名夏、親家禮部尚書陳之遴仍極力勸說出仕。十年(1653年),吏部左侍郎孫承澤再次向順治帝舉薦,稱吳偉業為東南最有才能名士之一,[4]吳偉業表面上不置可否,實際表明了如果清政府給予高官則將會接受。[5]陳名夏、馮銓、成克鞏、張端、呂宮聯名舉薦了吳偉業、楊廷鑒、宋之盛;十一年(1654年)年初,吳偉業接受了清朝內翰林秘書院侍講官職。[6]九月,吳偉業抱病前往北京,[7]顺治十二年正月,充任《大清太祖高皇帝聖訓》、《大清太宗文皇帝聖訓》纂修官。[8]順治十三年(1656年),官國子監祭酒,次年,因母喪(实为继母丧)丁憂歸鄉。
康熙十年(1671)夏季,江南酷热,吴伟业“旧疾大作,痰声如锯,胸动若杵”。[9]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去世,葬予蘇州玄墓山之北。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死后殓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闻其言者皆悲之。[10]
著作
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
紅顏流落非吾戀,逆賊天亡自荒讌。
電掃黃巾定黑山,哭罷君親再相見。
相見初經田竇家,侯門歌舞出如花。
許將戚里箜篌伎,等取將軍油壁車。
家本姑蘇浣花里,圓圓小字嬌羅綺。
夢向夫差苑里遊,宮娥擁入君王起。
……
吳偉業著有《梅村家藏稿》、《梅村诗馀》,傳奇《秣陵春》,雜劇《通天台》、《臨春閣》,史料《綏寇紀略》等。
其詩情深文麗,宮商和諧,敷衍成長篇七言,蔚然可觀,如《洛陽行》詠福王朱由崧,《松山哀》詠洪承疇,《蕭史青門曲》詠寧德公主,《圓圓曲》詠吳三桂,《雁門尚書行》詠孫傳庭,《臨江參軍》詠楊廷麟、盧象昇,《永和宮詞》詠田貴妃,《鴛湖曲》詠吳昌時,《楚兩生行》詠柳敬亭、蘇昆生,《詠拙政園山茶花》詠陳之遴,《聽女道士卞玉京彈琴歌》詠卞玉京事,《贈寇白門六首》詠寇白門事……。今存1000多首,《四庫全書總目》評論說:“其少作大抵才華艷發,吐納風流,有藻思綺合、清麗芊眠之致。及乎遭逢喪亂,閱歷興亡,激楚蒼涼,風骨彌為遒上。”
其寫《圓圓曲》,諷刺吳三桂為陳圓圓而降清,傳誦一時。事實上,吳三桂引清兵入關並非純粹為了「紅顏」,而是一種政治投機。據稱當時有人自稱奉平西王之命,賄吳偉業以重金,求自毀《圓圓曲》詩稿,吳偉業一口回絕。[11]
评价
吴伟业在清朝被称为「本朝词家之领袖」[12]。陈廷焯评论说:「吴梅村词,虽非专长,然其高处,有令人不可捉摸者,此亦身世之感使然。」又说:「梅村高者,有与老坡神似处。」(《白雨斋词话》)康熙帝亲制御诗《题〈吴伟业集〉》:「梅村一卷足风流,往复搜寻未肯休。秋水精神香雪句,西昆幽思杜陵愁。裁成蜀锦应惭丽,细比春蚕好更抽。寒夜短檠相对处,几多诗兴为君收。」对吴伟业诗歌给予恰当中肯的高度评价,肯定了吴伟业诗歌地位。
对清朝政权,吴伟业一开始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在明亡以后长达十年的时间裡,一直隱居乡里,保持名节。顺治十年(1653),“诏举遗佚,荐郯交上”,有司再三敦逼,吴伟业不得已乃应诏入都,授秘书院侍讲。当他入京仕清,靠拢“庙堂”之后,必然导致他在遗民们心目中声望丧失。[13]
参考资料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吴伟业,骏公,易三房,癸丑五月二十三日生。太仓人,庚午十二,会元,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丙子湖广主考,庚辰升南国子监司業。曾祖南。祖议。父琨,庠生。
- 《与子疏》:“不意年逾二十,遂掇大魁,福过其分,实切悚栗。时有攻宜兴座主(周延儒),借吾作射的者,故榜下即多危疑,赖烈皇帝保全。并给假归娶先室程氏。”陈继儒描述:“年少朱衣马上郎,春闱第一姓名香。泥金帖贮黄金屋,种玉人归白玉堂。”(《送吴榜眼奉旨归娶诗》)
- 馬導源,《吳梅村年譜》(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頁55。
- 馬導源,《吳梅村年譜》(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頁56-57。
- 魏斐德著,陳蘇鎮、薄小瑩等譯,《洪業:清朝開國史(增訂版)》(北京:新星出版社,2017年),頁611。
- 魏斐德著,陳蘇鎮、薄小瑩等譯,《洪業:清朝開國史(增訂版)》(北京:新星出版社,2017年),頁645,注釋113。
- 王抃《王巢松年谱》:“(顺治十年)九月中,梅村夫子出山北上,余送至吴门。”吴伟业自稱:“吾临行时以怫郁大病入京师。”
- 馬導源,《吳梅村年譜》(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頁56-60。
- 《致冒辟疆书》
- 《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一·文苑一》:吴伟业,字骏公,太仓人。明崇祯四年进士,授编修。充东宫讲读官,再迁左庶子。弘光时,授少詹事,乞假归。顺治九年,用两江总督马国柱荐,诏至京。侍郎孙承泽、大学士冯铨相继论荐,授秘书院侍讲,充修太祖、太宗圣训纂修官。十三年,迁祭酒。丁母忧归。
伟业学问博赡,或从质经史疑义及朝章国故,无不洞悉原委。诗文工丽,蔚为一时之冠,不自标榜。性至孝,生际鼎革,有亲在,不能不依违顾恋,俯仰身世,每自伤也。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无一时一境不历艰苦。死后敛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闻其言者皆悲之。著有《春秋地理志》、《氏族志》,《绥寇纪略》及《梅村集》。 - 梅村于顺治十八年所著《清凉山赞佛诗》四首被程穆衡指为影射顺治帝出家于五台山。近人邓之诚等称梅村为妄作。
- 张德瀛:《词征》卷六。
- 關於出仕清朝,清人方浚师所著《蕉轩随录》認為“第梅村受知于庄烈帝,南宫首策,莲烛赐婚,不十年累迁至宫詹学士,负海内重名久矣。当都城失守,帝殉社稷时,不能与陈卧子,黄蕴生诸贤致命遂志,又不能与顾亭林,纪伯紫诸子自放山林之间,委蛇伏游,遂事二朝,则不若尚书(王阮亭)之峻整,随园之清高远矣。向使梅村能取义成仁,或隐身岩穴间,其节概文章,皆足以为后学标准,而天下所推为一代冠冕者,亦将不在阮亭而在梅村,岂不尤可惜哉?”。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載:“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朱买臣休妻》),某伶于科白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
- 顾伊人:《吴梅村先生行状》